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姓的由來為什麼那麼排列

2021-03-07 01:49:48 字數 5674 閱讀 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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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姓的由來

中國的姓氏

「姓氏」在現代漢語中是一個詞,但在秦漢以前,姓和氏有明顯的區別。對於「姓」,《說文解字》是這樣解釋的:「姓,人所生也。

古之神聖,因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從女從生,生亦聲。」這個解釋說的是,「姓」是個形聲字,其中的「生」只是表示讀音,意義是從「女」得來的,「姓」的本義可以理解為:源於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屬的共同標誌。

姓源於母系社會,同一個姓表示同一個母系的血緣關係。中國最早的姓,大都從「女」旁,如:姜、姚、姒、媯、嬴等,表示這是一些不同的老祖母傳下的氏族人群。

而氏的產生則在姓之後,是按父系來標識血緣關係的結果,這只能在父權家長制確立時才有可能。因此,當我們讀到「黃帝軒轅氏,姬姓」以及「炎帝列山氏,姜姓」時,可以明白,中華民族共同始祖炎黃二帝原分屬兩個按母系血緣關係組織起來的部落或部落聯盟,一姓姜,一姓姬,而他們又分別擁有表示自己父權家長制首領的氏稱:列山,軒轅。

姓和氏有嚴格區別又同時使用的的局面表明,母權制已讓位於父權制,但母系社會的影響還存在,這種影響一直到春秋戰國以後才逐漸消亡。

姓的起源與發展

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我國姓氏萌生於人類早期的原始部落,源於母系氏族社會的圖騰崇拜,距今已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

「圖騰」一詞,**於印第安語,原義為「超自然保護神及其親族」。遠古時期,人們認為每個氏族均起源於某種自然物象或動、植物,如:日月星辰、山川岩石、風雲雷電、花草樹木、龍鳳虎豹、牛羊犬馬、禽鳥蟲蟻……只要該氏族的始植母與之接觸、感應,即會衍生後代,所以圖騰物象就成為氏族的祖先,成為本氏族祭祀、崇拜的保護神,即辨認血緣氏系及親屬關係的依據,也是維繫本氏族血緣氏系及親屬關係的標誌,進而演化為該氏族共有姓源。

在近年來考古發掘的成果中,也不乏姓氏起源於母系氏族社會圖騰崇拜的例證。如馬家窯文化的彩陶器上繪有鳥、蛙的影象;仰韶文化的彩陶器上,除魚、鳥、鹿、蛙等影象外,還有人面獸身、人首蟲身等影象。這些均可能是當時氏族的圖騰,即原始的「姓」的標誌。

在已發現的殷商甲骨卜辭中,也可以辯認出二百多個有「圖騰」意義的族名。

在先秦文獻典籍中,關於原始氏族部落及其始祖源於圖騰物像的神話傳說,更是屢見不鮮。如炎帝神農氏,其母名安登,因感應神龍繞身而生炎帝於姜水,因而炎帝神農氏以姜為姓;黃帝軒轅氏之母附寶,因在大野中見雷電繞北斗樞星,感而有孕,生黃帝於軒轅之丘,育於姬水之畔,故以姬為姓;夏祖女志夢演星落地,化為神珠薏苡(車前子),後而有孕,生下大禹,故夏人以薏苡為圖騰,以姒為姓(姒即苡字的演化);商祖簡狄則是因吞食玄鳥之卵而生契,故以鳥為圖騰,以子為姓(子即卵);周祖姜嫄因踐巨人之跡(熊跡)而生后稷,故周人以熊為圖騰,以姬為姓(右為熊跡之形,從女旁而為姬)……

在母系氏族社會,「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因而世系的計算只能以母系為準。凡在一個氏族名下的全體成員均出自一個共同的母系祖先,從母而得姓,即《左傳》所說「因生賜姓」。所以《說文解字》解釋「姓」的造字結構是「從女,從生」的會意字。

我國古代的許多姓氏,多從女字,如姚、姬、媯、妊、姜等。在已知商代甲骨文卜辭中也有「帚嫀」、「帚妹」、「帚好」、「帚妃」的記述,從而形象、生動地反映了我國姓氏源於母系氏族社會圖騰崇拜的歷史淵源。

由於同姓成員均源於同一母系始祖,有共同的血緣關係,加上先民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逐步懂得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因而在先秦時期,已嚴禁同姓結婚。後世所謂「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的習俗,即源於此。因此,訂婚之前,首先要「男女辨姓」,如同姓結婚,儘管血緣關係很遠,也被視為違背禮制,「姓別婚姻」這一社會功能,體現了中華民族悠久的文明禮儀,也完全符合現代優生學的科學理論。

由原始社會的圖騰演變為姓族組織,這是姓氏的首次演變,亦即姓的產生。這時,姓作為氏族的標誌和徽號,其功能就在於維持這一「同姓」全體成員共同世系,藉以把不同血緣的氏族區別開來。從此,姓即成為區分族別,維繫血緣世系的歷史憑籍和血緣紐帶。

