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輕舞飛揚
當前位置 >> 研修日誌》宗法制對後世的影響 1、宗法制影響了後世人們對列祖列宗的崇拜,也影響了封建社會中的皇位繼承的嫡長子繼承製原則的形成。2、後世的百家姓系列叢書、家族家譜的修訂、各地宗祠家廟的建立以及民間存在的尊宗敬祖、認祖歸宗、祭祖掃墓等社會風俗,都是宗法制的歷史遺存。3、宗法制對今天而言,其重視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等思想,有利於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4、但是,宗法制強呼叫父系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維繫政治等級,這加深了中國人重男輕女的思想,從而使國人認為只有生兒子才能夠傳宗接代延續香火,這樣女性生下來就處於不平等的地位。此外,宗法制過分重視人情關係,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會使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識多少有些背離。
2樓:匿名使用者
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時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為一種維繫貴族間關係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現,則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左傳》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統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
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
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
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
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區別與貴族等級裡的層層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說分封制從政治結構方面建立了貴族間的等級秩序,那麼,宗法制則以注入了特定內容、貫徹了嶄新原則的宗族傳統觀念使這個等級秩序得到穩固。
文獻和彝銘記載中屢有「宗周」的記載,《詩經·公劉》說:「食之飲之,君之宗之。」從宗法系統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
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諸侯間實施,以後逐漸及於中、小貴族,以至士與庶民之間,具有了普遍性質。
3樓:玉¢秀秀
①將「國」與「家」密切結合,形成「國家」觀念,流傳至今。
②家族觀念、血緣觀念仍存。
4樓:匿名使用者
使人產生了一定的信仰。
宗法制的影響(在當時的影響,對後世的影響,對現在的社會的影響)
5樓:guxuecan劍
在當時的影響:
1、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
2、有利於維繫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
對後世的影響:
1、宗法制導致中國父系單系世系原則的廣泛實行。
所謂父系單系指的是血緣集團在世系排列上完全排斥女性成員的地位,女性在繼承方面沒有權力。西周的家庭關係與宗法制度密切聯絡,突出地表現為「父權統制,男尊女卑」的觀念及夫妻不平等。
宗法理論及宗法社會有「出婦」之道,漢代統治者為加強家庭中丈夫的統治地位,還製造了「夫為妻綱」的理論,漢儒又總結了「婦女七出」,這七條都是因為違反了宗法原則。
婦女沒有家庭財產的繼承權,「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人出嫁後連姓氏都要隨夫,因此也不能繼承孃家的財產。在某些專業技藝、技巧方面有家規行規,如「傳子不傳女,傳媳不傳女」。
2、宗法製造成家族制度的長盛不衰。
宗法制明顯體現宗族森嚴。封建社會,宗族主要以家族方式體現,家族長盛不衰的依據有祠堂、家譜、族權。
3、宗法制導致中國出現「家國同構」。
家與國同一結構是宗法社會最鮮明的結構特徵,這種宗法制結構的明顯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被長期保留下來。
家庭或家族與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說不論國家或家族、家庭,他們的組織系統和權力結構都是嚴格的父權家長制。家國同構的共同性具體表現為「家是小國,國是大家」。
對現在社會的影響:
宗法制實際上是以種群為區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識的團體,這是一種原始的組織結構,但就是這種原始的結構至今還影響著現代中國包括社會、政治、文化等諸多層面,如果將這些碎片拼湊起來,就不難發現諸多所謂「中國特色」現象的精神根源。
1、現代社會我們觀察生活,依然不難找到這種道德標誌和體系,「尊老愛幼」,看似民族美德,其實與「君臣父子」並無二致,而「君臣」與「尊老」也並無二致。
現代社會雖然已經廢除了帝制,上下級之間的尊卑關係也不是那麼的牢靠,但父子與尊老的道德關係依然牢固,這種看似天經地義的道德價值,其實其內在邏輯與君臣之尊卑無異。
2、所以在此建制下繁衍出言諫制度,而言諫制度不以宗法,而以法律與仁義作為首,下者可諫上,故有曰當仁不讓,就算君臣,父子,師生當遇上違背之事,亦以律義當頭,成為中國獨有的制度。而言諫制度亦規範天子之諭,下臣可以當朝律例,阻止皇帝進行違反律法的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影響:①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結合。保證王權的穩定,保證貴族的特權; ②與分封制互為表裡,建立封建等級政治結構
對現在社會的影響:
時至今日,宗法制已經消亡,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響仍然存在。
積極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於形成強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極影響是強調家庭本位,過分重視人情關係,人為地劃分遠近尊卑,個人的自主意識和平等權利受到約束。這與現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識多少有些違背。
宗法制的一個關鍵內容是嚴嫡庶之辨,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其目的在於穩固貴族階級的內部秩序,解決貴族之間矛盾。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緣親疏關係以劃定貴族的等級地位,從而防止貴族間對於權位和財產的爭奪。
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為大宗,嫡長子稱為宗子,又稱宗主,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權利。
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麼庶子才可代為祭祀。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以嫡長子繼統,眾庶子封為諸侯,歷代的周天子為大宗,這些諸侯就是小宗。
諸侯亦以嫡長子繼位,眾庶子封為大夫,這些大夫為小宗,而諸侯則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長子繼位,為大宗;眾庶子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統裡,諸侯和大夫實具有大宗與小宗雙重身份。
西周宗法制直接導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國內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諸侯國,諸侯國又產生了眾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無數大小的祿田。由於諸侯國、采邑(邑、關)、祿田(鄉、亭)的地名直接轉變成了「氏」(以國為氏、以邑為氏、以關為氏、以鄉為氏、以亭為氏),於是,中國人的姓氏遍地開花,驟然增多。
