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扶含桃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賠償無過錯方的精神創傷和精神痛苦,具有慰撫金的性質。正如臺灣學者王澤鑑先生所指出的:「與配偶以外者通姦而造成損害者,實屬不多,縱或有之,賠償數額亦甚微小,故若不使受害人請求相當之慰撫金,則加害人幾乎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實不足保護被害人」。
因此,過錯方負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橡啟,應系一項促進配偶履行義務的制度。
該制度有以下幾方面的意義:第一,填補損害。過錯方違反配偶義務,造成了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這種損害雖然不能直接用財產衡量,但是,該種財產補償具有填補受害人精神損害的作用。
第二,慰撫受害方。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還具有慰撫受害方,減輕其痛苦的作用。雖然精神損害難以用財產補償,但是財產補償可以對受害人感情和精神損害具有一定的安慰作用,可以幫助平息受害人的怨憤、報復等不良感情,有助於受害人恢復身心健康。
第三,制裁梁含如過錯方。讓過錯方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是婚姻法對漠視配偶利益、違反婚姻義務和婚姻行為準則行為的譴責和懲戒。這種制裁不僅是對侵權人的懲罰,而且對社會公眾也有警示和預防作用,以減少這類侵權行為的發生,維老燃護婚姻家庭的穩定。
2樓:曹志琴吳雲基
增加**工作崗位,增迦納稅人負擔,等等,多了。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意義和作用
3樓:單治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是規定配偶一方實施妨害婚姻家庭的違法行為,違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權益,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對受害配偶所造成的巨大精神利益的損害和精神痛苦,加害配偶給予受害配偶的非財產上損害給予金錢賠償的法律制度。調整這一問題的制度,國外一些國家的民法中又稱其為離婚撫慰金制度,有時亦稱為離婚原因撫慰金制度。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對離婚本身而產生的精神痛苦的賠償,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是指對這種離婚本身進行安撫的撫慰金。我們知道,對於精神損害而言,不能完全客觀的以金錢計量和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又稱為撫慰金,是一種特殊的賠償金,兼具經濟補償、精神撫慰和警戒預防功能:一是從經濟上填補損害,二是撫慰受害方因合法權益遭受損害之痛苦。
所以,給付撫慰金,除儘可能填補損害外,更重要的是使受害人因精神損害而引起的悲傷、抑鬱、憤怒、絕望和恐懼,獲得心理上的慰藉,平息其怨憤、痛苦。三是制裁、預防違法行為。撫慰金制度既是對違法行為的制裁,也是對其他有可能實施侵權行為的人,具有警戒和預防的作用。
因此說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法律制度,其意義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工傷嚴重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嗎。
工傷事故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1、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工傷人身損害,應當按照***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請求工傷保險賠償,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不能直接對用人單位提起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
2、精神損害賠償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權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損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親屬要求侵權人通過財產賠償等方法進行救濟和保護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具有填補、撫慰、懲罰的功能。
3、由於工傷保險待遇與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律性質和功能不同,對工傷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概念及性質
4樓:顧建偉
法律分析: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違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權益,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損害和精神創傷,過錯配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性質,是財產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探析離婚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5樓:趙麗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配偶一方違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權益,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損害和精神創傷,過錯配偶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構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第一,須有法定違法行為。
第二,須有損害事實。
一、重婚罪要判受害人經濟損失嗎。
重婚罪要判受害人經濟損失。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離婚損害備枯賠償。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係破裂,並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
二、男方遭遇家暴不肯離婚怎麼辦。
男方家暴如果想離婚的處理:如果起訴離婚的,法院會判決離婚。同時如果無過錯方還提出了離婚損害賠償的,法院也會支援其訴訟請求。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係破裂,並對無過錯方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叢乎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仿鄭洞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6樓:法妞問答**諮詢
1.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2.加害人過錯程度,可以作為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
3.具體的侵權情節;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等。
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理論**
7樓:唐玉娟
一、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理論**。
精神損害賠償需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精神損失費要看實際遭受的精神損害的嚴重性,一般由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在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
賠償包括身體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離婚時的精神損害賠償。
1、侵權情況。根據侵權人的侵權原因、主觀動機、過錯程度和具體情節來確定賠償數額。若侵權人的主觀動機具有故意或惡意,侵權行為的手段、方式、場合、持續時間及危害程度不同,則應有不同的賠償數額。
同時,若受害人因對方的侵權行為,生理和心理上受到的傷害較重,離婚後的社會評價降低,再婚比較困難及無生活**的,則賠償數額應適當提高。
2、侵權人承擔責任的能力及管轄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根據案件所在地的生活水平,若侵權人的經濟能力明顯無法承受權利人的主張的,則賠償數額應根據具體情況相應減少,而對於諸如社會知名人士、社會地位較高的人或對社會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當事人,則其賠償的數額應相應提高。這樣才能達到撫慰受害人及懲治過錯方的目的,體現法律的公平正義。
3、結婚時間。結婚時間的長短影響到受害人對配偶或家庭的付出程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配偶雙方都會對另一方和家庭進行感情和經濟上的投入,承擔相應的家庭責任,因此,結婚時間的長短對離婚當事人受到的損害是明顯不同的。
現實生活中,夫妻一方特別是女方,承擔了大量或全部的家務勞動,把全部精力和青春都奉獻給了配偶和家庭。因此,在其遭受損害時,理應得到較高的賠償。
4)夫妻雙方年齡、身體健康狀況。夫妻雙方年齡越大且受害方身體健康狀況較差的,其離婚以後再婚的可能性相對較小的,則離婚後的經濟壓力也就越大,因此,可以相應增加對過錯方或第三者要求給予較多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1 有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違反法定義務 違反法律所禁止而實施的作為或不作為。違法行為作為構成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要件之一,其...
男方有過錯起訴離婚,女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條件 重婚的 有配偶者與版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 遺棄權家庭成員的。以侵犯隱私權要求他的精神損害賠償,難以得到支援。精神損失費的功能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為懲罰 認為精神損害賠償的功能是補償,強調精神損害的物質賠償是以補償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為目的 認為精神損...
離婚損害賠償怎麼規定的
我國 婚姻 來法 第四十六條規源定 有下bai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du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zhi害賠償 一 重dao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根據此規定,有權要求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僅指合法婚姻關係中的無過錯方,無過錯方損害賠償的請求只能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