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打算離婚,朋友在中間一直調和,該怎麼辦?

2025-04-06 06:45:25 字數 3441 閱讀 8253

1樓:骨灰級專家

1.跟老公打算離婚,朋友在中間一直調和,該怎麼辦?有時也要聽取朋友的意見,還是根據夫妻的情況而定,夫妻因憤怒而離婚是很常見的。

這不是什麼大問題,也沒有那麼難解決。遇到這樣的問題不要驚慌。一旦你慌了,你和他的任何溝通或你做的任何事情都是錯誤的。

當然,此時此刻你無法平靜下來。畢竟,沒有人能在婚姻危機面前冷靜下來,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偶爾因為家庭瑣事發生一點衝突或摩擦是正常的。

2.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就不值得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吵架離婚。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

他害怕的和你一樣,你憤怒的離婚不是一源棗種懲罰對方的方式,也不是一種強迫對方改變錯誤的方式。而是你磨簡們都在迫使對方承認錯誤並求和。但沒有人願意被迫賠罪。

因為這不僅僅是失去你的尊嚴。它也會讓你擔心你的伴侶會踢你的鼻子,寵壞你。結果是,我們誰也不會先向對方求情。

這個時候,他們倆都是騎著老虎,誰也不想離婚,但他們卻擺出一副「誰請假,誰怕誰」的假態度。它是情感上和精神上的交流。

3.結婚不好玩,尤其是離婚一定要小心。兩個人需要認真有效地溝通,看看他們是否真的到了不能再生活在一起的地步。

如果有一線希望或一線希望,盡你最大的努力挽救婚姻。不生氣誰也不肯接受誰,誰也不怕誰,說走就走。如果離婚成為現實,即使是再婚的陰影也會很不舒服。

家庭決策權大,可以把小事都算進去,夫妻倆一起商量,追求和諧;分擔家務可以作為在校期間的值班時間分配,既瞎裂褲活躍了氣氛,又促進了情感交流;家庭理財,儘量做到能工多勞的原則,本著勤儉節約的理念,選擇一方負責。

2樓:撲苒悠水身

我認為應該遵從自己內心的想法,這是兩個人的源知事,外人並不知道物拆事情的真正原因,要罩裂棗根據自己的判斷去決定這件事情。

3樓:巨蟹阿斯頓

找個時間和老公單獨聊一聊,朋友只是作為局外人給你意見,離婚不是小事,應該從多方面考慮。

4樓:小周聊職業

直接離婚。你這個朋友又不知道你的苦,直接離婚不要管他。

我跟老公感情不合,一直都在分開的,我在外打工,他老叫我離婚,還一直威脅我,我回家跟他離他又不離

5樓:雪tai碧

那法庭庭長明顯向著你老公說話,難道他找了關係?也或許是因為其他什麼原因?相聚不易,能和就不分,況且你還有小孩。但是假如感情確已破裂,那還是離婚好。感情來不得半點勉強。

幾點說明:1,婦聯和司法是很好的求助物件,但這僅限於協調調解矛盾。

2,法院是不能協議離婚的最後途徑,你起訴至法院,法院沒理由也不可能不受理,但要想贏得官司必須蒐集證據,比如:家庭暴力的、你提問中所說的簡訊恐嚇的、確實能證明你們感情不和長期分居的等等一切人證物證。你經濟拮据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沒錢一樣打官司。

3,你的證據確鑿後起訴了,不用擔心你問題中所說的他躲著不收傳票,法庭對無賴自然有辦法,會在報紙電視等**公佈送達,一樣具有法律效率。具體律師會告訴你怎麼做。

4,即使沒申請到免費的法律援助,找律師正常渠道起訴,也不需要幾個大錢,不要嚇的怕,省下乙個月的零花錢足夠換來你後半生的幸福。

6樓:網友

那就別離,玩冷戰。任何雞毛蒜皮的事都別理。

7樓:二月紫顏

乙個女人弄到這一步 真的很不幸! 那個男人真不是個東西。

我提議樓主能找到 居委會! 或者 婦聯求助! 畢竟你去 婦聯都是女同志 你把事情詳細告訴她們我相信 她們有良知的話,會給你想辦法的! 希望能幫助樓主!

也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你真正愛你的另一半 ! 祝你幸福!

8樓:小海豚

法院沒錯。。。只有乙個辦法,,那就是遠走高飛。。。

9樓:網友

不幸啊,小孩子好可憐。

我和老公矛盾很深,想和他離婚,和他們家商量不通

10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後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傷不起!!!

11樓:檸檬樹下的人

怎麼能這樣啊?這個問題有點難,

12樓:走遍四海

如果不能協議離婚,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一般需要3-6個月的時間,如果你連這點時間也等不及,那就認了吧。。

13樓:網友

破產消災吧~5萬還你自由身認倒黴吧,以後在結婚看準點。

在導地訴求離婚可以嗎?我和我的老公分開有半年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感情真的不好和不來現在我提出離婚我

14樓:李保忠

異地離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感情破裂的可以協議或者訴訟離婚。

專《中華屬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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