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有哪些法律責任是採取連坐方式?

2025-02-20 21:30:16 字數 4722 閱讀 2698

1樓:凌筱溪

1、我國現行法律責任體系中沒有連坐方式和相關制度。

2、你所說的高空墜物不是「連坐」問題,法律術語講叫做「過錯責任推定」,就是說被侵權人不需要證明是你實施了侵權行為,法律首先推定你是有過錯的,而你必須證明自己沒有實施侵權行為才能免責。應用到法律實務中其實就是舉證責任倒置。這種規定實際上在我國侵權責任規定中是特例,但也有其他的例子,比如環境汙染侵權,受侵權人不需要證明是企業排汙給自己造成損失,法律推定企業排汙損害了周邊居民利益,除非企業能證明這些居民受到的損害跟自己企業無關。

3、明白了上述例子,也就知道,樓主提到的案例不是什麼「連帶責任」!!連帶責任從表面上看也是幾個主體共同承擔某個法律後果,但其歸責原則適用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產生連帶責任是由於某種法定責任關係或者合同約定關係,不是歸責的問題。舉例說明吧,計程車主把車承包給駕駛員,駕駛員駕車撞了行人,行人起訴要求駕駛員賠償損失,只要他能證明自己的損失是由於這起事故造成的(請注意,這是行人的舉證責任!,就可以要求車主承擔連帶責任。車主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但是他由於對車子的所有權關係和與駕駛員的承包合同關係,所以法律上存在連帶責任。

2樓:網友

那是連帶責任,法律明確規定的,見於民事法律規定。

中國現在有沒有連坐的治安處罰或法律判決?

3樓:曼珠沙華的我

絕對沒有。刑法的基本原則有一條是罪責自負原則,包括:

1、罪責自負原則的基本含義是:誰犯了罪,就應當由誰承當刑事責任;刑罰只及於犯罪者本人,而不能連累無辜。

2、罪責自負原則的基本要求:①犯罪的主體只能是實施了犯罪行為的人,對於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的人不能對其定罪;②刑罰的物件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對於僅與犯罪者有親屬、朋友、鄰里等關係而沒有參與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古時的「連坐」制度,放在當今,會出現什麼樣的效果?

4樓:江山易改

過去人口居住關係很嚴密,比如說住在乙個地方往上數幾袋就是乙個祖宗。現在鄰居可能你完全不認識。要是連坐,完全不認識的人就被連累了。

5樓:網友

古代交通不發達,通訊不發達,連坐是最好的制度,雖然放在現在無辜的人有點可憐。如果放到現在,如果可以實行的話,也沒什麼,就是一人犯罪親人同罪,不過會被噴的,

6樓:網友

無辜的人成片成片的,說不定在你玩手機的時候莫名其妙的就被連坐,當然,也有相反的一面,犯罪的人可能少一點。

7樓:何畢知

如果有連坐制度,**和富豪基本都進去了,就剩下少量的窮人。

8樓:網友

這樣犯罪率會降很多,畢竟誅連九族,得過下腦子。

9樓:加油兄弟們

現在也有啊。我們單位就是連坐啊。乙個人出事,全單位挨罰。

10樓:dxx多大的

連坐制度與在宗。

法制度相伴整個封建社會始終,共同維護了幾千年的社會回秩序。連坐制度具答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這本身說明其具有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進步合理的一面,所以至今仍有市場。針對中國特色社會主意轉型時期出現的更為複雜的社會問題,本文從連坐制度的發展歷史與內容出發,分析**連坐制度的特點與作用以及對其規律與一般原理的認識,討論中國現今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可借鑑點。

11樓:網友

連坐制度與在宗copy法制度相伴整個封建bai社會du始終,共同維護了幾千zhi年的社會秩序。連dao坐制度具有如此強大的生命力,這本身說明其具有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進步合理的一面,所以至今仍有市場。針對中國特色社會主意轉型時期出現的更為複雜的社會問題,本文從連坐制度的發展歷史與內容出發,分析**連坐制度的特點與作用以及對其規律與一般原理的認識,討論中國現今在政治、經濟等方面的可借鑑點。

12樓:王曉陽

放在今天,會產生出一系列的冤假錯案。

13樓:網友

美國會以人權名義干涉中國內政。。話說若有連坐,必有君憲;若有君憲,必扶於美帝,好像一切都順理成章??

14樓:三年二班

恐怖主義的連坐制度在古代可以讓p民互相監督!但現在會讓p民和罪犯同流合汙!

15樓:青墨銀

現在社會不穩定的乙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對壞人太仁慈,對好人太惡!

16樓:情渡

你也知道,連坐之後不久王朝覆滅了嗎。

17樓:網友

社會大亂,戰火不斷,民不聊生。

18樓:網友

這個可怕有沒有罪都受到處罰。

19樓:乀心夢飛揚乀

可能會出現冤枉人的情況。

中國現在取消了連坐處罰法規了嗎?

