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自橫刀向天笑我
要快速走出離婚陰影
愛情不是一個人生活的全部內容,雖然女人天生比男人更渴望關愛和家庭,但是卑微地乞求男人的愛只會讓他走得更快,甚至還會看輕你。除了愛情和婚姻之外,事業、親情、友情也都需要女人用心經營,多關心一下家裡的老人,在事業上多竭盡全力一點,你會發現自己越來越自信了,失敗的婚姻也只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經歷了婚姻的風風雨雨,你會更加珍惜生活。
要從心理上獨立
女人被老公拋棄的絕大多數原因是婚後的自己太邋遢了,整天圍著鍋臺轉的女人絲毫沒有競爭力。女人離婚之後,首先要給自己一個合理的人生規劃,要充分了解自己存在的問題,並且要下定決心改變自己。離婚給女人帶來的心理創傷要比男人大得多,而且離過婚的女人因為被拋棄的緣故而非常自卑。
其實,離婚並不可怕,關鍵是怎樣能戰勝自己,重新找到失去的信心。
離婚後要更加善於傾訴
離過婚的女人總是輕易否定自己身上的價值,其實是她們自己不願意正視現實而已。現在的社會給了離婚女人更多的支援和理解,所以女人不要總是羞於說出自己離婚的事實。如果離婚女人不能和親人坦誠地交流的話,很可能會不斷放大自己的無能感和無助感。
離過婚的女人首先要糾正一下自己的價值觀,那就是經歷一次失敗的婚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能因為離婚而覺得自己掉了身價。
2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自己無法釋懷,這種可以找心理醫生,如果自己不堅強,可以找朋友傾訴,或者出去走走,千萬不要做傻事。情感失敗,要總結原因,讓自己成長,儘快走出來。
3樓:廖無雙
這個過程當然很痛苦,沒有幾個人能說自己離婚後一身輕鬆心情愉快的,即使是擺脫了渣男,結果也不會太高興,因為離婚就是脫層皮。
別人的勸慰、鼓勵什麼的都是虛的,只有你自己振作起來才是真的有用。但你振不振作,日子都一樣過,太陽每天升起,你在頹廢,而你離開的那個他(她)卻早已走出陰霾接受新生活了。
4樓:宮刑之刃
解鈴還須繫鈴人啊,旁人如何幫你呢。既然已經成為事實,你就要過好一個人的生活了,讓自己充實起來。
5樓:卑天戎
那你都感緊在找一個物件,把過去得事忘了吧!那就重新開始呀!
6樓:漫遊的單程票
因為你還在乎這段婚姻,你還愛著這個家庭,可是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還是快點走出來吧!你難受說不定你的另一半在**瀟灑呢!凡事一定要想開,多想點開心的事情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急,時間會改變一切的包括你的心緒
8樓:修修
人生苦短...糾結在過去,不如直面未來.人生苦短...
糾結在過去,不如直面未來.人生苦短...糾結在過去,不如直面未來.
人生苦短...糾結在過去,不如直面未來.
9樓:戎祺然
離婚是緣分,到了,不要想不開,好好想想自己將來的路吧!
10樓:江東小喬
想想自己吧,人活幾十年,今後為自己活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勇氣只能自己來爭,向這可惡的命運去爭,沒勇氣生活,是假的,。既然離婚了就看開點,放的下。好好調整自己,不要再想過去,面對現實吧,冷靜下來,調整好了開始新的生活,會有更好的更美滿的婚姻等著你。
離婚後家庭關係怎麼處理啊?
12樓:_貝爾茉
考慮一下你的爺爺奶奶這麼多年對你好不好咯?
如果他們對你很好, 很記掛你, 那你理所應當對他們也好
如果他們和你父親一樣當你們不存在不負責人, 那就頂多是過問過問生活就差不多了
13樓:周漢誠
他們是你的爺爺奶奶啊
14樓:
爺爺奶奶都是你的親人,不管怎麼樣,你都應該照顧他,你問這話很沒良心知道嗎?他們還可以活多久,就算他們對你不好!但如果沒有他們,就沒有你,他們是賦予你生命的人,人應該感恩!
