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感情破裂的,男女雙方都可以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樓:
您好!男方提出來離婚和女方提出來離婚都是為了解除夫妻感情破裂的夫妻關係,沒有本質區別。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一、民政部門協議便捷。
協議離婚過程中離婚協議的起草過程,應十分慎重,決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把關。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 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能夠達成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改實施後,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訴訟離婚:便捷與繁瑣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3樓:誰愛誰瑩愛誰誰
夫妻雙方提出離婚從法律上講,沒有任何區別。原文就是「由其中一方提出」沒有具體說明。
男方先提出離婚,和女方先提出離婚又什麼區別
4樓:酸才逗蜜
沒有任何區別,法律上
因為在審判中,多數時候都是以過錯方來進行財產等的分配的相對來說,有區別
先起訴的人,在證據,證詞,證人等方面,準備比較充分。
男方先提出離婚和女方先提出離婚有什麼區別
5樓:水月風情
在分割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上面
是沒有任何的區別的
本身如果彼此沒有原則性的錯誤
都是等同對待的
6樓:饒若南樂掣
如果女方先提出離婚和男方先提出離婚沒有什麼區別,只是誰先提出離婚,法院應當按照事實及證據審判,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媳婦不孝順父母我想離婚該怎樣提出來
回答你的提問 你提出離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 第三十二條 第四十六條規定的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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