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木棉小橡樹
說明你老公的性格就是比較顧家型,但是也比較獨立的,並不喜歡黏著別人,可能他還希望你能黏著他。
2樓:揮淚拋售
為什麼非要粘著你。結婚十年生活上很照顧你,也很顧家。這就是對你對孩子對家庭的愛。這樣的男人已經十分少見了,珍惜吧。
至於你說的不粘著你,可能是應該上的原因吧。性格是天生從小養成的,他從小就不喜歡,到現在肯定也不會的。
3樓:仍冬楣
他的這種做法就是男人的表現。你是不是在家太閒了?你想想你老公天天去工作,哪有那麼多的時間粘著你,心裡有你就可以了吧
結婚以後家庭成員一欄寫父母還是夫妻?
4樓:愫睿愫睿
結婚後如果跟父母一起生活,那家庭成員一欄需填寫父母 夫妻 子女
如果自己單獨生活,那隻需填寫,夫妻,子女
其實,填寫越簡單越好
5樓:匿名使用者
都可以,根據個人習慣
結婚以後家庭關係處理。
6樓:善美小蠍
被雙方父母掌控的婚姻會有很多麻煩和矛盾,這個也說明你們兩人根本不獨立。緩解雙方父母關係的方法,1,自己獨立起來,不要雙方父母管教和插手,你們的生活按照你們的方式進行。2,在對方父母面前只說好話,不傳不好的話。
這樣雙方父母的關係才會緩解。
結婚後怎麼處理家庭關係
7樓:執行
最好住在離父母不遠的地方,這樣既可以照顧到父母,又可以避免家庭糾紛!是個好方法。
8樓:匿名使用者
人與人本來就不同,就很難相處,如果還要同時和多個人一起相起,那就更難了,何況是這種敏感的婆媳關係呢!最好不要住在一起,免得兩頭難做,做是找一個近一點的地方住還是有必要的。
9樓:遐想的自然力
和母親好好說說,開個家庭會議!你作為一家之主更應該對這些事負責!和他們好好交心,住一個大點的房子就好!如果你每天賺好多好多錢他們也不會總說什麼的!哈!
10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 去留無意看天下 的意見,真的,永遠不要在一塊住。
什麼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
11樓:匿名使用者
未成年結婚前,家庭
主要成員為父母兄弟姊妹,主要社會關係為父母雙方的家庭成員,比如爺爺,奶奶,叔叔,姑姑,外公,外婆,舅舅,姨媽。結婚後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係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12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指直系親屬 , 即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 ;主要社會關係,一般是指與發展物件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有密切聯絡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公、公婆)、伯叔姑舅姨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成員就是你的父母兄弟的名字,社會關係是你對他們的稱呼
女方結婚後自己的父母算是家庭成員還是主要社會關係
14樓:動仗名義
看父母和你是否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可以算家庭成員。
如果你嫁出去後,跟婆家或丈夫一起生活,父母離得遠或者他們自己單獨生活,就要算主要社會關係。
家庭成員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15樓:特特拉姆咯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這樣說吧,你家的戶口本上是不是還有該子女的名字,有就是一個家庭的成員;反之,則不是。
可以繼續住。《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繼承:《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男女平等】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當然,如果父母有遺囑的話,將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但是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16樓:華律網
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
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
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家庭成員是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於戶籍,「家庭成員」是指在同一戶籍內永久共同生活,各個成員的經濟收入都作為家庭共同財產的人。
「家庭成員」與「直系血親」、「親屬」並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親關係的人不一定互為家庭成員。
17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
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法第九條規定指出了結婚登記後的家庭歸屬,當事人不做約定就採取預設方式即女方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這條規定最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換位思考的理解。這可以解決描述的第一個問題。特別注意這裡的家庭指傳宗接代方面的,有時候大小家庭不同情況不提場合分開而論,不考慮戶口所在地。
戶籍方面的家庭不能與之相提並論。另外家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沒有特殊情況家裡現有的東西全部屬於家庭,第三個問題只能發生在特殊情況中,一般家庭沒有特殊情況。第二個問題可能是家庭內部矛盾,商量處理。
18樓:淮安浙江人
