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了孩子的媽媽拒絕不管屬於遺棄罪嗎

2022-09-08 14:52:24 字數 4319 閱讀 9450

1樓:橢徘著詭

是否達到了遺棄罪的評價標準,需要看是否達到了情節惡劣的程度。遺棄罪的客觀評價因當是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二、犯罪構成

(一)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二)犯罪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

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四)犯罪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三、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

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三個孩子的母親,至今走了四個月了,不管孩子的一切,**都不接,這算遺棄罪嗎?

2樓:億東樂購

還不算。「遺棄罪」必須是已造成嚴重後果,如病死、餓死等。

3樓:匿名使用者

這隻能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 這種女人不會有好下場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三個孩子的母親,至今走了四個月了,不管孩子。

母親沒有正當理由出走四個月,

家中或者還有其他人:

例如孩子父親在撫養未成年的三個孩子,雖然孩子母親出走,沒有造成孩子無人撫養嚴重後果,孩子母親不構成遺棄罪。

母親沒有正當理由出走四個月,家裡未成年孩子無人管,孩子缺吃少穿,生病無人管,給孩子身體造成嚴重損害,孩子可以委託**人去法院告母親構成遺棄罪。

5樓:來自楊梅洲樸素的上弦月

是的,你可去告她。去法院你以孩子及你的名義起訴!!!

哺乳期孩子母親扔下不管屬於遺棄罪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樓:匿名使用者

母親哺乳期遺棄孩子,要按實際情況來定,有遺棄罪嫌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母親不撫養孩子,是否構成遺棄罪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不撫養孩子一般會構成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9樓:七臺河李陽平

首先是違法了,父母對子女有法定的撫養教育義務。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則要涉嫌犯罪了,也就是你所說的涉嫌遺棄罪。

孩子母親離開孩子多久算遺棄罪

10樓:檀紅葉孤

遺棄罪(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構成遺棄罪要符合以下條件: 1,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3,犯罪主體為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4,主觀上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你老婆的行為,只有表徵,但是不符合情節惡劣的程度(小孩是否需要哺乳?是否拒絕見小孩?

是否拒絕給予生活撫養?是否小孩沒有獨立生活能力?),另外,你並沒有說明你老婆是否拒絕撫養。

當然,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或孩子,只是一個動機,並不能一定構成犯罪。只能嚴格符合以上4項才能構成犯罪。 顯然,根據你的情況說明,判斷不出她有遺棄罪的特徵。

除非第三者是侵犯了你們家庭的隱私權或者給你們造成了直接後果或者有其他刑民事糾紛(也只是以被告的身份,而不是第三者的身份),否則你不可以將第三者告上法庭。 法律再嚴格,也不能過多幹涉私權利。第三者有愛誰不愛誰的權利。

沒有沒有規定她不可以拆散別人的家庭。 法對於普通人來說,法不禁止即自由。你沒有因婚外情而告人家的權利。

除非以法律的理由。

女方帶孩子回孃家了,拒絕溝通,我打**不接,微信給我拉黑,孩子3歲,男方兩年沒管孩子,構成遺棄罪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答:1.先看看遺棄罪定義: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2.兩年沒關分沒有教育和什麼都沒有管兩個情況:沒有教育只能說明做父親的不稱職;如果什麼也不管,物質上,精神上都不管,如果女方要生活費等一些要求男方也沒有管,就是拒絕承擔撫養義務,構成遺棄罪;如果是兩年內你有往家裡寄生活費或者你想看孩子,你媳婦不讓你看,這並不構成遺棄罪,頂多屬於留守兒童和家庭情感糾紛,但是在道德上子不教父之過,道德上的譴責是永遠逃不掉的。

3.其實現在多少男士都在外地打工,或者夫妻都在外地打工,半留守和全留守兒童屬於常見現象 孩子的性格沒有父親的剛強,沒有母親的善良,只有對人生的無望和對社會的憤恨,很不利於孩子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培養,除非爺爺奶奶照顧的好。

4.無論你在何方,長打**聯絡,鼓勵,教育,讓孩子時刻感覺到你的存在才是最好的,教育不在於距離多遠,而在於是否用心。

12樓:匿名使用者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罪判定條件中有一條是: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應當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

你的情況是因為老婆把孩子帶回孃家。應該不構成遺棄罪。

13樓:

您好,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一般的不管孩子,還不構成遺棄罪,只有情節惡劣才會構成相應犯罪。

14樓:剩下半截煙

怪乙方給甲方不給機會

我給我前男友今天打電話剛才給他打電話了他沒接過了會給我回過來了他說怎麼了我說我不理你

有可能他有了新女朋友 又放不下你 心裡還是有你 畢竟曾經愛過 可是既然分了 生活還要繼續 再談朋友也沒什麼 請採納 謝謝 他還是挺在乎你的,不然也不會回你 了。但是,你們現在的感情是有問題的,一直這麼僵著也不是事兒,還是好好談談吧。這樣都能看完的 情商不是一般的高啊 哈哈!怕你被別人議論唄!還有就是...

當男人說我煩你,不要給我打電話了

不管是男人或則是女人,我相信對待自己心愛的人是不會說出這樣的內話的。倘若你們還沒結婚,那容麼你要慎重了,婚前男人對你都這樣。那婚後生活可想而知 若是已經結婚的話,我相信是有什麼特別的事情,所以不要著急問清楚是否出了什麼事 確定後再做決定 那說明他心裡根本bai沒有du你,你不是他的菜。找結婚zhi物...

蘋果6plus沒法接電話和打電話了。來了電話一接就嘩嘩響

如果出現上面說到的情況,當我們開啟鎖定屏時,會看到有一個未接 的提示。隨後我們開啟 列表,也會在未接 列表中看到有未接 資訊。可能對於一些不熟悉蘋果手機操作的小夥伴而言,不知道有一個功能可以實現這樣的功能,那就是 勿擾模式 功能。請先跟我一起開啟主屏上的 設定 應用,如圖所示 在設定列表裡,請找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