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規定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2025-02-18 11:00:17 字數 2368 閱讀 6595

1樓:七臺河李陽平

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情形不同與適用法律不同,會有不同的法律後果:

一、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適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見勞動合同法的相應規定)。

三、依法支付賠償金(計算方式見勞動合同法的相應規定)。

2樓:法務竹子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有合法依據和合法程式,二者有其一不符合法律規定構成違法解僱,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依據47條標準計算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

合法解除的,按照47條計算經濟補償金即可。

3樓:網友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樓:寶貝馬龍福

勞動法規定,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合同法規定,如果是在合同期內與你解除合同的,那麼單位交的雙倍補償你的經濟損失,如果是合同到期,只能按照幹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了。

5樓:網友

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是一年工齡補償乙個月工資。

6樓:建造師小砼

新的勞動法規定,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和以前舊勞動法的規定是一樣的。

也是按照在企業裡面工作滿一年可以得到乙個月的工資補償。但是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

公司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嗎

7樓:吳富兵

法律分析:對於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羨雀致解除合同、無過失性解除合同以及依據破產法調整解除勞動者合同的,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性補償。但是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對於有法定過失情形的勞動者解除合同,或者勞動者自身要求解除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法定的過失情形包括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徇私舞弊、被消指追究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兄橋早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賠償?

8樓:李俐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就是關於勞動法公司解除合同情形的具體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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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服從公司合理安排,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合同期內與另一家公司簽訂合同的,協議規定涉及的等等都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二 至 六 項規定,是勞動者違法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九條 四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