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北京劉輝
孩子只有五個月大,這時候離婚的話,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母親。但如果有其它特殊原因的話,比如母親有重大疾病的話,孩子還是會判給父親的。
2樓:網友
寶寶五個月,我老公要和我離婚,我沒有工作,沒有文化,孩子會歸誰?這種情況孩子還在哺乳期,孩子一定要和母親生活,如果你沒有工作,你可以讓你老公給你每個月拿固定的撫養費,因為哺乳期間孩子一定要隨母親生活的,你老公拿撫養費可以拿到孩子滿18週歲,或者是拿到孩子大學畢業走上工作崗位,能獨立生活為止。
3樓:創作者
2週歲以下的孩子原則歸母親撫養。
2週歲以上孩子按照最有利於孩子的原則。超過8週歲的會徵求孩子的意願。
4樓:網友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撫養權一般給女方。但對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會判給男方撫養。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宜撫養孩子的。
2、女方有撫養能力不盡撫養義務,男方要求撫養孩子無不利影響的。
3、其他原因女方確實不宜撫養孩子的,比如女方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等。
5樓:侯錦彬
你好,按照你的敘述,依據法律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6樓:威水之星樂園
如果撫養權歸你,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
寶寶五個月離婚女方沒有工作
7樓:曲駱
法律分析:2歲雀答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撫養的,除非對方有證據證明女方不適宜撫養孩歲衝子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為工資的20%或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頃雀慧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老公不管我們吃住我想和他離婚有乙個5個多月的寶寶小孩會歸我嗎
8樓:網友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爛遲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山氏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逗歷散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9樓:網友
會,一般兩週內的孩子,離婚是會判遊談給女方的,畢竟孩子還在哺乳期內。而且,襪穗男方什麼都不管,判給你的可能性更大。神好碰。
我沒有工作,我們有個小孩、我和老公離婚後、小孩是給他、還是自己帶著?
10樓:贏了網
你們雙方離婚的話,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協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法院一般本著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綜合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孩子能力等判決。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孩子十週歲以上會考慮孩子的意見。
11樓:無邊_漂流
沒有經濟能力就別養了,找工作,多賺點錢多回去看看小孩。
12樓:八多腳魚
孩子在哺乳期時只能跟你。
13樓:網友
就演算法律宣判也是男方的。
14樓:三年邊緣
看你還打不打算再婚了。
我們的小孩才五個月,老公要跟我離婚,我們沒有共同財產,如果真離我能得到什麼呢?
15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首先,哺乳期內,男方起訴離婚,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其次,你確定你們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得收入,一般情形都屬於共同財產。
由於法院不可能受理你丈夫的離婚訴訟請求,因此,在此時討論問題,可以說沒有什麼意義。
再次,在哺乳期後,你丈夫起訴離婚,如果有共同財產,你作為女方、無過錯方,可以適當多分;小孩在哺乳期內,一般歸你,男方支付撫養費。法院不支援青春損害賠償。
但是如果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你作為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6樓:網友
哺乳期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17樓:宇宙**
平分的是婚後財產,比如房子,如果沒你名字,又是結婚以前買的你就分不到,最好找專業律師資詢一下,最好別離。
18樓:枚鑲卉
他想離婚你不同意法院不會受理的,孩子再哺乳期。
我老公要和我離婚,老公要跟我離婚,怎麼辦?
滿同情他的,既然他願意把錢給你離婚,而你也拿到了錢,那就離吧,幹嘛出爾反而呢?面對一個這樣的男人,你還能繼續與他生活嗎?一年都沒有夫妻關係,在外面沒人那是不可能的,不知道你這樣死撐著不放換來的是什麼,還不是自己憋屈,離婚又不是什麼丟人可怕的事情,現在離婚的人多了去了,你這樣威逼來的效果,只會適得其反...
老公跟我要離婚,我盡力挽回他還是堅持要離,還當著我面給外面的
這樣的婚姻再堅持也不會幸福了,放手吧,勇敢的面對現實,他已經不愛你了,即使你堅持不離婚,他的心已經不在你身上了,還有意義嗎?也許放手了你還會找到你的真愛,對於女人來說,與其這樣耗著,不如短痛離開,趁著自己還年輕,去尋找你己的幸福,或者去尋找新的生活,總比你現在的生活要好過,希望你三思,也希望你早日擺...
我老公已出軌,堅持要跟我離婚,我也已經在外面住了兩個月了,他不讓我回去,前些天我聽鄰居說,他把這女
他已經背叛了婚姻的合約,你已經沒有必要和他這樣了 都已經這樣bai了,沒有挽du回的必要了,你應該zhi要相信,沒有了他,你也dao可以過得很好專,你的人生還很屬長,何必為了他而放棄你美好的日子,離開了他,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反正你離不離開他,日子否是要照常過的,何不讓自己過得好一點。你可以搬回家住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