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不願意離婚那就按時出庭,用你的真誠打動法官,證明你們夫妻還是有感情的。
你對他還是有愛的。這樣的話,法官是不會輕易判離的,都會願意給你們一次機會。
2樓:北京中天華康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要多久才能離
3樓:
根據相關規定,夫妻一方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然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原告在第一次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要六個月後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如有新情況、新證據,不受六個月的時間限制。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法院對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起訴,必須受理;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4樓:呂艾
法院審結離婚案唯一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審審結離婚案一般是六個月。
對於一審出的判決書,如果夫妻不服的,
可以從收到判決書15日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審結離婚案一般用3個月。
對二審判決不準離婚的,如果男方還要離婚,在收到判決書六個月後,還可以去一審法院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至於第二次起訴是否可以離婚,
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男方第二次還要求離婚的,從第一次起訴離婚開始起計算,一般最多25個月可以離婚生效。
計算:一審6個月+二審3個月+上訴日15日,第二次起訴離婚:至少與第一次起訴間隔6個月,一審6個月,+二審3個月。
5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您好程式是,1,第一次起訴離婚的,必定先調解,調解不好,判決。2,判決後可以上訴,上訴判決分離還是不離。3,如果2此都不判離,過6個月再來起訴,那樣基本能判離。望採納
6樓:感動的小鳥
第一次不離婚,半年後在起訴離婚百分之百離婚,不管女方同意不同意都會離婚
7樓:魯步昭懿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8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也就是最多2年。
男方到法院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到法院時女方要怎麼同法官講?
9樓:匿名使用者
就說不同意離婚,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法官一般第一次都不會判決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另外,具體法律規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准予離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男方提出起訴離婚,不要小孩讓女方扶養,其實女方不想離婚,那女方到底該怎麼做呢,才能不離婚
11樓:美元俱樂部
找個律師吧,他會幫你解決,實在不行就高額索賠,讓他離不起
12樓:奮鬥的小夥兒
去法院,因有牢靠的夫妻感情,堅持不同意離婚。
13樓:天道酬勤
首先看離婚的原因,如果兩個人之間沒有感情了在一起還有意思嗎?如果他堅持要離你也沒有辦法
14樓:呂洽
你沒有理由不離婚,問他要錢辦法
15樓:甲爾煙
人家起訴兩次就必須離婚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證明你們還有感情,並且感情很好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找親人和法院的人調節一下
男方有婚外情,且經多次規勸不改,女方要求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或提無理要求,女方要做哪些起訴離婚的準
18樓:花國夫人
婚外情的證據,沒有證據,法庭第一次只會調節,半年後再起訴的話就特別慢,只要有證據就好辦了。一打官司一個準。
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準備起訴離婚,起訴前離開男方家獨自外出打工,也不告訴男方自己在哪,男方說要報警找
19樓:﹏`kiζs罒
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即使是夫妻,也不能強迫對方的。而且分居兩年自動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的話警察不管的,男方如女方強行帶回家是限制人身自由。女方可以不回去。
21樓:
淡定,淡定,好聚好散
22樓:缺的就是書
不和了,好聚好散,爭回來的也不會過好的
23樓:無解
分居兩年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他沒有這個權利強行,你可以告他,讓他知道女人不是好欺負的,讓他吃關官司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是否可以提出賠償
可以,不過離婚法中沒有此方面的規定,除非說你老公存在家庭暴力行為,或是因有第三者才同你離婚的,你可要求賠償,但該方面的證據很難舉證,舉證又很難被法院認定.望你三思.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
男方提出離婚要承擔什麼後果,女方提出離婚,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男方向法院提出離婚女方沒到法庭會按男方全部要求來盼嗎
男方向法院提出離婚,在 過程中,女方沒到法庭的,這在訴訟法中稱為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指 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對席判決而言的。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 核對證據 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