15樓:阿沁
無論如何,他們都是你的爺爺奶奶,老了他們也需要有個照顧,他們也喜歡那種兒孫滿堂的感覺,血濃於水,讓他們安享晚年吧,好好對他們,儘自己的努力
離婚和家庭不合哪個對孩子傷害更大?
16樓:姍姍雨
這兩種對孩子的傷害都是永久的,終生性的。會影響他們的擇偶觀和家庭觀念,戀愛、婚姻都會有影響。另外在安全感、性格等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吵鬧的家庭會讓孩子感覺家庭是個牢籠,想要遠離原生家庭,甚至會恨。
而離婚的家庭,有孩子監護權一方的做法直接決定離婚對孩子影響的大小,如果因為婚姻,大人在孩子面前抱怨、痛苦,給孩子很大的壓力,不時告訴他「養你多辛苦,生活多辛苦」,那麼孩子會有巨大的壓力,會有對另一方的恨。
總之,不管如何得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在乎與愛。
1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不和對孩子影響更大
首先說離婚
的傷害:
1、世俗的眼光,這點當今時代,題主大可不必擔心,離婚的多了去了;
2、再婚或獨自撫養對孩子的影響:這個不能拋開題主的實際情況討論,要靠題主自己衡量;
3、離婚事件對孩子的影響:如果你個人可以撫養照顧好孩子或者你的下家也會疼孩子,相信我,孩子會忘了前任的。
家庭不和的傷害:
1、不斷的爭吵,對孩子成長環境非常不利;
2、家庭不和是持久的傷害,這樣的環境的孩子長大了估計不會戀家,到了青春期,會很叛逆。
18樓:匿名使用者
與其天天吵,不如趁早離。長痛不如短痛,長期的家庭不和睦會一種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1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不合會產生很多矛盾衝突,孩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很不好
2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兩種都不好,家庭還是以和為貴,如果實在不能妥協,那麼家庭不和傷害估計會大一些。
21樓:匿名使用者
有本事問問我們自己吧,多行不義必自斃,全是沒有人性-人類的世界,太多了
22樓:蕢言程夢凡
兩個都對孩子有不利的影響,不過兩者相比較,我更覺得家庭不和對孩子的成長影響更大,因為家庭的不和不僅讓孩子沒有一個安靜的成長環境,更會讓孩子感受不到任何溫暖。
為什麼現在很多家庭夫妻關係都不好但他們不會離婚呢
23樓:子淺沫
男人對離婚持消極態度。因為較之夫妻關係的質量,男人更為重視「家庭」這種形式的完整。除此之外,他們還有一個最大的理由,即離婚會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壞處。
離婚的壞處大致可分為三種:
第一是離婚會喪失社會信譽。儘管離婚率在逐年上升,與從前相比,它已成為家常便飯。但是在眼下這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離婚仍被視為男性的巨大汙點;在所謂的一流企業和官僚階層中,它會明顯地影響個人發跡。
因為現代社會中廣為流傳著這樣一些奇談怪論:「連家庭都治理不好的男人沒有能力管理單位」,「連一個女人都控制不住的男人,不可能出色地完成工作」等等,總之在當今社會,儘管家庭與社會是完全不同的事物,但是,社會仍然把這種壓力強加於男人身上。
第二個不利之處是苦於日常瑣事。婚後一切家務都是由妻子料理的。可是,一旦妻子離去,男人的生活將會陷入困境,以前兩人之間言語很少,但是至少每天早上能夠穿上乾淨的衣服去上班。
沒有妻子洗衣服怎麼辦?誰來搞衛生?若是她拋下孩子揚長而去,男人更是死定了……從極現實的角度看,男人們確實不願離婚。
第三是經濟負擔。如果離婚的話,丈夫必須承受一定的經濟負擔。首先是財產縮水一半,其次必須支付子女養育費。如果他們有住房,大多情況下也是判給女方,所以離婚後男人的生活相當艱難。
24樓:徐天來
為了孩子
為了父母
為了前程
25樓:迷一樣的女子
因為責任,都離婚了,孩子怎麼辦,離婚了意味一個家就散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大多都是在湊合著過日子
26樓:皮卡卡洛
這個在過去是這樣,不過這幾年來離婚率跟不結婚率不停的升高,還有談戀愛都是玩的那種,工作中都不會謙讓女生。
父母離異各自成家,隨父生活的孩子,簡歷中家庭成員如何填寫
27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包括:父親,生母,繼母,以及已經的親生兄弟姐妹或者繼母的兄弟姐妹。
父母離婚,和母親生活,家庭情況調查表有一欄家庭成員情況要寫父親嗎? 20
28樓:愛穿拖鞋
可以寫。
沒人細看。
並且沒人去調查核實。
29樓:匿名使用者
