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上班時間去幹私活肯定是不可以的。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但是工資應該支付給該勞動者。
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上班時間出去幹私活通常屬於違反單位規章制定的行為,也可能是違反競業禁止的行為,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經濟補償。但是,已提供了勞動的工資還是要結清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應該結
縱橫法律網-河南英倫律師事務所-張維民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很早就要開除可因找不到人接替她工作 遲遲沒有開除 現因她與其他員工發生個人感覺還是應該將該給工資與提成都得給了,她又不是做了對公司有危害的
6樓:司欣東方雪巧
就你所述,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辭退的不予補償。
員工上班時間幹私活,算不算違約
7樓:靠譜的小叮噹
幹私活有可能工資不夠生活,也有可能員工工作做完了利用業餘時間做的,談不上違約,如果員工入職籤的合同明文規定不可以幹私活,可以算違約
希望採納,謝謝
8樓:卓然一夢
當然算,工作時間幹私活這肯定是違反公司規定的,你們可以按照公司內部規定處理,一般不能直接開除應該也是警告,警告無效依然違規的話可以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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