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選舉投票的規則和方法,換屆選舉投票的規則和方法

2023-06-26 04:10:14 字數 3044 閱讀 1417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農村選舉投票的規則和方法如下:

1、提前五日公佈選舉日投票的具體時間、地點、投票方式;

2、準備投票箱、選票和選舉結果報告單;

3、佈置選舉大會會場和投票站,設立選票發放處、秘密寫票處、投票處、**處;

4、向村民公佈或者說明投票方法和其他選舉注意事項;

5、完成其他有關工作。

投票選舉以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的形式進行。為便於居住分散的村民投票,可以增設投票站。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對老、弱、病、殘等無法到場投票的村民,經鄉級人民**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組批准,可以設立流動投票箱,每個流動投票箱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其中應當至少有一名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在流動票箱投票的村民,應當在簽名簿上簽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五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村民提出的問題。

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佈。選舉時,應當設立秘密寫票處。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佈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

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換屆選舉投票的規則和方法

2樓:律臨陳金蘭律師

法律分析:一、投票選舉的基本原則:

1、無記名投票的原則;

2、投票權平等的原則;

3、填寫選票自由的原則;

4、委託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或寫選票的原則;

5、實行差額選舉的原則;

6、代表候選人迴避的原則;

7、堅持以選舉結果為準的原則。

二、流動票箱投票。其程式一般為:

1、在選舉大會表決通過代表選舉辦法草案,總監票人、監票人、總計票人、主票人的名單草案後,負責流動票箱的人員隨即工作。每個流動票箱必須有三個以上負責。

2、選舉工作人員攜帶流動票箱,按照指定的區域登門入戶接受選民投票。

3、選民投票結束後,流動票箱負責人應隨即將票箱密封,並與選民領取選票記錄一併送達選區選舉大會,統一開封計票。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

第一條 為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黨的基層組織,是指工廠、商店、學校、機關、街道、合作社、農場、鄉、鎮、村和其他基層單位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包括基層委員會經批准設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三條 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四條 黨的基層組織設立的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人數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轄黨組織駐地分散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進行選舉。

第五條 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備黨員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六條 選舉應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發揚民主,體現選舉人的意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人**舉投票的規則和方法

3樓:合肥蘇義飛律師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人民解放軍選出的代表組成。

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代表組成。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以及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由選民直接選出的代表組成。投票選舉的基本原則包括:

1、無記名投票的原則;2、投票權平等的原則;3、填寫選票自由的原則;4、委託其他選民代為投票或寫選票的原則;5、實行差額選舉的原則;6、代表候選人迴避的原則;7、堅持以選舉結果為準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持。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第九十七條 省、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下一級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法律規定。

投票選舉的過程有哪些

4樓:易伕康

投票選舉的一般程式如下:

第一:確權。確定哪些人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對所有具有選舉權或被選舉權的人進行選民登記。

第二:公告。公告選舉的方式、時間、地點、方法,流程和監督方法,公告選舉規定,是差額還是等額,公告對舞弊的處理辦法。

第三:稽核。對於登記的選舉人被選舉人的資格進行稽核。對於選舉的各項流程是否符合規定進行稽核。

第四:選舉。舉行選舉大會,要求到會人數達到規定人數,否則選舉無效。選舉可採用投票(人數多)和舉手表決(人數少)的方式進行。唱票後公佈選舉結果。

5樓:匿名使用者

內定-投票-宣佈內定結果。

6樓:匿名使用者

登記 選舉 稽核 記名。

村長選舉投票規則

7樓:長沙張樂律師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選舉村民委員會,有選舉權的村民的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政治選舉的意義是什麼政治選舉的意義和作用

政治選舉的持續 定期開展對於使當選者權威地位的合法化具有重要意義。政治選舉除投票行為外,還包括政治捐助 組織選民 政治宣傳及其他影響選舉過程或結果的活動。也是民主的有效形式。這種方式符合國家統 一 政令暢通的要求,符合 執政 黨管幹部的要求,適合現實國情,能夠使民主和集中得到有機結合,易於實行且效率...

在我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是

這個題目之所以選c是因為根據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 種族 性別 職業 家庭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財產狀況 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沒有特別註明政治權利。在我國哪些人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1.根據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週歲的公民...

公民的選舉權具有哪些現實意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意義

選舉權不僅與人民主權聯絡密切,而且與國家權力也息息相關,選舉權直接產生出國家權力的載體 國家機關。從某種意義上說,選舉權是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之間的橋樑,沒有選舉權,國家權力的大廈便無從建立。選舉權行使的結果是產生了一個國家機關 議會 但這種選舉只是選出 權力人 並不是決定 權力 本身,人民代表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