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善古龍鑲
2020年,老闆沒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到2021年,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和老闆之間的勞動關係,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2樓:中闊
可以要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如果是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要求提供書面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受時間限制。
3樓:威水之星樂園
你可以在11個月內提起仲裁,可以獲得這11個小時雙倍工資賠償,還有經濟補償金,如果超過11個月不起訴,那麼就預設變成無固定合同,不能訴訟。
4樓:網友
那你們上班的時候,老闆不給你們籤合同嗎?那到哪個單位上班都得籤呀?這個是必須的呀,也許是你們單位比較大,是不是正規單位啊?
我不太清楚,如果正規的單位,即使是不籤合同了,他也不能說是騙咱們,他也會給咱們錢呢,那看看今年這不都年底了嗎?看看年年初一月份給不給你們錢吧?不給你們錢,你們再找他也不遲啊!
5樓:三略說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會保險。《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勤
不能的吧。具體的要看情況。對這方面不是太瞭解,可能幫不了你吧。
2020年合同到期,2021剛剛籤,但是現在不想幹了會扣乙個月工資嗎?
7樓:周勁松
不能扣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個規定是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因而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書面申請後,再幹滿30天,就可以離開單位,無需單位批准。
是否需要賠償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同樣也有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也就是說,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符合上述四點之一的,就應當賠償。
8樓:網友
如果2021年的合同已經續簽了也沒關係的,你只要正常的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然後辦理交接手續。單位也應該全額把工資發放給你的 ,但是前提是你要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然後要辦理完交接手續 ,這個是勞動法給予勞動者的權利,當然你也有義務要完成你的最後的義務就需要辦理完交接手續 。
2019合同滿2020年過來,老闆說我不是他的工人該怎麼辦?
9樓:112333束脩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在合同期滿的乙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是續簽,還是到期就終止勞動關係。
如果不續簽,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雙方從此便不再存在勞動關係。如果不續簽,又沒個說法的,可以問清楚。主張補償金部分。
如果不續簽,卻還繼續在單位上班。視為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這其間二倍工資的賠償金。
10樓:網友
合同期滿沒有續約,當然就不是這個企業的員工了。去另外的企業應聘吧。
2020籤的勞動合同,公司不幹怎麼賠償
11樓:潘達普法
公司是不能隨意解僱員工的,那麼要是簽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應該怎麼賠償勞動者?接下來網的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勞動者被公司辭退是否有賠償需要具體分析。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23年老闆和員工沒有籤勞動合同
12樓:劉勇
法律分析:一、通過檔案材料確定幹部工人身份:人才檔案裡有標註。
二、幹部和工人身份按崗位界定:1、工資待遇在同工齡、同學歷的情況下工人低的多。2、再同樣的工作崗位上付出同樣的勞動或者工人比干部乾的好的情況下,提拔幹部優先考慮幹部,因為身份唯型不同。
3、在同等崗位上工人必須參加職業道德考試,幹部不需要。4、工人必須要交納養老保險金,幹部不需要。5、工人一輩子只能是工人,而幹部可以提拔公升遷,只要是工人組織人事部門將一律擱淺不用。
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御山昌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六條 關於在企業內錄幹、聘幹問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各種不同的身分界限隨之打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鎮扒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
2023年公司上班不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賠償嗎
13樓:劉志遠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勞動者是可以要求賠償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爛悉燃二飢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陸桐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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