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笑二笑三笑
你也快30了,應該知道人生苦短的道理。性格不合糾結一生,不會因為年齡大而有所變化,既然覺得離婚有必要,可以先溝通下,如果不能溝通,就分手吧。小孩方面,說句不好聽的,也是他的宿命。
不能因為孩子而虧待自己,也不能因為所謂孩子的幸福犧牲自己,孩子總是要長大的,你們的不和他未必不清楚,所以個人意見,能分就儘快分。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2樓:小明
我個人認為,沒有共同語言,沒有感情完全不成問題。我爸媽一起生活了十幾年了,他們之間完全沒有共同語言,感情不深,他們兩都是通過相親在一起。他們兩都能一起生活那麼多年,不是因為他們比較特別,比較正直。
而是因為他們都是為了有個安定家。所以你們如果是真真正正是為了這頭家和家裡人著想的話,你們是不可能離婚的。
最好就不要離,因為為了孩子嗎! 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對一個孩子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但是。如果你們經常吵架,吵架時發出的分貝太大的話(讓孩子,鄰居聽到那一種),而且有時夫妻雙方還會動手的話。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在一起了,因為這樣對孩子的影響更大。
如果不是,我建議你必要時還是冷靜一下,夫妻雙方最好心平氣和的溝通,正所謂溝通是連結兩個心的橋樑。正確的溝通時非常重要的。
而且你要向你的妻子敞開心扉,讓她瞭解你的想法,讓她慢慢的理解你,同時你也要了解她,理解她。我想這樣你們夫妻之間應該就會沒什麼問題了。
3樓:尋找桂花秋香
基本沒有感情是謊話,結婚都五年了,沒有愛情也會有親情的,人都是感情動物,七年之癢慢慢都縮短了,你敢說你捨得離開他,你敢說你再找一個就一定是合適的,人都是要關心,寬容,理解的
4樓:品味捨得
如果沒有原則問題,為了孩子,忍著點吧,
5樓:天枰鵬飛工作室
離開了你怎麼辦還準備在找個嗎 ?孩子跟誰啊.....找後孃對孩子好嗎?你好和她談談給你一次機會....實在不行該離就離......想清楚就行.....
6樓:雲大
結婚五年了才意識到感情不和...有小孩子了,當初你們幹嘛結婚?
7樓:泳世愛你
為了孩子,得過且過,各過個的,能不離就不要離,祝幸福
8樓:你貿哥
不要離啊 這位大哥 不合不就弄到合為止唄
夫妻因性格不合分開兩年女方提出離婚女方在法律上應該怎麼離
離婚是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除以上兩個離婚方法以外,我過婚姻法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
結婚一年多性格不合,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和金器錢,新婚姻法是怎麼規定的
已經離婚,無權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訴訟,會對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律上男方彩禮金器知能說自源贈於,要是男方起訴離婚一般是要不回的,若女方起訴離婚可能會折扣給予男方補償,可能會還男方三分之一吧 上網查一查不就得了!結婚一年沒領證,但因為兩人性格不合想離婚,到男方...
結婚一年沒領證,但因為兩人性格不合想離婚,到男方要求把結婚時的彩禮錢退回去,法律有這個規定嗎
兩人沒有領取結婚證,如果同居關係不符合國家事實婚姻認定的標準,兩人就不是夫妻關係。如不是夫妻關係,兩人之間沒有法定權利和義務,也不存在離婚一說,可以協議分手。對於彩禮的退賠,婚姻法 司法解釋也有專門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分手的,需要全部退賠彩禮。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 男女雙方的同居 即男女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