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指使打人致輕傷或以上,則構成故意傷害罪共犯,指使者屬於主犯,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成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名人唐清晨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樓:正氣長春
根據你的表述,打人者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承擔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
教唆的人,應按照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按同同案共犯處理。
如果已經報案,你朋友可以安心地等待公安部門的調查結果,並先申請做傷情鑑定,待傷情結論後,如果你朋友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肯定夠了,但必須要有法醫出具的傷情鑑定結論書),依法就可以追究指使的人及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4樓:鋒爺思密達
你也沒說你朋友是什麼傷,就談什麼刑事責任呀?首先必須鑑定傷情,才能定性。鑑定由公安開具委託書。
別的不說,就一點,指使打人者與打人者同責。
5樓:千葉初代
關於你說的這個問題,是這樣,刑事方面,你們無權起訴,那是檢察院的事情,你的朋友及其妻子父母兒女(要滿十八歲)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注意,只能提出人身賠償,精神賠償法院不會支援。所謂的司法鑑定,在不同的刑事程式中三機關(公檢法)會通知你的朋友及其家人,至於那個指使者,一旦查明如實,則按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處理。賠償的範圍和數額,你最好讓你的朋友去找律師計算,因為在這裡雖然我可以給你大概計算,但一是很複雜,二是我也不知道具體的情況,比如你們那裡的平均生活水平,你朋友的住院花費等等。
6樓:匿名使用者
要打官司的話,還是請個律師吧,不然你肯定要吃虧。這些定罪量刑的問題,律師都會最好的傾向於你的解決。 定罪應該沒多大懸念,故意傷害罪法定刑也是比較高的,您應該著重去研究民事賠償方面的問題,能賠的越多越好。
至於你說的指使犯罪的,到時候肯定也要把他作為被告上訴的。行為者和指使者可以做為共同被告,而且指使的 應該付主要法律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鑑定是一定要做的,這樣才能方便法庭追究責任,應該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指使者,其他人為共犯
打傷人,要付什麼責任,打傷人,要付什麼責任?
這已經是變相的敲詐了,最好去當地公安局或法院處理吧,這根本不是正當防衛,聚眾鬥毆還差不多.1 防衛過當。它是指行為人的實施正當防衛時,超過了正當防衛所需要的必要限度,並造成了不應有的危害行為。2 防衛挑撥。它是指行為人故意挑逗對方,使對方對自己進行不法侵害,接著藉口加害於對方。3 防衛侵害了第三人,...
我人被10人打,結果我用石頭打傷人的頭面部需要負責嗎
如對方先動手,且防衛行為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無需負責反之,防衛過當需要承擔責任。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於正當防衛.第一,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第二,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
緊急求助律師!!!打傷人了,急求律師幫助!!
如果你朋友確實沒動手,我建議你告訴你朋友,如果對方已經報案,公安機關已經立案,讓他去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消除誤會。根據 刑法 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