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對於你的問題,建議如下操作:
先跟對方談,如果可以商定一個還款期限,就再籤一份書面的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不願意籤,想賴賬的話,寫一份書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還款,要對方簽收。
過了給定的期限仍然不還的,到法院起訴。
不過,你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問題:你爸爸給錢是給的現金還是轉賬?如果是轉賬還好,銀行有記錄。如果是現金,他完全可以說你爸還沒有給錢他。
建議不要著急,跟對方好好談談。即使要起訴到法院,也要把證據弄齊了再去。
2樓:中顧網律師解答
可以先找他再給你寫個條,保證什麼時間之前還款,讓他簽上字,如果到期不還,在起訴;你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借款人,要求他還款,如果再不換,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樓:匿名使用者
隨時要求其還錢,如果不還,可以起訴。
4樓:東林吉
未約定還款日期就隨時可以要啊;如果借款人不還,可以訴訟至當地法院,請求法院幫助索回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5樓:夙波保熙星
算了別去想了,借出的是錢還有友情,朋友之前切莫談錢,我那朋友都把我直接拉黑了呢。
6樓:胡騰陰晨星
錢來身外之物!切莫看得太重…
7樓:星建愛驕
親兄弟都要明算賬,所以錢這個東西真讓人無語,如果借出的錢少就不要想了,就當丟了,如果錢多,那就要自當別論了。
8樓:邸戈剛白曼
不要了,你又不捨。強迫又覺得他沒面子,矛盾
9樓:鄂然帛奇邃
他是你很鐵的兄弟?
再者方便透露下你
為什麼事借的錢不?
從法律層面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嗎? 10
10樓:baby鞋子特大號
是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第一百一十一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擴充套件資料:
《民法總則》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人遭受**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合同法上,負金錢債務的人有還錢的義務,如果他不履行還錢義務,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尋求救濟。但是法律上有一個訴訟時效,一般的金錢債為2年,即從債務人不還錢起,債權人就可以提起訴訟了,如果超過了2年時效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那麼債務人就有了一個時效抗辯權,可以不還錢了。
所以,從道義層面欠債還錢,但是從法律層面,存在一個合理期限,是債權人必須要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即要錢,如果不要,過了這2年,理論上說就要不回來了
12樓:劉巨帥
具體事情具體看了,至少法律條紋裡沒有這一條,比如說和別人借了高利貸,而且利率超出了國家規定範圍,這時候這個交易本身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當然,如果是正常的普通借錢,那從情理上講是要還錢的,但是情理和法理不是一回事,法理講的是證據!有借條麼,有見證人麼,有約定還款時間嗎?有約定違約責任嗎?
13樓:薛寶丶
有憑據嗎,法律講究證據,有的話,那是肯定的
14樓:開心快樂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父債子還也是天經地義,然而現在有的法律分子,嚴重破壞中國1幾千年的歷史,把父債子還給廢除了,是對中國幾千年法律的蔑視。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15樓:法律實務研究
1、對。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也是法律明確規定的。
2、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債務應當償還,拒不償還的,由法院判決強制償還。暫無償還能力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或者經法院裁決分期償還。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借條有法律效用,是第一手證據,建議帶著借條到法院遞交起訴。
回答補充:欠條時間就是欠條的落款時間啊,欠條沒時間限制,起訴有時間限制。
17樓:
打官司你基本是贏了,但是能不能要回來錢可不好說,即使能還,到期還錢和拖個10年20年還錢差別也夠大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一說,這句話不知道怎麼來的,就好像「殺人償命」一樣那麼的寬泛,難道因為自衛殺人也要償命?法律講究的還是合約,即建立在法律制定的自由、平等、守信的基礎上執行約定的合同。
19樓:濟寧市李虎律師
完全可以的!欠條就是鐵證。
20樓:關子巖愛現萍
鐵證如山,證據確鑿。您的官司已經贏了!
21樓:shrek大地
看看是否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還款日期到的那天起兩年內。
22樓:翁順桐映寒
不論從道德層面還是從法律層面,這都是必須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對於你的問題,建議如下操作:
先跟對方談,如果可以商定一個還款期限,就再籤一份書面的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不願意籤,想賴賬的話,寫一份書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還款,要對方簽收。
過了給定的期限仍然不還的,到法院起訴。
不過,你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問題:你爸爸給錢是給的現金還是轉賬?如果是轉賬還好,銀行有記錄。如果是現金,他完全可以說你爸還沒有給錢他。
建議不要著急,跟對方好好談談。即使要起訴到法院,也要把證據弄齊了再去。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24樓:冬天裡的啤酒
自古就有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之說,意思是欠別人的錢一定要去還,本來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賴賬自古就被視作不誠虛假之作,所以自古以來誠實守信變得毅然重要。
現在社會發展迅速,經濟飛速發達,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頻繁,金錢的交易也變得固然越來越頻繁,借錢變得越來越多,救濟朋友,幫助他人,原本是好意,可往往錢借出去的時候是好人,往往到最後很要好的朋友,因從借錢到要債,變成了形同陌路的仇人。可悲可恨可惜可憐。借錢是助人,要錢是得罪人,搞得現在大家寧願不去談論借錢,或者有錢也說沒有錢,畢竟大家都不希望因為金錢的借出再去討要,搞得大家由朋友變成仇人,朋友固然多了好,哪個都不願意因錢生是非,因錢得罪人,錢啊,成了一把破壞友誼的刀。
25樓:匿名使用者
但是你可知道,
借錢時他是孫子,
還錢時他是大爺。
26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候實在沒辦法滴生活都成問題怎麼說呢!當做給自己留條後路唄
2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專法第屬六十一條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對於你的問題,建議如下操作:
先跟對方談,如果可以商定一個還款期限,就再籤一份書面的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不願意籤,想賴賬的話,寫一份書面的催款函,要求其在10-15天還款,要對方簽收。
過了給定的期限仍然不還的,到法院起訴。
不過,你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問題:你爸爸給錢是給的現金還是轉賬?如果是轉賬還好,銀行有記錄。如果是現金,他完全可以說你爸還沒有給錢他。
建議不要著急,跟對方好好談談。即使要起訴到法院,也要把證據弄齊了再去。
用法律知識分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成立與否
不成立啊,在法律上講,債務不僅是金錢債務啊 還可以是別的東西,比如,簽訂的蘋果買賣合同,一方承擔金錢債務,另一方承擔的就是給付蘋果的債務。這時候在法律上,欠債就不是還錢的問題了麼。而且啊,未到期的債務等於沒有債務的啊,法律也不承認未到期的債務。根據所學法律知識分析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的合法性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