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給樓頂門上鎖是是否違法,請問 物管把樓頂的門上了鎖,這樣是不是消防違規,如是違規,那麼業主應怎樣維護自身的安全?

2022-05-20 08:10:47 字數 2814 閱讀 6319

1樓:唐律說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給樓頂門上鎖不違法。

法律分析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居住物業:是指具備居住功能、 供人們生活居住的建築; 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 別墅、度假村等; 當然也包括與之相配套的共用設施、 裝置和公共場地。

商業物業:有時也稱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取持續增長回報或者可以持續升值的物業,這類物業又可大致分為商服物業和辦公物業。商服物業是指各種供商業、服務業使用的建築場所,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儲、休閒康樂場所等。

辦公物業是從事生產、經營、諮詢、服務等行業的管理人員辦公的場所,它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的範疇。這類物業按照發展變化過程可分為傳統辦公樓、現**字樓和智慧化辦公建築等;按照辦公樓物業檔次又可劃分為甲級寫字樓、乙級寫字樓和丙級寫字樓。商業物業市場的繁榮與當地的整體社會經濟狀況相關,特別是與工商**、金融保險、顧問諮詢、旅遊等行業的發展密切相關。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2樓:斜陽紫煙

不違法。樓頂門上鎖應該是出於安全原因或是樓頂本身結構不允許人進入。

3樓:夏俊武律師

回答您好~我是合作諮詢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我需要一點時間編輯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 不違法。樓頂門上鎖應該是出於安全原因或是樓頂本身結構不允許人進入。

通常物業都是鎖閉樓頂,同時保證應急時可以緊急開啟,消防部門也予以認可。

物業管理樓頂的使用,要經全體業主的同意,經相關部門的審批才行,即使自家樓頂的空間也不是該戶的業主的,仍然屬於全體業主的公共空間。

但實際生活中,不少業主會佔用樓頂晾晒、架設太陽能,破壞樓頂保溫層、煙道通風、管道等,

甚至違章搭建,侵佔公共區域。

而且開啟的樓頂也存在著電梯機房破壞,樓頂水箱投毒和跳樓自殺的隱患。

更多5條

物業或開發商將高層住宅通往樓頂的門上鎖(並不向業主提供鑰匙)是否違反消防安全條例?

4樓:靚靚霓霓

通往天台門不能上鎖,屬於消防通道…主要是跟物管交涉,出示條例,協調無效可以跟物管說反映消防部門

5樓:憶鈺邡

首先發生火災時,不應該往高處逃生,因為煙往高處走

物業不給鑰匙是為了好管理,人人都去樓頂那不亂套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這個做法(關閉頂樓門)並不違反消防條例電梯的開關鑰匙也是物業保管~~按你的說法是要每家配備一把鑰匙好方便有火災的時候坐電梯逃生~~~~~你的理解錯了~~頂樓不是什麼消防通道大樓的消防通道就只是樓梯~~~~

頂樓做為業主公共區域屬於大樓業主共有~歸物業管理~如果業主有鑰匙那業主在頂樓修房子 晒衣服 丟垃圾 跳樓等等物業就無法管理並有責任

物業從管理角度 安全形度出發關閉頂樓並無不妥如果你要求物業開放頂樓 那需要你大樓超過二分之一業主書面提出意見物業會要求這二分之一業主簽字 物業要免責~不然如果頂樓有人跳個樓 賭博 丟垃圾等等 物業就有責任的如果開放頂樓 業主簽字後 物業就無責任 這個責任就在簽字的這二分之一業主上

7樓:個人行家

1、火災避險不能上樓頂,只能下樓,下不來時,能可躲在家中等待救援也不能上樓頂

2、樓頂有通風管道(衛生間)、排氣管道(廚房),高層還有電梯機房,為保證裝置設施安全,鎖住樓頂也是正常

3、樓頂大多沒有護牆,只有女兒牆,女兒牆很矮,如果小孩子上樓頂玩耍,及容易發生危險

4、樓頂如果開放,有壞人尾隨他人進入樓內,藏在樓頂伺機作案,給全樓住戶帶來不安定因素

綜上所述,樓頂鎖閉利大於弊。

請問:物管把樓頂的門上了鎖,這樣是不是消防違規,如是違規,那麼業主應怎樣維護自身的安全?

8樓:

一般樓頂是公共面積,任何人都可以用,除非當時買賣合同寫明是賣給那戶的就屬於個人擁有。物業不可以鎖樓頂,那是侵犯業主利益的,業主委員會可以制止他們這些行為,至於消防違規問題也可以算得上的,看你怎麼告咯。如果業主委員會解決不了要麼就開除物業管理換一家,要麼就找相關部門處理。

9樓:匿名使用者

鎖了樓頂的門,那要看是什麼情況了,如果物業是為了安全著想,或者是為了不讓業主在樓頂涼晒衣服,保障頂樓業主的權益,那鎖門也是無可厚非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直通屋頂的們是防火門的,這個是疏散通道的,不允許鎖閉的,否則就是違規的,可以在當地派出所投訴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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