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有也沒多少錢,300多一點
2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很少的,還不夠吃頓飯呢,別為那個操心了
我和單位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3樓:李星
既然你和單位雙方協商協商一致了那肯定是可以領失業金的
4樓:山野柴胡
合意解除可以申領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 申領範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保部令第8號第四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暴力用工)、三(拖欠勞動報酬)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7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報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自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之日起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職工的檔案轉移到職工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或工作關係的證明,並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十六條 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之日起60日內,持用人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係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或者判刑收監執行,被解除勞動教養或者刑滿釋放的失業人員應當在回京落戶之日起60日內,按照本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四條
規定:「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費,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因此,如果是你自己與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不能享受失業保險金;如果是單位提出與你協商解除,則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
7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們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是什麼啊?就是你是自動離職的形式,還是被辭退的。主動離職的情況下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所以要看你的離職手續辦的是什麼形式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辦理了失業保險,還可以領取失業金。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一下就業局,他們會要求你寫一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要蓋章,另外裡面寫明什麼原因要問就業局的工作人員:比如辭職的,還是公司主動辭退的什麼的,這個項填寫很重要,跟領失業金有關係。這份東西要蓋公司章,另外你要社保交滿一年才能領一個月,第二次是滿十個月才能領一個月。
我這裡是可以累計的,我從來不去領。
爺爺今年2月份去世,我10月份以後想結婚可以嗎
這只是針對 長子 長孫的 其它的 次子什麼的 可以不用那麼多禮數 當然和你家族的 傳統 教育和禮數來 分辨的 可以啊!沖喜嗎?很好啊!我爺爺去世了,但是我今年想結婚,爺爺去世我去嗎?應該去送他老人家最後一程 封建迷信,他是你最親的親人,你還怕他害你不成 去吧,我姐姐也去了沒事的 肯定要去,不去就是不...
我今年2月份買的黃金項鍊,是轉運珠樣式的,可帶到現在卻發現上面出現好多小洞,大小有20多個
太薄了,一般這樣的情況人家不會承擔的,因為賣給你的時候是完好無損的,你可以跟人家協商一下看少加點工費換一款嘛,估計轉運珠的花紋的橫批的,換個批花角度不一樣的就好了,再一下不要挑那種克數不多但樣式大的就好了 我的 項鍊買了有一年多,是轉運珠那樣式,現在斷了掉了幾節我還可以換其它款式嗎?需要多少錢?40...
哪些是勞動者違反勞動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不服從公司合理安排,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合同期內與另一家公司簽訂合同的,協議規定涉及的等等都可以無償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二 至 六 項規定,是勞動者違法勞動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九條 四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