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白菜林俊杰
把她的身體調理好她會愛你一輩子
我才二十多,卻愛上一個三十七歲的女人,對方已婚,所以拒絕了我,不過她說願意與我保持情人關係,我該怎
2樓:凌雲一寸心
你覺得她真的愛你嗎?而且你覺得自己對她是愛而不是別的感情嗎?她有孩子嗎?想清這些問題,好好考慮考慮,
3樓:溫暖許夢
果斷分開吧 出去走走 大千世界 你會遇到一個年輕漂亮 還屬於自己的愛人
4樓:、消逝的溫柔
真的愛就保持著咯,如果想玩玩就算拉
5樓:左岸
問你自己。聽從內心,
6樓:手機使用者
一刀兩斷,沒結果,親,你可長點心吧
我生病了,我的情人我平時給她很多現金,現在不關心我,她是我二十多年以前初戀女人,當時和我熱戀還沒和
7樓:手機使用者
這是你一生的憾事,你也很明白的的性功吧?你滿足不了她的,想忘掉可以,不在和她有一切來往,失去的物質必須收回,叢此見面如同莫生人,學會做到不聽不聞不問,糾纏的話,值問……你誰啊……我不認識你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她已不在乎你了!你又何必太過在乎她!
9樓:逆回的自由
你還是好好想想自己的老婆吧
情人每次看過我的身體後就不願意和我聊天了,是不愛我嗎
10樓:好子
說明他只喜歡你身體,他並不喜歡你這個人,他確實不靠譜,所以他才會這樣做!
男人背叛了妻子並堅決離婚,女方不願離,二十多年的婚姻,女方身體不好,一直糾結這事,請問怎麼勸她?
11樓:匿名使用者
離,新婚姻法,對付小三,有證據,相片,擁抱
12樓:杞代佛
如果女方有病,男方離不了,夫妻有相互攙扶的義務
13樓:蔚藍天空
理智處理,找個情人。
一對相愛幾年的情人,女方不愛男方了,但男方好愛她,怎樣才可以忙記她
14樓:
再找一個愛你的人。或者你愛的人。
15樓:2109021967廣
我可以告訴你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16樓:凱修克
要時常記得,現實不是浪漫的電影,我們可以有更好的人愛。
17樓:牧華奧
不愛為何還要愛,分手吧
18樓:旮嘎啦
忘記啵,字都寫錯了呦
我對女情人很好,不知道她怎麼回事要和我分手,現在簡訊也不回,**也不接,我該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這樣了 就算了吧 不要一錯再錯 弄得全無
20樓:匿名使用者
她覺悟了,放了人家吧,你就好好愛你老婆去呀
21樓:aaa逍遙人
只是情人不是老婆。算了吧。
22樓:
也許她有難說出來的苦衷,也或許她已經不愛了,最好可以找到她問清楚吧,她要是實在不想讓你找到,那你就祝福她吧
23樓:素顏依然美
那是確定的,因為女人也是有血有肉也有感情的!都想找一個好歸宿。
24樓:匿名使用者
很明顯,她已經不滿足現在這樣了
25樓:天蠍
首先你要了解情人的概念。。。
26樓:老張監理
涼拌。重拼一個情人。
2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分手!你對的起你老婆嗎!
28樓:別理我
情人只不過是一個陪聊、陪逛街、陪玩的工具罷了!
我與一個比我大8歲的已婚女人是情人關係,她說想把她表妹介紹給我,我該怎麼辦?
29樓:***
要不不喜歡你,要不想介紹她表妹給你,掩人耳目
30樓:夢航服務
這樣肯定不行哦,別到時候都放不下了
31樓:暖暖陽光灬
想跟你維持關係 又不想耽擱你
32樓:雙子
你只需要想一想這是你想要的嗎? 還是你只是貪戀她的身體 不然你會娶一個別的女人嘛 但是她終有一天會老去
33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不要,否則麻煩會很大
如果我和那個女的是情侶但是女方的父母知道了不願意怎麼辦 20
34樓:綠豆蛙的娃娃
對你的女友好一點,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你們真的過的好,她父母遲早會接受的,看他不願意你什麼,然後在什麼地方努力
35樓:一般般啦
有情人終成眷屬`` 只要還喜歡她就去努力克服困難 總之就是在女方的父母面前好好表現 讓他們知道你的優點
36樓:程式有毒
順其自然唄!放平心態!
3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父母不會做得太過份的
如果你們想堅持下去
沒人可以攔得住的
夢見找到失散二十多年的孩子,夢見二十多年不見的孩子讓我揹著回家
好運需要提防他人的嫉妒 今天的你運氣頗好呢 做什麼事情都有意想不到 內的順利,但是也會因為這種容意外的運氣引來別人的嫉妒,認為你的成功是一種不公平,是在背後做了手腳。此時,辯解是最無力的,不如抱著看對方演戲的輕鬆心情,低調從容一點過去 出行的人夢見失散多年的親人,遇風雨延期再出行。夢見二十多年不見的...
二十多年的情人分手後可以要到多少分手費
這個沒有法律規定,分手你一定的能得到多少錢,都是成年人,你情我願的,不算那方有損失。一般象這種情況,婚外情除不受法律保護外,還是違法行為。你們在同居期間的財產問題,分手時遵循以下原則 在非婚姻狀態下,同居者分割財產時,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點和估算。先確定哪些是屬於私人...
在農村的山地種樹已經二十多年了。那麼這個山地的使用權是誰的?原先是別人的但是他們已經轉為城市戶口了
前段時間進行的林權改革的時候,林地使用權歸哪個,那麼林地使用權就歸哪個。按你說的情況,既然那家20年前就轉為城市戶口了,那麼按當時的政策,轉後的土地 林地都歸你所在的村集體所有。那家已不是你們村的人了,沒有權利享有林地使用權。開荒種樹,可以理解為承包了集體的山地,林地使用權暫時歸開荒者所有。你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