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寫個協議誰提出離婚誰淨身出戶有法律效力嗎如果公證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3-27 11:57:39 字數 4863 閱讀 8875

1樓:放羊的蛇

雙方婚前協議,只要是雙方明確的意見,並達成一致,該條款有效,公證處也可以公正。

公正的本身,是對雙方態度的公正。至於條款是否合理,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即可。當然,也不能違反我國法律規定。

但是對雙方共同財產的分割,我國法律,首先支援的是當事人的意見,如果雙方有爭議,那麼就要按照法律來辦理。

你們現在這個協議有效,日後婚後發生爭議之後,也可以雙方協商簽署新的約定。如果沒有新約定,那麼該協議一旦離婚,是有法律效率的。

2樓:大豐來客

協議內容違法,沒有法律效力,公證處也不會辦理這方面的公證。《婚姻法》規定了公民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如果你們的協議附帶了離婚的條件,這就給「婚姻自由」增加了條件。所以,這種協議沒有法律效力。

3樓:法律諮詢張律

離婚是雙方的自由。有關限制離婚自由的內容是無效的。但是約定婚姻忠誠,比如不可與其他女人發生關係之類的是可以。

4樓:點石為金

法律條文沒這個程式,私下約定也有公德心態。

5樓:飛過海

不會公正的,但可以自約定

婚前寫個協議 誰提出離婚 誰淨身出戶有法律效力嗎

6樓:傾覆力矩

沒有,這種協議本身就是扯淡。如果對方拿刀子**,提離婚也淨身出戶?

7樓:戚廣利

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正常情況下,無論何人提出離婚財產應當均分。

8樓:潘增飛

法律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條件,一切涉及不能正常生活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9樓:靜奈爾雅子

沒有,必需要相關部門批准。

誰提出離婚誰淨身出戶的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0樓:愛喝粥

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約定,有雙方簽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11樓:威海樑清華律師

本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每個公民有結婚自由也有離婚自由。不能設定條件來限制公民的離婚自由。

可以簽署一份誰提出離婚或者過錯方,誰就淨身出戶的協議嗎,在法律上有效嗎?

12樓:逍遙

你好離婚是一種自由,這一點約定無效。有過錯還要看什麼過錯。如果是與他人同居等,不用約定也可要求對方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而且司法實踐法院也是這判決認可的!

對於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於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係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協議。

如果的忠誠協議內容含有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變動該條協議是無效的!例如: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

法官解釋,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僅供參考)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只是婚姻生活中的約定,雖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夫妻之間恪守承諾已經超越了「法」的約束力。

15樓:

你好,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可以籤相關協議的,法律上有效。

請問婚前協議這樣寫,且公證過了,具有法律效力了嗎?

16樓:長沙律師安金龍

1、婚前協議公證的通常情況下,都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違反公證程式,或公證的內容明顯違法法律的強制性效力規定,則面臨因撤銷而無效。

17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1.把支配權改bai為所有權。所du有權是指佔有、zhi使用、收dao

益和處分的權利。而支回配權僅指使用權。答

2.一 二之後,可以再加一條,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列出現有的主要財產清單。以免約定的事由出現時,一方隱匿財產,無過錯方無法向法院證明你家裡有過該財產。若是以後,你家裡的財產有變動時,可以另外再籤補充協議。

18樓:匿名使用者

拿到公證處公證就可以了。

只要公證處公證的協議都具備法律效力。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公證過了,那就這樣也可以

但是你們最好弄個補充協議,說明清楚你們雙方的婚前財產

20樓:wht無情歲月

只要雙方願意怎麼規定都行

21樓:鄭凌翔

最好現在兩個人的財產寫好!在寫上義務!

2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公證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的簽訂的協議。既然已經經過公證了,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所謂防君子不防小人。這只是一種約束。關鍵還是自身。

23樓:鄧生禮藝

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從以下幾點確定:

第一,雙方是否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第二,簽訂協議時是否為夫妻真實意思表示;

第三,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第四,協議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規定,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果

2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於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係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協議。常見的忠誠協議一般表現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變動。

在司法實踐活動中,針對不同條款,法官會區別對待。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法官指出,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法官解釋,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25樓:牙小孬

最好去進行公證 有的協議違背法律 是無效的

我快結婚了,我想在婚前籤個協議,就是,婚後,無論是因為誰出軌而離婚,都要淨身出戶,這樣有法律效力嗎

26樓:冰雪溶城

我覺得,有點顯失公平!應當無效,但是變一下,例如誰出軌了,就給對方賠償5萬元作為賠償,這類的協議就是可以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有效:

一、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二、是當事人自己真實意思表示;

三、處分的是自己名下的財產;

四、當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符合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28樓:

是的、不過你也是可以提前知道他會出軌嗎。。。。如果你給我們一份信任,那麼「一切皆有可能.. 、。【bai du】.我的名字

29樓:願愛賢黃

我個人認為這種協議與其說是婚前協議不如說是雙方對婚後共同財產如何處理的約定,這個協議籤吧傷感情,有沒有用呢?調解的時候可以拿出來說說~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效力的,因為不公平,舉證也很難!

你好請問婚前協議出軌方淨身出戶,雙方同意並簽字有法律效應嘛?需要怎樣公證,去**公證

31樓:愛喝粥

對於財產約定有效力。《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婚前寫的出軌一方淨身出戶的協議其實屬於忠誠協議,是指在婚姻關係開始或存續期間,夫妻以對配偶恪守忠實為基礎,協商簽訂的財產關係及人身關係協議。常見的忠誠協議一般表現為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則引發一定的人身關係或財產關係變動。

在司法實踐活動中,針對不同條款,法官會區別對待。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法官指出,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法官解釋,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男方經民政局公證簽定了離婚協議書為淨身出戶,有法律效力嗎?

32樓:孑孓

有的哦,因為法律規定,離婚協議自民政局登記離婚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若是不服,可以在1年內向法院訴訟、主張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部分協議,法院查明不存在欺詐、威脅等情況的話,是會判決駁回起訴的

33樓:time擺渡一下

只要雙方自願就是有效的!

婚前財產協議怎麼寫,夫妻婚前財產協議怎麼寫?

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還沒有對婚前財產協議做明確的概念描述。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基礎在於我國 婚姻法 第十九條中夫妻可以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的規定。婚前財產協議應指男女雙方對各自婚前婚後所得的財產的歸屬做出的約定,此約定在婚前 婚後都可辦理,不受登記與否的限制。夫妻婚前財產協議...

IP模型的傳輸層有兩個協議,協議TCP是一種可靠的面向連線的協議,協議UDP是

udp是無連線的面向資料包的網路協議,不提供可靠性。記得采納啊 對比著來看嘛。udp是不可靠的 面向事務的協議。1 tcp面向連線 bai 如打 要先撥 du號建立連線 udp是無連zhi接的dao,即傳送資料版之前不需要建立連線權 2 tcp提供可靠的服務。也就是說,通過tcp連線傳送的資料,無差...

婚前協議包括哪些內容,婚前協議書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包括下列內容 1.婚前財產婚後歸屬情況。2.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3.雙方對於共同債權 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4.婚後財產是歸各自所有還是按夫妻共同財產制。5.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