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自助意外受傷,餐廳需要賠償嗎,在餐館吃飯出意外受傷需要那些賠償

2022-10-11 06:46:35 字數 3907 閱讀 9182

1樓:巧可甜音

如果在餐廳,不是自己的責任,餐廳需要賠償的,比如地面滑而受傷,如果完全是自己責任則不需要。

2樓:有個道士

餐廳需要賠償,沒有疑問。自助餐餐廳基本上都會有營業責任險,餐廳也會賠償的。

3樓:大米先生

您是可以進行索賠交涉的,一般情況下他們都有投保。

在餐館吃飯出意外受傷需要那些賠償?

4樓:南海仙山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5樓:專項旅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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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如果是飯店造成的,需要由飯店賠償或者飯店賠償一部分,如果是自己讓自己受傷的,飯店就不用賠償

提問是因為個人原因

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哦哦

提問但是他們現在找到飯店要求賠償。

我們如何解答?

回答主要是什麼造成受傷的呢,

如果很明顯的無理取鬧,可以直接上去的,

報警,上訴,

提問事情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才過來,找飯店。自己的手讓門給夾破了回答有證據嗎。

他有證據是飯店夾的他嗎。

沒有證據即汙衊誹謗,

提問當時人很多有人看見門夾的

回答能證明是飯店這方夾的嗎。

提問是他們自己人夾的

回答自己人夾的,飯店不應該呸

有些人會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賠錢,大事化了,如果是我,我不會去賠錢,

該是我,我才賠。

更多19條

在飯店滑倒摔傷,可以要求飯店賠償嗎?

在餐廳中用餐滑倒受傷,餐廳應該賠償嗎?責任應該怎樣算?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餐廳會有責任。

首先,如果顧客因餐廳硬體設施缺陷而導致滑倒,那麼餐廳會承擔100%的責任。

如果因顧客不慎而滑倒,在顧客不追究責任的情況下,當然,餐廳也不會捲入糾紛啦,但是,如果客人怪罪餐廳的話,那麼餐廳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因為畢竟顧客是在餐廳滑倒,現在新修訂的民法通則里加入了非過失責任的內容,也就是說餐廳會承擔非直接責任和會承擔非直接責任的補償性賠償。

謝謝~~

在餐館吃飯時滑倒受傷,餐館是否要承擔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都要承擔責任,不能單獨歸咎一任何一方。案例:2023年1月29日晚上,張霞和她的同事在餐廳用餐。

飯後,張霞想去包廂右邊的洗手間。當張霞走出包廂時,他越過走廊,向前走到左邊,向前滑到左邊。在這裡,牆壁是一個內建的消火栓箱,在消火栓箱的前面有一個陶瓷罐,高約60釐米。

當張霞跌落時,臉與鍋發生碰撞,導致罐破裂並刮傷了張霞的左臉。事發後,張霞的同事和火鍋飯店工作人員立即救出了急救**。

法院裁定,本案的爭議焦點取決於火鍋店是否應負責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第37條,酒店,購物中心,銀行,車站,娛樂場所或公共活動組織者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員需要履行其安全義務,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火鍋飯店二樓走廊發生事故。

餐廳是提供餐飲服務的公共場所。許多人來來去去。警告標誌應張貼在地面和牆壁上,以告知和警告客戶。

商店沒有履行上述義務,而與此同時,火鍋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的規定,並在過道兩側和消防栓箱前放置了大鍋,造成安全隱患,最終導致張霞滑倒。火鍋店必須承擔一定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爭議的第二個重點是責任分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根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入侵者還應對損害的發生負責,這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但是,hotpot餐廳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張霞的飲酒意識尚不清楚,而張霞提供的證據還不足以確認事件發生時被告人是否滑倒。

張霞作為一個可以進行民事訴訟的人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因此雙方的缺陷程度應該是綜合的,張霞要負責60%的責任,火鍋店要負責40%的責任。

最終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26和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最高人民法院第28條《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根據第17、19、20、21條的規定,屬於第22、23、24、25條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條《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餐廳賠償醫療費,營養費,醫院伙食費,護理費,誤工費,傷殘補償費,交通費,住宿費自本裁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精神損失共計64794.19元;張霞的其他主張被駁回。

8樓:匿名使用者

要承擔責任。因為在有顧客的時候,就要做出提醒。

9樓:就是這個範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次事故發生在火鍋店二樓走廊處,火鍋店作為提供餐飲服務的公共場所,來往人員較多,應當在地面、牆面等顯眼處張貼警示標示,向來往顧客予以告知、警示,但火鍋店並未履行上述義務;同時,火鍋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在通道兩側及消防栓箱前擺放較大型花盆,留下安全隱患,最終致使張霞滑倒後面部碰撞在花盆上受傷,火鍋店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10樓:他咯兔卡

在餐館吃飯時滑倒餐館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

11樓:晚七戀

這個是要負責任的,因為餐館他應該要保持地面的乾燥。

在飯店吃飯地滑摔倒了受傷飯店應該賠償嗎

12樓:和諧霧濛濛

絕對是飯店的責任。消費者的基本權利第一條就是人身的安全權利。飯店作為開門做生意的商家,沒有維護好消費者的第一權利,責任就在飯店方。

你先要收集和保證證據,別的客人的人證,拖地後地滑的**,和飯店協商時候的錄音證據等等。

然後和飯店協商,要求他賠償**費和一系列因此發生的費用。還有後續的**費用。

如果飯店抵賴推諉,你可以向法院起訴。關鍵是你怎麼舉證是飯店地滑致使你摔倒。如果這個問題能解決,那麼法院判贏是很有把握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應該了!

你應該直接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比較快!

14樓:匿名使用者

做防滑找世卿防滑 聯絡**17836197984

15樓:惠法網

在餐廳吃自助餐,因地滑摔倒,手骨折,可否要求賠償?

16樓:堂初普暄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99次會議通過)

第六條:

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在飯店吃飯地滑摔倒了受傷,受害者能否獲得賠償關鍵看經營者是否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你的提問不夠具體,我只能大致地做出以上回答。本人免費提供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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