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恰到好處
如果他們呢要的是贍養費,你們應當給,如果索要其他的費用,你們可以拒絕,但是,從情理上講,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這樣更加有利於家庭的和睦,親情的穩固。
2樓:捷君昊
如果他們是向你要錢,這個有待評判;如果是向他們的兒子要錢,你煩,你就別跟他兒子過了,怎麼說也是你老公的父母。你煩什麼呀你煩。。。換位思考,如果你自己父母向你要錢,你也不給嗎?
ps:沒有點為他人著想的人活該一個人過。。。
3樓:水霧清萍
明擺著是偏心,看這情況,你公婆不會只向你們要這一次錢的,以後肯定還會經常要。
我認為不要給他們,以免開了先例,以後收不住。
4樓:蒽約定不見不散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給與不給,跟老公商量商量。
5樓:張業
這是個最現實的問題,勇敢面對,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6樓:上銳智慧
別那麼多廢話,拿就行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個人情況量力而行。
公婆經常問要錢,怎麼辦
8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該給錢的時候你們大大方方給
沒有錢的時候也要和公公婆婆明說
不然公公婆婆以為你們錢多的花不完呢
不知道在外拼搏的人其實過得也很苦的
婆婆老要錢,如何委婉拒絕啊 是需要一個溫暖的家,是一份生命的延續 因為相愛,愛情和麵包同樣重要,能同時擁有才是最完美的。愛情不能當飯吃,而麵包並不能安慰寂寞的心靈。沒有愛情的婚姻是可悲的,婚姻不是天堂也不是墳墓,只是原本浪漫的戀情加入了煩瑣的生活和瑣碎的事情才會被人視為愛情是婚姻的墳墓。如果結了婚 不要小崽子 感情不能維繫一輩... 物權法裡明確規定,業主對小區內的土地包括綠地的所有權,只有在物業公司有明確產權的車庫和其他建築物內停車時,需要交納一定的停車費,而在小區內的路邊或住所旁停車則不應交納停車費。參考依據 物權法第六章74條。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條 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 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 其實你老婆要保 管結婚證這件事情。可以交給他的呀,他一個人拿著 回結婚證,也不能幹什麼活答,違法的事情。你為什麼還覺得要給他儲存保管還不可以呢?有時候你老婆可能會認為男孩子出自大業的,如果讓你自己保管結婚證的話。怕有時候弄丟啦或者是怎麼樣的都有可能這樣。所以有時候我們不要過分的去。在乎一些沒有可能發...我們為什麼要結婚啊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車停進小區商鋪裡面要收費嗎,請問我們車子停在自己小區要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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