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計算方法有哪些

2021-03-07 03:13:43 字數 5721 閱讀 3907

1樓: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物件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組成計稅**。

組成計稅**=(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組成計稅**。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 =(關稅完稅**+關稅)÷( 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2樓:雲南萬通汽車學校

先要確定銷售額,才能根據銷售額來計算消費稅的應納稅額。

確定銷售額的方法有4種:1.從價計徵來確定銷售額;2.從量計徵確定銷售數量;3.複合計徵確定銷售額和銷售數量;4.特殊情形下用銷售額和銷售數量來確定。

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可以分4種:

1.生產銷售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複合方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現行消費稅的徵稅範圍,這裡要特別注意只有捲菸、白酒採用複合計算方法。

2.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成本+利潤)÷(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

3.委託加工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一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比例稅率+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

4.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1)從價定率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關稅完稅**+關稅)÷(1一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消費稅比例稅率公式中所稱「關稅完稅**」,是指海關核定的關稅計稅**。

(2)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徵消費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關稅完稅**+關稅+進口數量×定額稅率)÷(1一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消費稅比例稅率+進口數量×定額稅率

總之不同情況下的的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方法是不同的。

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3樓:雲總

你好,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

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組成計稅**=(關稅完稅**+關稅)÷(l-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消費稅稅率。

關稅完稅價就是指進口時計算交納關稅的**再加所交的關稅,組成了進口商品的**,除以(1-消費稅稅率)是把進口**換算成含消費稅**.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4樓:y殷藍

當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

售額×適用稅率。

當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一)組成計稅** =(關稅完稅**+關稅)÷(1- 消費稅稅率)

(二)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 ×消費稅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計徵辦法的計稅依據:

我國消費稅對捲菸、白酒、黃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實行定額稅率,採用從量定額的辦法徵稅,其計稅依據是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數量,其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6.實行從價定率計徵辦法的計稅依據: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徵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適用稅率

7.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包括銷售應稅消費品從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即:

銷售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價外收費

擴充套件資料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物件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

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託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消費稅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物件所徵收的一種稅,屬於流轉稅的範疇。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與勞務徵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徵收的稅。消費稅之「消費」,不是零售環節購買貨物或勞務之「消費」。」

5樓:菁時

一、消費稅是國家為體

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計稅方法:消費稅=(關稅完稅價+關稅)*消費稅率/(1-消費稅率)。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 =(關稅完稅**+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拓展資料:

1、消費稅相關法律

消費稅是以特定的消費品的流轉額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商品稅。它在各國開徵亦較為普遍,具有特定的財政意義、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於2023年12月13日釋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財政部於同年12月25日製定了《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這兩個法律規範性檔案,對我國消費稅法的主要內容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2、消費稅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徵收的一種稅。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徵收的一種間接稅。

6樓:匿名使用者

消費稅是「價內」稅。

舉個例子:

某應稅產品成本為10元,要求的利潤為8元,消費稅稅率為10%。

假如不徵消費稅,那它售價定為18元就可以了。

但是現在要徵消費稅,如果售價還是18元,那它的利潤就變成了:18-10-18×10%=6.2元。

設售價為x,則有:

x-10%x=18

所以:x=18÷(1-10%)

就是這麼來的,進口消費稅組成計稅**的計算,是一個道理。

7樓:匿名使用者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

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的,按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 =(關稅完稅**+關稅)÷( l-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計算納稅。

白酒消費稅怎麼計算關於白酒消費稅的計算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 的從價稅率和0.5元 斤的從量稅計算的。稅費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銷售額 比例稅率 銷售數量 定額稅率 1 糧食白酒 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生產銷售糧食白酒 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 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進口 委託加工 自產自用糧食白酒 薯類白酒,從...

消費稅進口捲菸的計算

1 每條進口捲菸消費稅稅適用比例稅率的 2000000 120000 80000 320 250 1 20 0.6 1 30 48元單條捲菸 小於50元,適用消費稅稅率為30 2 進口捲菸應繳納的消費稅 320 250 48 30 320 250 0.6 1200000 元 3 進口環節應繳納的增值...

計算關稅消費稅增值稅列出分錄

1 進口關稅 140x20 28萬元,消費稅 140 28 1 30 x30 72萬元,增值稅 140 28 1 30 x17 40.8萬元,2 國內銷售應繳納增值稅 600x17 40.8 61.2萬元。1 進口環節關稅 140 20 28萬 消費稅 140 1 20 1 30 30 72萬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