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心欣
既然辦理了離婚就要徹底分開。換個環境,這樣對你女兒的成長也有好處。
2樓:網友
如果不能控制吵架,最好還是離開,這樣的環境不利於孩子成長。
3樓:在大孤山跳踢踏舞的木荷
離婚不離家,前夫長期跟你吵架,這種情況很明顯不利於你女兒的健康成長,既然已經離婚了,就別拖泥帶水的,搞什麼離婚不離家啊,長期吵架還,這樣相當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會給孩子心裡留下陰影,嚴重的話還可能是終身的陰影,影響孩子以後的人生觀,對婚姻的看法,真的想保護女兒,就人前夫離開你們視線,定期看望孩子就好了。
4樓:網友
離婚了就分開吧!老是吵架對孩子傷害也挺大的,還不如分開的好,或許這樣對孩子也好。
5樓:諸流
離婚不離家,你和前夫長期吵架,保護女兒健康成長最的辦法就是停止吵架,吵架是雙方的責任,你不和他吵就吵不起來了。當鄰居相處也應該不吵架,何況還有孩子。
6樓:我是不懂麼
說離婚,不就是在一起狀態不好麼,離婚都辦了,不離家,跟沒離似的,離婚就應該離家了。孩子在父母爭吵的環境下成長不好,不安寧、內心亂,也沒有安定的思考空間,思維會不平和 容易衝動。
處理好、準備好東西,離家吧。
7樓:晴天便好
你好,你跟老公都已經離婚了,他現在算是你的前夫,你離了婚還是在家裡,雖然說你們還是在家裡,但是已經離婚了就不算是夫妻了,就不要跟他吵架了 ,你們離了婚還是跟老公吵架,就像沒離婚一樣,這樣就會影響你孩子的成長,最好就是不要跟你的老公吵架都離婚了,現在你們都是自由人,因為吵架的確會影響你女兒的成長,要讓女兒有乙個幸福的童年,快樂的長大就不應該跟老公吵架,保持一定的距離吧,都已經離婚了。
8樓:網友
總也吵架這對孩子的成長也非常不利。父母關係的融洽對孩子也同樣重要,如果兩個人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必要將就。
9樓:睡美人醒了
既然三觀不合或者實在無法相處那麼當然可以選擇離婚,因為日子還長經常吵架對孩子身心影響也不好,而你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鼓起勇氣,離開他,帶著孩子也可以很好的生活。
10樓:欒清懿
離婚了不要在呆在一起過日子了這樣老吵架對孩子起不到保護作用也不能健康成長。
離婚後,我該採取什麼措施和辦法讓前夫能夠管好自己,不再因為他們賭博和生病而拖累親人和孩子?
11樓:水鄉泥人
離婚後,你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和辦法讓前夫管好自己,不再賭博和生病而拖累親人和孩子:
1、僱傭私家偵探,一旦發現前夫在賭博,就立馬舉報;
2、聘請私人醫生,定期去前夫家中為他們檢查身體;
3、在前夫家中安裝監控,和你的手機連在一起,一旦發現異樣,你立馬過去;
4、為前夫挑選乙個厲害的妻子,讓那個妻子成為你的閨蜜,你們聯合起來監督你前夫。
以上方法經檢驗十分實用,供你參考。
12樓:獵隼
離婚後,你前夫基本上和你就沒什麼關係了。
你在去管他,可能好心會被當成驢肝肺。
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還是別去做為好!
13樓:止千亦
離婚了,幹嘛還牽扯那麼多,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隨他去吧!如果內心不落忍,可以偶爾去看看,打個**什麼的。但是,人的秉性不容易改變的,怕拖累就離得遠一點。
14樓:霽熠
要是能夠管得了,估計你們就不會離婚了。你們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都管不了,離婚還能管得了?這不是痴人說夢麼?
他要放任自己拖累他的親人,那雨女無瓜,不勞你操心。至於影響孩子的問題,這是唯一與你有關的問題了,如果認為他帶不好孩子,就只有你帶走孩子,請他支付撫養費,不給可以起訴,只要他有收入**有財產就可以執行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了婚,你更沒有資格管你前夫了,再有喝酒賭博的人真的很難改掉這個惡習,除非他得病了,我家樓下那個,最後喝酒手都哆嗦,40多歲人就沒了。
16樓:明榮
你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離婚了你就無權干涉前夫的生活,如他賭博有警察管!生病就是他身體健康的問題了只有醫生才能處理。還是各自安好吧!
我離婚八年了因為孩子原因又在前夫家生活了八年,現在我要離開前夫卻拿孩子恐嚇要挾我該怎麼做?
17樓:皆有可能
跟**裡說的似的,主題原因是因為孩子,你可以經法院起訴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有兩種形式,但是,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1.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意隨另一方生活的。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乙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8樓:近來不好
能拿自己孩子恐嚇你的人還值得你留下嗎?空格你的證據保留一下直接報警處理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這種人不值得留念。
離婚了 前夫家不讓我跟孩子打交道怎麼辦
19樓:安佐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20樓:網友
你是有探望子女的權利的。
離婚後能否接受前夫離婚不離家?
不能夠接受,如果離婚的話,肯定是需要分開住,不能為了孩子而強求住在一起,這樣的話會傷害到孩子,兩個大人也會變得不太自在。您好,您和前夫是協議離婚嗎?你們是不是有孩子呀?提問。是協議離婚,有兩個孩子。你那前夫是不是考慮到兩個孩子才不離開家的?提問。不是,他就是很不要臉,耍無賴的那種。兩個孩子是如何安排...
我和前夫離婚不離家,在這期間我們生活在一起,娃娃歸他,他什麼都不給,並且在外也有女人想變更扶養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一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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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會不會回來?你糾結這一點,對於修補夫妻關係毫無意義。就算他回來,那又怎麼樣?如果他說的是實情,那麼,你們分分合合都多少次了?他很清楚,就算這次複合了,下次一樣會吵,讓他受足了氣,然後再來挽回。他知道,他和你走不出這個死迴圈。所以他想離開,這也是受夠了吧?過去他回來,也許還是顧念女兒。但你不能次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