1、子女成年後尚未結婚,仍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屬於家庭的成員;
2、子女成年後,如果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則父母不再對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未結婚又沒有房子,父母仍相當允許其繼續居住,因為家庭成員間有生活扶助的義務。如果雙方關係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去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在法律上已無撫養義務,如果雙方調解不成,那麼子女應當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既需要法律的調整,也需要道德的調整,是否必須搬走,這要看雙方關係,如果用法律來調整,則應當搬走。
3、當父母死亡,其父母的財產應該怎麼繼承?如果有法律上有效的遺囑,則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則按法定繼承,法律上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原則上應當是均分。
4、家庭成員並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個家庭的親屬。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
5、***與住建部於2023年4月27日聯合釋出關於經適房管理的檔案,其中有「購房人」與「家庭」的說法。「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產權房(即商品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房轉換為完全產權房」。這裡出現一個關於「家庭」的問題:
假如父母購買了經適房,若干年後成年的子女購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也要將經適房轉換為商品房才行?婚姻法上沒有明確給家庭下定義,因此成年的子女是否仍然屬於法律上的家庭成員?相關方面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19樓:面無表情
1、子女成年後,法律上父母不在對其有監護權。但是還屬於這個家庭的成員,因為其還有繼承權。
2、假如子女成年未結婚,法律意義父母對其搬出去,沒有明文規定;
3,、根據繼承法,若父母沒有遺囑(口頭或書面)他人情況下,財產為子女繼承。
20樓:我就是我
我國民法關於家庭成員的規定也不明確、完整。如婚姻法沒有對家庭成員的具體含義作出明確規定。該法第三章「家庭關係」,列舉了夫與妻,父母與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養子女和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類家庭關係,但除了這四類家庭關係外,是否還有其他主體之間的關係也屬於家庭關係,婚姻法沒有作出規定。
從大眾的通常觀念來看,婚姻法沒有將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等關係作為家庭成員關係予以規定,似有不足。再如,根據收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且這種關係不適用收養關係。如果具有這種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一方對另一方實施虐待行為,對侵害人不以虐待罪處罰,難以被社會所接受,也不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因此,我們認為,這種具有事實撫養關係的主體之間,也應當認定為家庭成員。
也有很多,倆個人關係好,但是結婚後和家庭關係特別不好的也多,怎麼回答女友?
21樓:
因為兩個人結婚、不只是這兩個人的感情、它關係到雙方家庭裡所有人的生活、所以容易導致很多矛盾糾紛。
2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有很多兩個人關係好,但是結婚後和家庭關係特別不好的也多,那你可以回覆女朋友說別人是別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絕對不是那種人,我有什麼問題我會直接跟你溝通,而不是直接對你發脾氣。
23樓:來自翠微峰高尚的路西法
兩人相處的好,結婚就不一樣了那是三個家庭相處有時會意見不同發生矛盾,我會努力處理好的,不讓你受委屈。
24樓:你好你好
這種事情會有的 有的和家人說話有點人挑剔大,不小心也就能起矛盾的,在處理各種事情的時候都有不同意見,也會有矛盾的,總之每天都是在矛盾中生活的
我和我老公結婚有五六年我們性生活上他從來都沒躲避過我,可有一天我發現在他故意躲避我,請問這說明他
首先我非常欣賞你的洞察力,這也足夠證明你做事很細緻 其次你們的回性生活一直很有答規律但是偶爾一次不正常你也不要太過敏感 有可能他真的覺得累,也有可能他真的不想做,也有可能是他有心結未解呢?如果真有外遇,他故意躲避的不會只是性生活而是你們的感情 他會在不知不覺中對你變現出冷淡的態度,不願意和你說話,不...
結婚以後發現老公在生活上很懶,完全不做家務,怎樣在不傷他自尊心的前提下有效的讓他變勤快,讚美法已用
我的老公也是屬於掃帚倒了都不拉的人 我們認識7年 沒有見他端一下碗 收一下衣服。突然有一天 他願意給我做飯了 洗碗了 我們認識7年了。他什麼都沒有做過。包括他自己的衣服襪子都沒有洗過一次。我也是很希望他變啊,就是恨鐵不成鋼。包括懷孕,他半夜餓了我還給他煮麵。可惡。他自己都說他萬惡 直到孩子降臨。他太...
我和老公結婚十年了,他脾氣很暴躁,打我罵我,我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一直忍氣吞聲,之間也離家出走過
別拿孩子說事,你們這樣對孩子能好嗎?是年下來沒改變還堅持嗎?哀其不幸,怒其沒骨氣!家庭暴力,你經濟上不依賴他就沒事 先報警,他會殺人的,孩子給他吧,分居幾年就離婚了,朋友辛苦你了 無謂的忍讓只會讓他更放肆,你不能吃過屎之後才怪屎難吃,你應該怪當初自己為什麼要吃屎 我和老公結婚十一年了,感情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