氏的產生和演變

在中國古代先秦時期,標誌部族、宗族的徽號,除姓之外,還有氏的稱謂。而「氏」字的造字結構,在甲骨文中解釋為「木本」之意,即植物之「根」,故後世多用「尋根」二字表述某一姓氏認祖尋宗,追源溯流的文化情結。

《左傳·隱公八年》有一段著名文寧,精要地闡明瞭「姓」「氏」之間的關係和區別:「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意思是說,天子分封諸侯,根據出生而賜姓,又分封土地而稱氏,諸侯以字作為諡號,後人便作為族號;擔任官職而世代有功者,就以官名為族號;也有以受封采邑作為族號的。

這裡的族號,就是「氏」。

氏的出現較姓為晚,是姓所衍生的產物,即姓的支族。氏約起於父系氏族社會,盛行於周代的分封制度,鄭樵《通志·氏族略·序》中稱: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

」也就是說,先秦時期,氏不僅是部族、宗支的徽號,也足社會地位尊卑、貴賤的標誌。最初,氏是同姓部落的名稱,後來則逐漸演變為專指部落首領相沿承襲的尊號。傳說中父系社會英雄人物的稱號,均加「氏」以尊稱,如炎帝神農氏,黃帝軒轅氏,太昊伏羲氏,少昊金天氏等,即是例證。

這種以「氏」別貴賤的風尚,在從父系氏族社會到先秦時期這一歷史階段,相當盛行,形成「同姓異氏,一姓多氏」社會格局。如炎帝神農氏本來是姜姓部落的始祖,但其後裔卻有烈山氏、祝融氏,及齊、呂、申、許等氏族分支;黃帝軒轅氏為姬姓部落的始祖,但他的25個兒子,卻分為12胞族(氏族);太昊伏羲氏(庖犧氏),少昊金天氏,本是東方鳳姓部落的首領,是以鳥為圖騰的部族(鳳即鳳鳥),其後裔則蕃衍為鳳鳥氏、玄鳥氏、丹鳥氏、青鳥氏、鳩氏、爽鳩氏、伯趙氏及「五雉」、「九扈」等24個「以鳥名官」的氏族。

這樣隨著父權制的確立和氏的形成,母系氏族逐漸被父系氏族所取代,所有的血緣關係,均由父系來確認。所以母系姓族之解體,父系氏族之興起,成為姓氏演變過程中叉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夏代的姓氏情況,因缺乏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難以詳知,但據《史記·夏本紀》和《世本·氏姓篇》載錄,夏禹為姒姓,其後分封,以國為氏的部族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莫氏、斟戈氏及有南氏、有鄩氏等十餘個姓氏。

商朝是典型的奴隸制王朝,國家機構已經形成,「胙土命氏」正式成為姓氏產生的主要途徑。商朝帝王嫡子有繼承王位的權利,某地庶子則有「胙土命氏」的分封權益。一些有功於王室的功勳大臣,及臣服於商王朝的附庸部落,依據其社會地位,也被封賜相應的侯國、采邑。

因而商代的姓氏較夏代大為增多,史稱商代有「八百諸侯」。見於《史記·殷本紀》和《世本》等文獻記載的姓氏有數十餘個。如殷氏、來氏、宋氏、稚氏、時氏、蕭氏、黎氏、空相氏、北殷氏、目夷氏、崇氏、周氏、杞氏、耿氏、微氏、箕氏、阮氏等,皆是以國為氏,至今有相當一部分仍在沿用。

在《尚書·盤庚》中,將殷商貴族大姓總稱為「百姓」。此處的「百姓」二字,是氏族社會時期,「禪讓」制度流傳下的大族舊姓,與萬民相對,原意是指有一定社會地位,被王室「胙土命氏」的貴族階層。之後,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和朝代的更迭,這些貴族階層失去了原有的封邑和地位,淪為普通庶民,但卻保留了原有的姓氏,成為當今姓氏的重要**,也是後世歷代庶民統稱為「百姓」的典故。

公元前2023年,周武王姬發滅掉商朝,大封諸侯,胙土命氏。據史書所載,周朝共滅商朝屬國99個,降服652個國,從而為周初大分封提供了廣闊的幅員土地。這種大分封舉措,對於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格局,含有統天下於一尊的意義,顯然是社會發展的一大進步。

而大分封的結果,必然導致大批氏的產生。周朝成為「氏」產生最多的時期,尤其春秋時期,激烈的諸侯兼併,為姓氏的發展演變提供了特定的條件。

周朝的封邦建國與等級森嚴的宗法制緊密相連。周天子自稱是上天的長子(天子),上天賜給他土地和臣民,擁有分封賞賜十地臣民的絕對權威。據史書記載,周初先後分封諸侯國71國,其中同姓(姬姓)諸侯40國,異姓諸侯31國。

這些受封的諸侯尊奉周天子為大宗,為天下共主。各諸侯又在自己國土內分封采地、食邑給同姓或異姓的卿大夫,卿大夫尊奉國君為宗主,並在自己的采邑封地內再次分封給同姓或異姓庶民。這樣自上而下一層一層的分封,一姓所出的支系越來越多,越來越細,新的氏族也就越來越多,形成了一姓多氏,甚至一人多氏的情形。

