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升建律師
國家舉行的考試,買人考試入刑。
2樓:哥_喂自己袋鹽
刑法修正案9新增加的犯罪中增加了對國家考試相關的犯罪,包括了叫別人幫忙代考的情形,而且在15年11月1日生效了
詐騙案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追究刑事責任還會判刑嗎
3樓:四哥有法說
202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取得受害人諒解後是否不追究刑事責任,還要根據具體案情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傳送簡訊和撥打**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4樓:陳金華
分情況我國刑法是為了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
一般來說,只要受害人沒有犯其他罪,若單純就是一個被詐騙的人,那根本就沒有觸犯刑法。是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但是也有一些人是因為有過錯而被騙的,如國企中的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又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這兩種人儘管是受害人,但還是得追究其刑事責任。
5樓:
這個是會的,就算受害人不追究,還是觸犯了法律!
6樓:劉暢兒
上面那個確定是律師?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得到賠償後不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檢察院會同意嗎?
7樓:盛sw威
只有民事才能「訴乃訟」,
刑事訴訟不可免,
但是受害方不加訴並且庭外和解可為對方爭取減刑。
8樓:搞你心情
那是程式問題,在刑事案件中不管被告有沒有處理民事賠償都將被檢察院公訴機關公訴,至於結果那是法院的事情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民事部分可以和解,但是刑事部分屬於公訴案件,無法撤銷。
10樓:匿名使用者
被害人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達成書面的諒解協議,但是檢察院會依法繼續公訴
11樓:狄語邇
不會,但量刑的時候可以少判
12樓:帖承德
不會,但是會減輕他的罪
掛名的企業法人,如果有涉黑嫌疑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13樓:
法人代表有董事長,總經理擔任
14樓:混水小魚兒
難逃嫌疑啊,如果別人都不指證你爸爸,你爸爸也有足夠證據證明自己置身事外,那就沒事。否則追究一個違法企業首先就是追究法人代表的責任。
15樓:
根據規定,法人代表有董事長,總經理擔任。還有一個忘了是執行董事還是什麼了。出納怎麼能做法人代表呢?他們是不是讓你爸當替罪羊呀。情況不怎麼好呀。諮詢諮詢律師。
16樓:南寧周贏律師
要看具體情況而定,畢竟你爸是法人代表,所以也難逃嫌疑。建議當然諮詢律師
曾有過犯罪記錄的人可以報考會計從業資****嗎?可以從事會計工作嗎?
17樓:
可以的,只要你不是被吊銷過會計證5年內的
本科自學考試得到社會認可嗎
自考學生畢業以後可以考國家公務員或研究生 碩士生等等,不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證書持有者還被微軟等國際公司錄用,而且可以作為出國留學的學歷證明。世界上現已有包括英國 美國 法國 澳大利亞 加拿大 荷蘭等國在內的26個國家承認中國的自考學歷,一是學歷互認 二是學分互認。其中在美國內華達大學 休斯敦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