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筆者關於問題處於是《婚姻法》裡面的撫養權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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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樓:今春看又過
是你的,所屬與扶養是兩個概。
3樓:雙從丹
孩子是你生的,你有撫養,當然是你的
4樓:是為什麼
不是你一個人的。是你和他爸爸的
5樓:wbb大彪
是的,孩子絕對是你的
6樓:莫愛00後
你的就是你的,別人搶不去,別忘了,這是法制社會
老婆出軌我們離婚了,可她說想孩子,哭著求我復婚,她平時就喜歡撒謊,我討厭她,可畢竟生活了七年,孩子
我覺得會,但做父母的都會第一時間考慮到孩子,的確很為難。我們作為外人也不好插嘴什麼。看你自己怎麼想的吧。孩子沒有母親感情欠缺是真的有的。但是你說的你老婆的情況,她的確有可能再度做出那樣的事。這一次你就先好好地給她一個下馬威,讓她知道嚴重性,別那麼輕易的就又同意了。關鍵是你還愛她嗎?這是前提,如果不愛...
我們離婚啦,孩子跟我,我們實在民政局辦理的協議,上面月可以看4次,我現在不讓他爸爸看可以嗎
不可以。離婚了孩子是無辜的,他父親有探視權的。並且有協議了,就要按協議執行。不可以。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探視孩子的權利。這明明是寫在協議上。就有法律效力!為什麼不讓孩子的爸爸看孩子呢?你們雖然離婚了,但是孩子畢竟是你們倆的吧,好好溝通,別弄得太僵了。你不讓孩子見,以後孩子大了會恨你,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
我們結婚17年了,有兩孩子都是男孩啊,想離婚怎麼辦?我想要孩子啊,可是他只想給孩不想給錢
一人一個孩子,如果你沒有生活 可以讓對方付撫養費 16歲前 你們已經結婚是17年了。時間也不短了。為什麼要離婚?兩個孩子的媽媽。想離婚,離婚對孩子沒有好處。你有能力養孩孑,沒有能力養孩孑。想要一個孩子,不是害了這個孩子嗎?要離婚可是要考慮清楚了,對於財產分配應該是婚後財產平均分配 包括債務。做母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