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分手後彩禮應當全部返還嗎?

2025-03-24 07:50:18 字數 2818 閱讀 4717

1樓:譚芳團隊

您好,一般情況下,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支早冊搭付彩禮方可以主張返還,但是能否全部返還需要結合具體情況確定。

您可以與對方就彩禮返還事宜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姿碰法院起訴。

我國法律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可以要求返還。根據您提供的資訊,雙方曾共同生活過,如果彩禮中包含現金且已經用於共同生活的,這種情形下法院可能對返還數額酌情減少。返還彩禮糾紛中涉及的不同情形較多,返還的主張能否被支援,還與能否就彩禮的範圍與數額提供充分證據等,建議向專業律師諮詢具體情況。

關聯法條】民法典》

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

第5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陸拿)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君君愛誦讀

未婚同居生子分手後彩禮應當全部返還。

未婚同居分手後給付的彩禮是否應當返還、如何返還,可以從給付彩禮的法律性質、責任分配原則以及影響行為效力的因素等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給付彩禮是以結婚作為撤銷條件的贈與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有人據此認為凡涉及身份關係的協議便不受法律保護。

認為,這樣的理解有失偏頗。準確而言,該條闡明的精神應該是:(1)身份關係不能成為合同的標的或當事人的義務。

即民法不得干涉公民基本人身自由及身份關係不得強制執行。因而以結婚、收養、監護等確立、變更身份關係為義務的雙務合同以及單務合同均屬無效,不受法律保護。(2)是否設定、變更身份關係可以成為民事法律行為包括合同悄派型行為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二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啟猜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條件的特徵,一般認為具備以下幾個方面: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必須是當事人約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實;必須是合法的事實;不得與合同內容相矛盾。本案中,身份關係作為條件是否具備合法性是必須考量的因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75條「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為該民事行為無效」的規定,以強制的「不得或必須的結婚、收養、監護」作為條件無疑是違背法律宗旨的,由此設定的民事行為不是民事法律行為,不受民法保護。但是,以「是否設定、變更身份關係」為條件來設定一定民事行為,由於其實際並未干涉合同相對人及他人的人身自由,故無違法性可言。身份關係完全可以成為附撤銷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條件」。

同時羨銷,在試圖舉出反例的過程中,我們也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這種身份關係的撤銷條件,其實恰與行為的目的相反,當事人所做的行為,其實都在善意地促成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實現。而當撤銷條件出現時,此目的已不能實現,此時恢復原狀既是一種無奈的選擇,也是法律的必然。

未婚同居分手後彩禮要返還嗎?

3樓:蓓錦冬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應該全額返還。僅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也未共同居住的情況,而未辦理蠢運結婚手續卻共同居住這種情況的,就是我們常說的未婚同居,這種情況下分手了要根據當下情況。未婚同居分手後彩禮酌情返還應該根據同居時間長短、是否育有子女、一方或者雙方過錯程度,以及彩禮在雙方同居期間的花費等等情況考慮。

彩禮是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譁友禮金。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在沒有出臺正式的亂檔槐法律規定之前,彩禮返還並不一定,一般情況下是,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

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

彩禮的返還,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實現。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三類:

1. 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2. 雙方即使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了,但未共同生活就離婚的。

3. 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未婚同居分手後彩禮要如何返還

4樓:毛安妮

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1.

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叢虛掘2.雙方即使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譽判時也可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滲核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未婚同居後分手了彩禮可以退嘛

5樓:北木

可以的,收彩禮這種事本來就是人情,你們又沒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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