所以家庭成員都要寫的
求採納~
家庭離婚
30樓:周凌律師
您好!◆針對性解答:
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6個月以後你可以再次起訴離婚,同時要求法院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你。
◆支招:
法院審理撫養權的案件,主要是看孩子跟誰生活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兩到十週歲的孩子,法院一般會綜合考量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收入、工作、住房、受教育程度、子女與父母的感情)。對方長期不盡撫養義務,且孩子長期跟隨你生活,這都是對你爭取撫養權有利的條件。
◆針對性解答相關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一方請求撫養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請求方應當舉證證明具有以下情形:(1)具有優先直接撫養的條件;(2)子女願意隨其生活;(3)具有撫養能力。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優先考慮:(1)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這個主要由證人證言和當事人陳述確定,對此一般爭議不大;(2)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力,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情形,不宜於子女共同生活的,比如身體狀況的證明可有體檢報告或醫院證明,品**況可通過受榮譽或是否被治安或刑事處罰等予以證實。
希望能夠幫到您!
31樓:汝城羅律師
1、離婚解決三個問題:夫妻身份關係、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
2、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3、協議離婚到民政局,訴訟離婚到法院;
4、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協商,協商好第1項,簽字後,領離婚證,離婚;
5、訴訟離婚即打離婚官司,依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判決離婚結案;
6、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
7、子女的撫養,原則上共同分擔;
8、協議離婚對財產的分割不服,離婚一年內可申請重新分割,法院應當受理;
9、離婚訴訟屬於專業訴訟,委託專業律師**。
家庭成員法律定義
32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33樓:匿名使用者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發現自己一直不能從悲觀的情緒中走出來怎麼辦?總是想什麼事情都好消極做事情很糾結總覺得怎樣的生活都
我很理解你 我以前也是copy這樣?但我一直努力走出來 你也可以的 自信點 只有勇敢的跨出步伐 生活才會越來越好 儘管不能事事如意 但是你仔細想想 我們還是挺幸運的 別不開心了 笑一下 一切都會好的 因為上天只會眷顧自信又愛笑的人啊?建議可以讀一讀卡耐基的人性的弱點 之前我也有過的,你可以採取跑步?...
離婚後孩子戶口問題,我們離婚後,孩子一直我帶,但是戶口卻在前夫那裡,現在想遷戶口到我這兒,怎麼辦
這還能怎麼辦,去找你前夫,好好溝通。如果有錢,帶上個律師,當然,再找你前夫之前,先諮詢一下律師的意見,當然,要有錢。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你們應該向民政局交了離婚協議書的,可以去民政局找他們開證明。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憑離婚判決到派出所改辦戶口。你可以直接憑著離婚協議書 判決書...
離婚後前夫一直說不可能復婚了可是我一直打電話發簡訊他也不拉黑實在煩煩了就關機
你說你賤不,離婚了就不要再去打擾對方啦,對方不把你拉黑他還是把你當成朋友的,想通了?可世上沒有後悔藥啊!好字為之吧!你確定他會把人拉黑?為什麼離婚的?這個很重要 離婚後前夫一直說不可能復婚了,可是我一直打 發簡訊他也不拉黑,實在厭煩了就關機內。說明他對你有容點兒藕斷絲連,但是復婚的可能確實是不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