如周天子所封同姓諸侯都是姬姓,但因封國有魯、鄭、衛、晉、吳、虞、霍、虢、管、蔡、巴、隨之別,受封諸候以國為氏,形成新的氏族。此外,還有以邑為氏,以爵為氏,以族為氏,以技為氏,以諡為氏等多種形式。尤其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同一貴族一生中因多次受封,出現一人多氏的情形。

如魯孝公後代展禽,因其先人字子展而得展氏,因受封於柳,而得柳氏,死後諡號為惠,而得惠氏。公孫鞅因是衛國人稱衛鞅,因受封於商而稱商鞅,因是衛國公族之孫,也稱公孫鞅。再如晉國大夫土會一生中稱謂有9個:

士會、隨季、武子、士季、隨會、隨武子、範會、範武子,其中隨、範為封邑,士為官職,季為排行,武為諡號,會為名字。

「胙土命氏」也有其約定俗成的習慣法則.天子等級最高,所以以其王朝的稱號為氏,如周天子即以周為氏;而諸候國則以國為氏,如齊、魯、鄭、吳等;卿大夫以封邑為氏,如原氏、薛氏、楊氏等;效力於王室公族的職業技人等則以技為氏,如車氏、屠氏、陶氏等。由於「命氏」由上而下出自帝王、君侯所賜,能夠封土命氏的,都是貴族諸侯,即使以職業技藝命氏的「百工」,也不是一般平民、賤奴,而是管理平民奴隸的「工長」、管事。因為氏可以表明出身家世和社會地位,是貴族特有的標誌和尊號,所以氏有強烈的「氏明貴賤」的社會功能。

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氏族成為周王朝最基本的效治組織形式,其存在、發展、演變、衰落的狀況,極其生動地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方而的狀況,氏族研究在某種意義上是認識和研究先秦史的重要關鍵。

這樣由「胙土命氏」的封建宗法制度,逐漸取代了氏族社會單純的血緣氏族制度,氏族習俗則被提取、轉化、昇華為系統的理論化、法制化的文化形態和宗法制度。由遠古父系氏族社會中的族長制,演變為夏、商、西周的封建宗法制,標誌著姓氏文化的日趨成熟和形成。

姓氏通用到姓氏合一

「姓別婚姻」、「氏明貴賤」,這種姓氏相別的制度,歷經夏、商、西周,一直延續到春秋時期尚未發生變化,到春秋末期,戰國之際,由於社會處於急劇變動之中,姓氏相別的制度發生動搖。

首先是周天子的權威下降,已無力分封和控制諸侯,不再具備「胙土命氏」的實力,諸侯僭越稱位,自立王、侯者時有所聞。其次是諸侯割據,兼併稱雄,戰亂不已,一些舊的氏家大族因滅國或失掉封邑,流連失所,降為庶民。而一些卿大夫乘勢崛起,原來地位低下的士人階層逐步登上政治舞臺,如商鞅、範睢、蘇秦、張儀,往往依仗自己的才能功業,裂土封侯,成為新的貴族階層,產生了新的氏族。

尤其是春秋末期,隨著「並田制」的破壞和土地私有制的確立,擁有大片土地私有權的地主階級取代了由嫡長子世襲土地臣民的領主階級。在這大動盪、大混合的浪潮中,「氏明貴賤」的社會功能已失去了現實意義。「姓氏相別」的制度發生動搖。

秦滅六國之後,實行郡縣制度,原先大量的王孫、貴族淪為庶民和罪人。秦末農民大起義中,一大批平民百姓,甚至刑奴、屠夫,如漢高祖劉邦、淮南王英布、淮陽侯韓信、舞陽侯樊噲等,均以推翻暴秦,建立新朝的顯赫功業,稱王稱帝,位列公侯。這樣社會大變動的結果,使往日的舊貴族淪為庶民,昔日的平民上升為新貴,「胙土命氏」的宗法制度蕩然無存,「氏明貴賤」的社會功能也隨之消失,作為宗族標誌的「姓」與「氏」已無實質性的區別,姓氏成為僅僅表明個人及其家族血緣關係的符號。

所以秦漢以後,姓氏混用,姓氏合一。亦即鄭樵在《通志·氏族略·序》所云:「三代(夏、商、周)姓分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

氏所以別貴賤……姓所以別婚姻……三代之後,姓氏合二而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賤。」

這種姓氏合一,姓氏混用的情況,始於漢代。見之於正式文獻記載的首推司馬遷的《史記》。如司馬遷在《史記》中,稱秦始皇曰:

「姓趙氏」,稱漢高祖劉邦曰:「姓劉氏」。秦漢以後,姓氏不別,或言姓,或言氏,或兼稱姓氏。

這種姓氏合一的結果,使原先用以明貴賤的氏,完全融入原始的姓中,極大地豐富和擴充套件了姓的數量和內涵,形成了當今姓氏的主體。

由先秦時期的姓氏相別,到秦漢以後的姓氏通用、姓氏合一,是姓氏演變的一大轉折,至此,姓氏體系基本定型,歷朝歷代雖有所變化和發展,但基本上都遵循了「姓氏合一」這一模式,延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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