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腐生影
不屬於了,近親是三代以內的,他是你爺爺的女兒的孫女,
2樓:網頁痴迷者
是 你爸爸和你姑姑屬於親人那麼你姑姑的孫女和你當然屬於近親
3樓:淺淺錢錢紫
不是。近親是指的三代以內,旁系,直系血親。
4樓:名字很有趣
不好確定,如果你和她住的近才是。
5樓:匿名使用者
貌似叫遠親了都好幾輩兒了
民法近親屬的範圍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五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係以及其他有撫養、贍養關係的親屬,可以當事人近親屬的名義作為訴訟**人。
擴充套件資料
近親屬的範圍影響到民事訴訟中訴訟**人的確認。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由於《意見》中已界定了「近親屬」的範圍,因此,這就意味著在民事訴訟中,能夠被委託為訴訟**人的近親屬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本條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和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意見》中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範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的範圍是否一致,法律沒有進一步規定。
7樓:郭志豪
一、包括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二、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2.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8樓:野薄貓
法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中原文如下,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父輩與子輩之間才屬於三代以內。
一、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7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二、哪些近親禁止結婚
我國禁止結婚的血親範圍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真系血親。即父母和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之意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之間。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6條第四款規定,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結婚登記。
(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叔伯與侄女之間、姑媽與侄子之間、舅父與外甥女之間、姨媽與外甥之間。
三、擬製血親間可否締結婚姻?
我國《婚姻法》規定,養父母和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因此,不同輩分的擬製血親間也不應結婚。另外,從養子女和受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的利益來看,禁止擬製血親之間通婚,也可以防止養父母或繼父母利用撫養和被撫養的關係逼婚,損害下一代的利益。
四、近親結婚的無效婚姻,法院如何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後,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准許。《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9條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可以提前上訴。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
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
五、已與近親結婚,怎麼辦?
即使已經成婚的,在考慮懷孕之前應該進行遺傳諮詢。出生後的孩子應加強隨訪,定期檢查。如果第一個孩子生後患遺傳性疾病,是不是生第二胎應去醫院進行遺傳諮詢。
如果抱著僥倖的心理,冒風險再生一個,至少可以說再生一個其遺傳性疾病的發生率遠遠比一般人群要高。曾遇到一對錶兄妹結婚的夫婦,連生三胎均為頭小畸形,終日臥床不起,成為家庭的負擔。
以上是近親結婚的法律規定的介紹。近親結婚易將雙方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
參考資料
華律網.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5-8]
中國法律網.中國法律網[引用時間2018-5-8]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我國法律法律規定,民事上的近親屬和行政訴訟法上的近親屬範圍是一樣的,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主要是按第
一、第二、第三繼承人這樣來劃分的。
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不包括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兄弟姐妹是不包括「堂兄弟姐妹」的,但是包括「收養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10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不包括堂兄弟姐妹,指得是同胞兄弟姐妹 也就是你說的親兄弟姐妹
近親屬的範圍
11樓: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條規定: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第(六)項規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規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係的親屬。
從上述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看出,行政法領域中的「近親屬」範圍最廣,民法領域次之,而刑法領域中規定的的「近親屬」範圍最窄。
12樓:匿名使用者
近親,是指人們相互之間存在血緣關係特別近的親屬。所謂血緣關係,是指同一**,即來自共同祖先的等位基因。
直系血親是指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分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叔伯、姨、舅等,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包括同出一父母 、同出一祖父母、同出一外祖父母的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無論同輩還是不同輩,都禁止結婚。
13樓:律視微言
關於近親屬到底應該具體包含哪些人?是我們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畢竟近親屬的問題主要涉及到法律層上遺產繼承、包括監護人的指定等等,所以說我們很有必要來了解一下最新的民法典關於近親屬是如何界定的?
和姑姑的孩子屬於近親嗎?可以在一起嗎?
14樓:八三老人
屬於三代以內的近親屬,依法不能結婚。
15樓:仝笑寒
《婚姻法》上規定三代直系親屬不得結婚,你的姑姑和你爸是親兄妹,屬第一代,你和你表妹(即你喜歡的)屬第二代,因此是無法結婚的,因為這樣會給後代帶來很多遺傳性的疾病(機率相對於非近親高出許多)。但是如果真的非常相愛,弄虛作假也是能結的,社會上這樣的例子也很多,而且生的後代也是健康的,本人周圍就有這樣的例子。
16樓:孤塵
是屬於近親哦,在法律上不允許結婚的,不過我覺得談談戀愛還是可以的,如果你們彼此喜歡
姑姑的孫女和我的兒子算近親結婚嗎
17樓:一桶半水
不算,是四代旁系血親,不算近親,不在婚姻法禁止結婚之列。
以下關係才是近親(在婚姻法中禁止結婚):
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以上為直系血親);兄弟姐妹之間;表兄弟姐妹之間,堂兄弟姐妹之間,叔侄之間,甥舅之間,姑侄之間,姨侄之間(以上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超過三代就不算近親了,在婚姻法中就可以結婚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算的,三代以內都算近親的
我姑姑的婆婆我該叫什麼,我姑姑我爸爸的妹妹的婆婆我叫什麼
你好,你姑姑的婆婆,你應該稱呼為奶奶。從輩分上來說,這是最合適 最準確的稱呼。你姑姑的婆婆,屬於你的 父系 親戚,所以應該叫 奶奶 如果是你姨媽的婆婆,屬於你的 母系 親戚,就應該叫 姥姥 了 你姑姑的婆婆是你表兄弟姐妹的奶奶,你最好跟他們叫奶奶。因姑姑叫媽,你只能叫奶奶。我姑姑 我爸爸的妹妹 的婆...
我姑姑不是我爸爸的親妹妹,我能和她的女兒結婚嗎
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但是如果可以找到不是直系三代以內的證明應該可以,比如你姑姑的收養證 沒有三代以內血緣關係就肯定可以 不能。我和我姑姑家女兒能結婚嗎?那要看那個 姑姑 是不是你父親的親姐妹了 無意說壞話,像我把我父親的有些表親,或同姓姐妹也叫姑的 如果是的話,是一定不能的。國家規定直系血親五代以內 ...
我喜歡上我爸爸的親妹妹的兒子,也就是我姑姑的兒子我的表弟,他也喜歡我,我們可以結婚嗎。生孩子會生出
自古表親結婚是絕對沒問題的,而且也不算近親,生出來的寶寶應該是沒問題的,但畢竟就算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也可能會生出k型寶寶,何況你們有,所以不是百分百。而且現在似乎很難得到大眾認同。我個人認為得尊重父母,如果父母不反對的,你兩位又不怕別人眼光的,那是可以。真的假的,不能結婚,而且孩子畸形,愛情是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