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澎雨潤嘉禾成
我覺得很有必要,但是在同居前,有幾點要求是已經達到的。
1、雙方已經訂婚或雙方父母已見面且同意這門親事的。
2、雙方已經決定要結婚並計劃了時間。
3、同居三個月就可以了 不要時間太長。
4、同居不要讓雙方父母知道。
以上幾點我知道肯定會有人置疑,也會說21世紀了我還這麼保守封建,那麼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的根源,為什麼要同居呢,同居是為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三個月的時間足以瞭解ta的各種習慣是不是你能接受的,之前看過乙個離婚案例,因為雙方擠牙膏的方式不一樣,乙個從上面擠,乙個從下面,然後雙方誰也不讓著,就離婚了。
這只是其中之一的事首乎情,其他諸如夢遊,睡覺前不刷牙洗腳,在房間內抽菸,經常被朋友叫出去喝酒並喝到回來神鄭則志不清除了吐沒有其他行為能力,這些你都可以接受嗎?
婚姻是由瑣碎的事情組成的,相比乙個人的生活,婚姻生活更接地氣一些,而同居是為了給以後的婚姻生活做乙個鋪墊,不是讓人只享受佔有對方的樂趣而沒有責任,都不受法律保護事情,喊芹棚還是少做為好。
最後,不讓雙方家長知道,同居這件事,無論怎麼樣,還是對女孩更不友好些,不要說大清早滅亡了,女孩始終是弱勢群體的一方,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和習慣看法,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時間走到了21世紀就能改變的,重男輕女都尚且不能改變,何談其他。
2樓:愛你一點不能少
女生沒有必要跟男枝段生同居。
女生跟男生一旦同居了,那麼兩個的關係跟性質都變味了,同居後回不到以前的那種無憂無慮的關係。
兩個人同絕枯居對女生是一種猛巨集譽傷害,兩個人沒有結婚不支援同居。
女生為什麼不能和男生同居?
3樓:底比斯偽裝者
1、雙方已經訂婚或雙方父母已見面且同意這門親事的。
2、雙方已經決定要結婚並計劃了時間。
3、同居三個月就可以了 不要時間太長。
4、同居不要讓雙方父母知道。
以上幾點我知道肯定會有人置疑,也會說21世紀了我還這麼保守封建,那麼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的根源,為什麼要同居呢,同居是為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三個月的時間足以瞭解ta的各種習慣是不是你能接受的,之前看過乙個離婚案例,因為雙方擠牙膏的方式不一樣,乙個從上面擠,乙個從下面,然後雙方誰也不讓著,就離婚了。
這只是其中之一的事情,其他諸如夢遊,睡覺前不刷牙洗腳,在房間內抽菸,經常被朋友叫出去喝酒並喝到回來神志不清除了吐沒有其他行為能力,這些你都可以接受嗎?
婚姻是由瑣碎的事情組成的,相比乙個人的生活,婚姻生活更接地氣一些,而同居是為了給以後的婚姻生活做乙個鋪墊,不是讓人只享受佔有對方的樂趣而沒有責任,都不受法律保護事情,還是少做為好。
最後,不讓雙方家長知道,同居這件事,無論怎麼樣,還是對女孩更不友好些,不要說大清早滅亡了,女孩始終是弱勢群體的一方,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和習慣看法,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時間走到了21世紀就能改變的,重男輕女都尚且不能改變,何談其他。
追求女生的兩個男生,有必要進行攀比嗎條件嗎
有必要,因為既然是兩個人同時追一個女生,那就是競爭關係,物質條件是證明自己更有競爭力的一個有力手段,所以,攀比條件很正常,但這個只是一方面,關鍵還得看女孩的態度 兩個男生追同一個女生應該公平競爭,各憑本事,不要互相攀比,關鍵要有一顆真誠的心。沒有必要攀比,這樣的情況如果有愛就足夠了 攀比是肯定要攀比...
跟有夫之婦同居犯法嗎,跟一個有夫之婦同居犯法嗎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同居 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構成重婚罪!沒人告就不犯法,前提是你沒有 或 明知有配偶還與其同居是重婚罪。罪不罪放一邊,自己的行為傷害別的,更傷害自己。和一個有夫之婦同居犯法嗎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同居 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構成重婚罪!不犯法 小心抓住捱打 與有夫之婦同居犯法嗎 犯法...
婚前同居是有必要的嗎?什麼樣的感情不必婚前同居?
我覺得婚前同居是有必要的,才能瞭解的更加清楚,但是如果是青梅竹馬,兩個人認識很多年就沒有必要了。我覺得其實婚前同居應該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一些情況下我們都不應該去提倡婚前同居這個行為,除非你已經決定你們兩個已經馬上準備要結婚了,如果兩個人的感情還是非常糟糕的話,我建議不必婚前同居。有必要。青梅竹馬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