20樓:呼呼糊糊

是的 煩了大錯 直系領導都要受罰的 如果你是黨員 煩了黨內錯誤 連介紹人都有責任。

21樓:山科大一把

奉勸把這個問題刪除,免得引火燒身。

連坐制是什麼啊

22樓:網友

連坐,中國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與犯罪者有一定關係的人連帶受刑的制度。又稱好轉劉邦入關中之後與關中百姓約法三章,廢除了秦朝的嚴刑峻法,但是隨著封建。

23樓:網友

連坐制式一人犯罪與其有聯絡的人要受到牽連。

計劃生育實行連坐抓人,**有這個條例嗎?應該怎麼解決?

24樓:網友

1、你叔家違反計生規定,只能由你叔嬸承擔責任,與你爸無關。

2、「我想問這種連坐制度是不是國家有這個條例規定」:根本沒有,中國目前的法律原則是行為人責任自負,搞「連坐」是舊社會的習氣。

3、「我們應該怎麼辦?」:

1)從法律規定上說,你們可以立即報警要求公安解救你爸,計生部門沒有權利抓你爸。然後可以就你爸的遭遇向上一級計生部門或是你所在縣的縣**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告計生部門非法拘禁你爸、違法要求你爸交「罰款」,並可以向計生部門索要你爸被拘禁的賠償。

2)可現實中,縣**或是公安局或是上一級計生部門、縣法院,似乎都有和計生部門「溝通」的嫌疑,以上方法能否湊效很難說,總是聽說你們那裡連坐的事厲害,建議你向**反映試試,同時正常的渠道也還是要走。

25樓:網友

你可以報警,追究他們濫用職權的責任。

26樓:江湖大豪傑

他們的行為完全是目無法紀,隨意侵犯公民的財產權和人身自由。

27樓:陵祭祀

沒有這個條例規定,這完全是地方上的規定,法律途徑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上訪吧。最後要求國家賠償。

28樓:糊大海

你叔家生孩子管你傢什麼事啊 要罰也是罰你叔 最好是找個律師諮詢下。

29樓:網友

沒有,你去書店買本《計劃生育法》看看,那上面會告訴你怎麼和這些人講理的。

中國古代連坐制度是什麼

30樓:筱鴨電影

連坐制度是指本人未實施犯罪行為,但因與犯罪者有某種關係而受牽連入罪。

衛鞅(即商鞅)在秦國變法,為了鞏固君主統治,頒佈連坐法。這是在戶籍編制的基礎上實行的。

衛鞅一派法家認為,要使君主政權達到「至治」,必須使得「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就是說,最親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檢舉揭發,使得任何「惡」「非」都不能隱匿。

只有這樣,「其勢難匿者,雖蹠不為非焉」(《商君書·禁使篇》)。實行連坐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得人民互相保證,互相監視,互相揭發,一人有罪,五人連坐,即使是蹠也沒有辦法為非作惡。

31樓:秦時奏凱

連坐制起始於周朝時期。秦的社會組織相當嚴密,商鞅變法建立了「連坐制」內容包括: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勞力以上的都必須分居,獨立編戶,同時按軍事組織把全國吏民編制起來,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不準擅自遷居,相互監督,相互檢舉,若不揭發,十家連坐。

這種嚴苛的法律把農民牢牢束縛在土地上,國家直接控制了全國的勞動力,保證了賦稅收入。統一後秦國將此推廣至全國。

32樓:似曾相識

一項古老而殘酷的刑罰制度,其內容簡單來說就是一人犯罪,株連九族。

33樓:網友

簡單的說,就是跟犯罪的人有關的人等都要受到懲罰的制度。

34樓:網友

連坐是在秦國和秦朝實行的嚴酷刑罰,與之齊名的還有族誅,連坐是指當時的老百姓十戶為一伍,一伍之內有人犯法,其他戶的人也跟著受罰,意在讓大家相互監督、相互舉報;族誅是親族內有人犯了重罪,整個親族都要被殺死,誅滅九族也是從這裡開始的。好轉劉邦入關中之後與關中百姓約法三章,廢除了秦朝的嚴刑峻法,但是隨著封建制度的逐步固化沒落,到了明清時期,族誅又被施行起來,明成祖更是曾誅滅方孝孺十族,連他的學生都不放過。

35樓:胡說大本營

滅族、滅三族、滅九族、滅十族。

中國有犯罪連坐制度麼

36樓:網友

中國古代有,株連一詞就是它的體現,包括影視劇中的所謂誅九族什麼的,都是犯罪連坐。

解放後,就沒有這條了。你犯多大罪,只要家人沒有窩藏等包庇行為,就連累不到別人。

是誰的法律責任,這個是誰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 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甲負有主要責任,犯有故意殺人罪。同時負有附加賠償責任。1乙偷吃甲家的肉腸,甲對其有怨言,也多次勸誡並不影響故意殺人罪的事實量刑。2甲明知道農藥弄到肉腸中會導致乙中毒身亡,主觀存在故...

什麼是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實所引起的對損害予以補償 強制履行或接受懲罰的特殊義務,亦即由於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法律責任是指法律所規定的 違法行為人因違法所應承擔的制裁性法律後果。法律責任不同於政治責任 道義責任等其他社會責任。法律責任的大小 範圍 期限和性質,都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 法律責任...

實施家庭暴力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復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制定,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具體包括 1 民事賠償責任 依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還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賠償,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兩個方面。2 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