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洛洛crow愛娛樂
在人的這一生當中總是會遇見各種各灶沒樣的事情,每乙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的,那麼每乙個人對於自己人生生活當中所遇到的事情,都是需要依靠自己去解決。談戀愛結婚是我們人生當中大多數人都會經歷的乙個階段,很多人在這裡面並沒有過上自己的理想當中的樣子,及時選擇放手其實也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而對於兩個人結了婚之後擁有的小孩之後離婚,小朋友受到的傷害比較大,而我們的父母都是不忍心的,所以他們特別的眷戀自己的孩子,很多人在離了婚之後也會選擇再去有聯絡。
1.這是你自己找的。<>
離婚並不是一件多麼大的事隱鄭納情,因為你覺得自己這樣的生活過得並沒有特別的開心,但是你又特別依戀自己的小孩,那麼當你在選擇離婚的時候,你更多的時候考慮的是自己的一些因素,當然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每乙個人都是自私的,如果自己現在的生活過不下去的話,及時選擇分手也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那麼對於小孩來講你虧欠比較多,那麼在小孩的事情上面一定要進行一定的補償,如果特別思念自己的孩子的話,還是可以把孩子接出來生活一段時間,沒有必要跑回去同居,因為這個真的讓人很不能理解,畢竟兩個人當初選擇離婚就是因為不能夠繼續下去,覺得生活在一起都會有問題,那麼這個時候再跑回去又有什麼意義呢?
2.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見自己的小孩。<>
對於每乙個孩子來講,父母就是他們的天,父母就是他們的全部,所以我們的小朋友會特別思念自己的爸爸媽媽。即使兩個人離了婚之後我們的孩子還是希望自己的爸爸媽媽能夠在一起叢旦。而對於許多家長在離了婚之後又特別想念自己的孩子,那麼他們也可以進行相應的商量,什麼時間可以讓孩子來和自己進行居住,明明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來見自己的小孩,沒有想到為什麼世事件當中的這個女子會選擇在跑回去和男方同居去陪自己的孩子。
在生活當中總是需要去動腦筋的,既要讓自己活得開心,又不要讓自己喪失了相應的責任。
2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只能通過法律解決,然後把孩子的撫養權爭奪回來。這樣才不會讓鄰居對自己指指點點。
3樓:劉心安兒
面對這種情況,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而且也可以和對方搶奪撫養權,但是千萬不要和對方共處一室。
4樓:陳遠紅紅紅
在這個時候就應該要果斷的離開對方,而且也要把孩子帶在自己的身邊,不要讓孩子和這樣的人在一起。
5樓:明天會更好
應該和對方分手,而且也應該過自己的生活,並且也應該照顧好自己的孩子,這樣就可以得到解決。
離婚後放不下孩子跑回去同居遭受辱罵,需要怎麼解決?
6樓:一糯星座助眠
情侶之間的情感糾紛本身其實是含有人身屬性的民事活動,關於民事活動的限制,秉承的是「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目前,法律並沒有規定未婚男女不得住在一起,而離婚後的夫妻其實就是未婚男女的身份,所以夫妻離婚後同居在一起,並不違法。而且現實生活中,許多夫妻離婚的原因很多,有可能不是因為感情原因離婚,這樣住在一起便很正常,當然也有的夫妻是離婚後想給自己點冷靜相處,再尋和好的機會,可能基於孩子和家庭完整性的考慮。
離婚後倆人還在一起居住,這分明是還存在著感情,誰也沒有在戀愛這公升猜說明你倆都惦著對方。有愛情的婚姻是完美的,沒有愛情的婚姻未必不幸福。因為愛情是兩個人,而婚姻涉及到兩個家庭的方方面面。
既然離婚了,說明兩個人並不適合,就沒必要再糾纏在一起,更不要繼續辱罵傷害對方。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走出離婚的陰霾,努力尋找自己的幸福,才是王道。如果為了孩子,其實暫可不離婚,讓孩子在溫馨的家庭中成長。
如果確實與丈夫必須離開,那就等孩子成長成熟到一定慎備程度再離婚。闢如,孩子大學畢業後或者工作後。那時,孩子可接受能承受。
對此事情的處理,一是你倆趕快復婚,成全孩子及家庭。二是離婚一方離家,確實孩子撫養方,雙方都對孩子負責,愛著孩子。如果你和前夫還有一絲絲感情的話,我建議你還是復婚吧!
這樣對孩子更好!夫妻之間,吵孝型發生矛盾很正常,除非是發生了觸及道德底線的事,一般的小打小鬧也無可厚非,多些理解,多些包容!兩個人能走到一起很不容易,前世幾百次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在一起!
前世不欠,今生不見!多想想對方的好,多包容對方的缺點,就能長久的在一起!兩個走到這一步了,誰也無法幫你們。
你們自己想想,都好自為之吧!
7樓:帳號已登出
應該和對方爭奪孩子撫養權,這樣你就不會再遭受到辱罵了,同時也可以照顧孩子了。
8樓:小阿星
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你應該儘快的搬出來,不要繼續和對方同行豎居,因為你們檔姿大兩個人已經離婚,你應該搬出冊做去租乙個房子住。
9樓:自己滴定
如果你實在放心不下孩子的話,你可以讓孩子跟你一起生圓慶活,但是離婚了之培譁後兩個人再跑去同居的話配腔行,這樣離婚的意義就沒有了。
夫妻分居八個月了,要男子回家不好過,離婚又捨不得她的兒子。怎麼辦?
10樓:網友
女方因生孩子身體不好,離婚時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一般一週歲的孩子會判給母親撫養。離婚時孩子歸誰撫養,主要有以下標準:
1、雙方各自的經濟實力。
2、孩子自己的選擇或者孩子長期跟誰生活,主要是以此判斷是否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其實就是看孩子跟誰在一起,更有利於的健康成長以及教育。
現在蓮蓮應該想辦法把兒子接回家跟自己和孩子的姥姥長期生活在一起,然後就是讓男方經濟能力比不上蓮蓮,讓孩子儘早在蓮蓮家所在地入學。孩子的一切手續都在蓮蓮家這邊,屆時男方就算爭取到孩子,那孩子的教育問題他也得考慮啊,在外地上學畢竟不方便。
你們可以找當地婦聯幫助。
供參考!
11樓:網友
請問蓮蓮的家是做什麼的?為什麼與她成親就會工資職位都有了?
12樓:網友
儘量挽回,畢竟兒子最重要。
離婚後孩子房子給了我,現在同居吵架想分他不走怎麼辦
13樓:愛笑的賽宗妤
您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責令其遷出您的閉簡住所。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褲咐、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轎純褲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14樓:網友
我去!離婚了還同居?
心累了想離婚,卻又放不下,放不下寶貝,放不下她,放不下曾經的
能選擇組建家庭,並且生兒育女,除非出現背叛,或者對家庭產生極大的問題。否則,我不建議離婚。既然你們是夫妻,那麼,嘗試著開誠佈公又有何不可?能情緒穩定的談一談也總比兩個人傷心欲絕的分開好。不管是對自己,妻子,甚至家庭成員,我希望你可以冷靜的分一下輕重。放不下那就試著改變對方,否則就改變自己 我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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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的人走不到最後,分手就成了必然的事情。都說最後放手的人最痛,是很多人親身經歷過才會非常認同這個事實。分手意味著一段感情的結束,其中一方已經遠走,而還愛著的人卻站在原地,放不下,痛苦到無法呼吸。想著挽回的人很多,自暴自棄的人也有,這些不過都是分手之後痛苦的表現。有些人能成功挽回前任,而有些人卻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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