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內容是什麼

2022-01-09 17:02:13 字數 2165 閱讀 2480

1樓:匿名使用者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這是單位特別是公共場所消防管理的重中之重。「疏散通道」是指走道、樓梯、連廊等;「安全出口」是指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疏散樓梯或直通室外的門。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在火災時是建築物內人員逃生的關口。

如果平時管理不善,在通道內堆放物品、將出口上鎖或封堵,一旦發生火災,往往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如遼寧省阜新市藝苑歌舞廳發生火災時,兩個出口中一個寬1.8米的門被封擋,300餘人只能從另一個只有0.8米寬且須上下5步臺階的門逃生,結果燒死233人,燒傷21人;又如新疆克拉瑪依友誼館發生火災時,禮堂內8個出口,只有一個開啟,燒死323人,燒傷130人,教訓十分慘痛。

本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履行對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這裡的「管理單位」,是指房產管理單位、物業管理企業等,其負責履行前款規定中適用於居民住宅區的各項消防安全職責。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居住密集。

特別是近年來開發、建設的居民住宅區日益增多,其中又有許多是高層建築,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涉及千家萬戶,所以,本法明確居民住宅區的消防安全責任是十分必要的,填補了消防安全責任的空白。

2樓:匿名使用者

所有法律網上都有,頂多是更新有些不及時罷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搜尋一下,在法律網,各種法律要有盡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4條是什麼

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5樓:永不暗淡的光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後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6項消防安全職責是哪些?

6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前款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住宅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7樓:123職業學院

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二)

8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割槽、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是什麼

新 消防 bai法 第十六du條規定 機關 團zhi體 企業 事業等單dao 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專 一 落實消防安屬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用那個急疏散預案 這裡所說的 消防安全制度 是指各單位制定,在生產 經營 管理等各項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防火滅火 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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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同一種法律嗎

你好 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是2個法律。單位說的是勞動合同法第39條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