——這就是宗法制度對中國姓氏產生的根本影響。
"宗法"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範,是一種宗族之法,也稱族規。它源於氏族社會末期父系家長制的傳統習慣。西周初期,周公"制禮作樂",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統化,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我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夫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
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長繼承製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為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
這些諸侯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為卿大夫。諸侯對於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
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以天子為根基的宗法系統。 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繫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7樓:
1.過去的影響
(1)宗法制規定嫡長子繼承王位、國君位,其餘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諸侯之封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諸侯再將部分國土分封給卿大夫作為采邑,卿大夫又將部分采邑分給作為祿田。這樣,周王朝與分封諸侯國就保證了他們世世代代的血族統治,萬里江山遂成一家。如下圖示:
嫡長子(大宗)——承襲王位
周天子 嫡長子(大宗)——承襲國君
眾庶子(小宗)——分封諸侯 嫡長子(大宗)——卿大夫
眾庶子(小宗)——分封卿大夫
眾庶子(小宗)——分士
西周宗法制直接導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國內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諸侯國,諸侯國又產生了眾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無數大小的祿田。由於諸侯國、采邑(邑、關)、祿田(鄉、亭)的地名直接轉變成了「氏」(以國為氏、以邑為氏、以關為氏、以鄉為氏、以亭為氏),於是,中國人的姓氏遍地開花,驟然增多。
——這就是宗法制度對中國姓氏產生的根本影響。
"宗法"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係,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範,是一種宗族之法,也稱族規。它源於氏族社會末期父系家長制的傳統習慣。西周初期,周公"制禮作樂",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統化,並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繼承製,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我國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夫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
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長繼承製世代相傳,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繼承王位的庶子、次子也是王族,分封為諸侯,他們是從屬"大宗"的"小"。這些諸侯也是按嫡長繼承的原則世代相傳,非嫡長子則由諸侯分封為卿大夫。
諸侯對於這些卿大夫來說,又是"大宗",依次類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貴族階級的最底層,不再分封。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全國範圍內形成了以天子為根基的宗法系統。
宗法制的目的在於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財產權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於維繫統治階級內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宗法制是周代分封制的基礎,它是根據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來決定繼承權力的制度。.分封與宗法制結合起來,密切了周王室和各諸侯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聯絡。周王朝迅速發展為幅員廣闊,對周圍民族具有較大影響的國家。。
這些是用來維持社會秩序,鞏固其統治。
2.現在的影響
宗法制對現在的影響有正負兩方面:
宗法制的社會形態對國人的正面影響不容忽視。
中國古代的宗法制社會,導致中國傳統文化形成倫理型正規化。隨之而來的「忠」「孝」觀念深入民心。另外,受宗法制社會的長期薰陶,使國人養成了謙和忍耐、溫良恭敬、勤勞儉樸的社會美德和尊老愛幼、夫妻相敬、兄弟相親的社會公德。
中國人固有的文化正規化就是注重倫理。一切以倫理綱常來衡量人的品格。違背倫理的認為社會所不齒,「**」則更是對古人靈魂深處信仰的挑釁。
自古以來,中國人**現象較少的被文學藝術領域涉及。相對於倫理價值缺失的注重法律來制約人民言行的西方人,中國人的倫理性思維模式是值得推崇的。
宗法制促使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一種「國」與「家」密不可分的觀念。這直接造就了一批批忠孝之士。在中國歷史長河中最不缺少的就是為後人敬仰的忠孝英雄。
戰國時期的屈原,南宋的抗金名將岳飛,明代抵禦瓦刺的將領于謙......
但與此同時,宗法制的負面影響加速消亡了其存在的合理性。
宗法制在鍛造中華民族堅毅剛強性格和美好優秀人格的同時,它本身必然的「道德**」、「男女不平等」、「等級觀念」、「自律盲從」等封建落後的東西成為兩千年以來扼殺人性,遲滯民族進步和發展的瓶頸。尤其是道德**導致了國人重人治輕法治,嚴重阻礙了中國近代以來的民主法制程序。宗法制還無情的剝奪女性成員的人身權利和社會地位,女人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成為生兒育女和家庭勞作的機器。
如今,重男輕女觀念仍在部分地區盛行。等級觀念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一定程度上助成了越來越嚴重的國人仇富心理。
宗法意識的侵染使國人形成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盲目排外心理,造成了我國長期以來的粉筆與落後,是我國近代衰敗沒落的根源。
中國的宗法**制度還根深蒂固的存在明顯的「尚實」的思維定勢,使國人缺乏科學探索精神。這妨礙了我國科學探索領域的發展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大多數國產貨都不具有核心技術,這在一方面讓我們慶幸「made in china」產品廣遍全球的同時,帶給我們一絲的不如意。
總而言之,宗法觀念在推進國人思想與人格騰飛的同時,帶來的消極影響不容忽視。我們要去其糟粕取其精華。
3.未來的影響麼
基本在現在的影響下,不太會變了,骨子裡面的東西,你說能有多大變化
西周推行的宗法制有什麼作用和影響
作用 宗法制 copy將君位的承傳用嫡長子繼承製的形式確定下來,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防止貴族之間因為權力的繼承問題發生紛爭,維護貴族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與團結。宗法制成為我國數千年來封建統治者享受特權的憑藉,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影響 積極表現 注重家庭建設,提倡尊老愛幼,易於形...
西周推行的宗法制有什麼作用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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