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起訴書和判決書上是一個意思:「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另案處理"(handled separately;handling as a separate case )是一個法律專業名詞,準確表述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定下發的《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
本意見所稱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係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法律有特殊規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併案處理的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另案處理的適用領域
「另案處理」適用的條件
被「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窩案」,只是由於某種原因,而被列入「另案處理」的範疇。
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歸案而無法併案處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負刑事責任,需要「另案處理」。
「『另案處理』的存在還和地域管轄、級別管轄、職能管轄有一定關係。」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杜曉君舉例說,「比方說,某些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本地、異地均有共同犯罪事實發生,若在異地處理更為合適的,可以列入『另案處理』。」
作用「另案處理」的作用評價
對於及時處理案件、杜絕超期羈押、將被告人儘快交付審判、增強打擊犯罪的時效性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另案處理」如果依法使用,有利於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有利於節約司法成本。
問題「另案處理」成「另案不理」
「另案處理」近因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案而備受**關注。在《財經》等**的報道中,鄭少東案中的重要角色、廣東地下錢莊洗錢案主犯連卓釗正是以「另案處理「名義,順利躲過審查和起訴而潛逃香港的。
圍繞「另案處理」的一系列問題,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另案處理」一旦缺失了監督便容易蛻變成「另案不理」,成為司法腐敗下的新黑洞。因此,應針對「另案處理」建立更為完善的監督機制。
頻頻出現的「另案處理」
2023年,廣東省江門市公安部門破獲了一起地下錢莊洗錢案。廣東省江門市中級法院「(2002)江中法刑經初字第33號」刑事判決書顯示,顏錫隆等人因通過地下錢莊洗錢,獲判非法經營罪,連卓釗作為錢莊的主要出資人,在該判決書中被標為「另案處理」。
因此,連卓釗並未在廣東受到司法審判,不久便潛逃香港。
各地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標為「另案處理」的不在少數。
據南昌市人民檢察院2023年「另案處理」專項檢察活動統計,2006 年度,南昌市、區兩級檢察機關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中涉及「另案處理」人員的案件共計703件1375人,佔全年受案數21%。
2樓:匿名使用者
另案處理是一個法律專業名詞,屬於司法實踐中常遇到的一種情況,多存在於共同犯罪案件,更準確、完整表述應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被「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窩案」,只是由於某種原因,而被列入「另案處理」的範疇。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歸案而無法併案處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負刑事責任,需要「另案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
第三條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另案處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處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辦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
時在逃,無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不宜與同案犯罪嫌疑人一併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或者其他犯罪更為嚴重,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偵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的;
(六)其他適用「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情形。
(一)現有證據表明行為人在本案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應當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擬作或者已經作出行政處罰、終止偵查或者其他處理的;
(二)行為人在本案中所涉犯罪行為,之前已被司法機關依法作不起訴決定、刑事判決等處理並生效的。
第五條 公安機關辦案部門在辦理刑事案件時,發現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符合本意見第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作「另案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並附下列證明材料,經稽核後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的,提供移送管轄通知書、指定管轄決定書等材料;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處理的,提供未成年人戶籍證明、立案決定書、提請批准逮捕書、起訴意見書等材料;
(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提供拘留證、上網追逃資訊等材料;
(四)犯罪嫌疑人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的,提供立案決定書等材料;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偵查的,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六)因其他原因暫不能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的,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3樓:曠白容
是一個意思。 就是查清事實後,再單獨另判。 追問:
七個月前找了我一次,到現在也沒找,請問怎麼回事啊!? 回答: 看來你不必服刑了。
另案處理可能是治安處罰,也可能是拘留(你如果已關押了一段時間,就頂掉了)。只需要等公安局給你個處理決定罷了。 追問:
但找我那次他沒找到我家,昨天和我一起的判了三年半,慣犯,因為別的事被抓了咬的我
起訴書上的另案處理是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是什麼意思?
4樓:青燈俗事
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對於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係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法律有特殊規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併案處理的情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另案處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處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辦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時在逃,無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不宜與同案犯罪嫌疑人一併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或者其他犯罪更為嚴重,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偵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的;
(六)其他適用「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情形。
5樓:匿名使用者
另案處理一共有二個意思解釋:一、同案嫌疑人未抓獲,公安機關定為在逃,而其他同案進入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起訴書上按「另案處理」,代抓獲後按情況進行處理;二、同案嫌疑人均已抓獲,但根據其情節,在起訴前已對部分人進行處理,如不起訴、因達不到犯罪而罰款、拘留等處罰,或因法定原因不已犯罪論處等,均在提起公訴時的起訴書上註明「另案處理」,並同時出具想關證明。
6樓:匿名使用者
另案處理就是說,另外在處理,這是一個法律上的名詞,一般是針對沒有抓到的罪犯或者需要做其他處理的罪犯
7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在另外一個案件處理,可能是一個事情,也可能是另外一個事情。
判決書中另案處理是什麼意思?
8樓:匿名使用者
另案處理是一個法律專業名詞,屬於司法實踐中常遇到的一種情況,多存在於共同犯罪案件,更準確、完整表述應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被「另案處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窩案」,只是由於某種原因,而被列入「另案處理」的範疇。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歸案而無法併案處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負刑事責任,需要「另案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
第三條 涉案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另案處理」: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處理的;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辦理的;
(三)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
時在逃,無法到案的;
(四)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不宜與同案犯罪嫌疑人一併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或者其他犯罪更為嚴重,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偵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的;
(六)其他適用「另案處理」更為適宜的情形。
(一)現有證據表明行為人在本案中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應當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擬作或者已經作出行政處罰、終止偵查或者其他處理的;
(二)行為人在本案中所涉犯罪行為,之前已被司法機關依法作不起訴決定、刑事判決等處理並生效的。
第五條 公安機關辦案部門在辦理刑事案件時,發現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符合本意見第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作「另案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並附下列證明材料,經稽核後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
(一)依法需要移送管轄的,提供移送管轄通知書、指定管轄決定書等材料;
(二)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處理的,提供未成年人戶籍證明、立案決定書、提請批准逮捕書、起訴意見書等材料;
(三)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提供拘留證、上網追逃資訊等材料;
(四)犯罪嫌疑人涉嫌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偵查的,提供立案決定書等材料;
(五)涉嫌犯罪的現有證據暫不符合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標準,需要繼續偵查的,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六)因其他原因暫不能提請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審查起訴的,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9樓:楚江湧春潮
另案處理就是對判決書中所指的事,另外進行立案處理,不在本判決書中作出判決.也就是說再作為一個案子來審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說白了,「另案處理」就是「另案不理」,比如當年的曹波與曹超以至於當今的曹園事件,可見司法監督之重要性。「曹園」主人往事:上海發跡 曾牽涉千億貪腐大案
共同犯罪中從犯起訴書已到法院,主犯另案處理,主犯會判無罪嗎
一起刑事案件,從犯坐牢出來而主犯沒有負刑事責任,從犯不可以告主犯,對判決不服可以申訴。申訴,是指公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也是公民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並具有法律效力。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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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程式違法。如果只有法官一人按簡易程式,如判決書三個則按普通程式審理,審理程式違法,可上訴。要求重新審理 一般簡易程式的案件,有 一名法官和書記員組成,三個月審理完畢。普通程式審理案件,內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容和一名書記員組成,六個月內審理完畢,民事訴訟法對此有具體的規定,149條 你這屬於程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