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商標註冊
長期外出打工一般不會獲得批准,可以向考察機關申請,是否批准由考察機關決定。
法律規定:
《刑法》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條 【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2樓:海警
不能外出打工;
可以再本地找個活兒幹,不影響執行緩刑。
我有朋友被人打成輕傷,請問那人算是聚眾鬥毆嗎?會判他們什麼刑?急
第一,聚眾鬥毆和故意傷害上兩種不同的行為方式。具體說來是什麼呢?1 聚眾鬥毆罪的行為人雙方都有互相打架的故意 而故意傷害罪裡面中有一方是受害者,那麼受害者這樣一方面是沒有打架與傷害的故意 2 再者就是什麼呢?人數要求不一樣,聚眾鬥毆有人數之要求 二故意傷害罪沒有人數要求。3 但是這兩者又是有聯絡的。...
我糾集受害人聚眾鬥毆,對立沒有受傷,我們30人以上,對面人數不詳,我方受害者鑑定輕傷
根據你的表述,你們的行為觸犯了 刑法 292條之規定,涉嫌聚眾鬥毆罪,依法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聚眾鬥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 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根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知道我老公是聚眾鬥毆,還是故意傷害罪,到底會判多久?我老公是主犯,帶了人去,對方十來個人
根據根據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印發 人體重傷鑑定標準 的通知 第二章 肢體殘廢第七條的規定和我國 刑法 關於聚眾鬥毆罪 第二百九十二條 第二款的規定,個人認為應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具體量刑則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對方是否有過錯 如對方故意挑釁,欺負你老公 第二,砍掉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