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這個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要看具體案件的情況。
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段扒橘採取的一種措施。對於傳喚多久後沒事,這個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要看具體案件的情況。一般來說傳票應先期送達被傳喚人。
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準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此信法握團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因為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公安機關也必須出示相關證明檔案。
2樓:廖培俊
這要看具體情況,要是案明脊件與你有關,警察打**傳喚,不去的話,警察可能傳喚公升級。**傳喚屬於口頭通知。如果是違法行為人或犯罪嫌疑人,警察應當對採取傳喚證或拘傳證方式進行強制傳喚。
因此一般所謂的打**傳喚,僅僅是警察瞭解案情的一種簡單情況,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傳喚。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
法律分析:這要看具體情況,要是案件與你有關,警察打**傳喚,不去的話,警察可能傳喚公升級。**傳喚屬於口頭通知。
如果是違法行為人或犯罪嫌疑人,警察應當對採取傳喚證或拘傳證方式進行強制傳喚。因此一般所謂的打**傳喚,僅僅是警察瞭解案情的一種簡單情況,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傳喚。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
傳喚後就放走當事人,過半年還會再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在**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閉隱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激態滲間。
3樓:李慶
法律分析:傳喚的時間和次數是慧薯耐根據案情確定的前春。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7條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手雀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男人說好請吃飯,遲遲不找你確定時間,沒事還往你跟前湊著聊天。這是為什麼
你好,我估計這男的一開始是打算追求你的,可是現在應該有了另一個新歡但是呢又不想失去一個朋友所以就當作忘記的樣子!說明這個男人是個油嘴滑舌的人,男人一定要一諾千金,像這種說了又不去做的人最好離他遠點兒,沒事老往跟前湊就是想沾點兒便宜。你最好還是少理他,不是很喜歡就別理他了,這樣的人不適合選擇男朋友。也...
有事就找到你,沒事從來不找你的朋友算朋友麼
你有事能找他嗎?不能的話,這丫的利用你而已 不就是朋友,感覺這個可能是你有利用價值而已,感覺這類朋友不能算真正的朋友而已,有一個朋友,有事找你,沒事就不聯絡你,這還算朋友嗎?看什麼事,比如,平時不聯絡,當他聽說你有困難,馬上聯絡你,並給予援助。你說是不是朋友?我覺得我就是這樣的人 但是如果朋友有事情...
我誤會了男友,向他道歉後,他說沒事,只要我不生氣就行,讓我別那麼
很包容你,你應該感到快樂 好好珍惜擁有吧朋友。如果這樣你都稱之為愛,那我只能說 你的愛來得快 去得也快 因誤會男友而道歉,男友說沒事的,你別再生氣就好,但我還是決定以後 是不是他真的忙啊 你為什麼要作呢 你誤會男友,男友都原諒你了 你還說分手幹啥 萬事誰都不完美,湊合著,換位思考也就過來了 大約多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