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問題描述的不太清楚不好解決,你
說你婆婆經常想方設法找碴,那你公公有沒有找碴,你公公和婆婆在生孩子之前及結婚之前都是什麼態度,是否是老好人那種,很在乎錢,想家裡的什麼錢都要給他們,若是存在居心不良那個人認為離婚。若是老好人那種還要看你老公近期情況是怎麼回事情,別胡亂的下結論。這可關心到你個人的後半輩子。
最重要的是你老公你覺得是個什麼樣的人,若確實不是安心過日子的,且還是無法改變的那就的儘快的離了,這對你好。反之不是那就慢慢的想辦法改變。
2樓:記憶猶新
離婚,這樣你還能忍下去啊,公婆怎樣咱不說,主要還是老公好不好,老公不好了,你還過什麼跟他,你還這麼年輕,離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他這樣拖你,是因為你的孩子現在小,法院不會判給他,等孩子大了,他們提出離婚,孩子就可以跟他們了,懂了麼?現在你提出離婚,法院會站你這邊的
3樓:許鍾情
果斷離婚。一輩子那麼長,除非你真的心甘情願過
4樓:真誠
如果老公站在他父母那邊。你早點離婚。
5樓:手機使用者
帶著小孩離開,拒絕他一切的妥協,
6樓:花心粉
離婚吧姑娘沒有好果子吃的
朋友借錢不還 說沒有錢還說我視錢如命
7樓:諦聽者
直接去起訴他。自己不還錢說別人視錢如命,不覺得自己虧心還反咬一口。這朋友做不得了。以後記住不要再借錢給朋友。
8樓:來自西湖活力滿滿的柏樹
這樣的朋友,你不必去教他,因為有這麼一句老話說的好,借錢還錢再借不難,這是一句很老的話,借你的錢不還你,還說你四錢如命,這樣的朋友,你還處他幹什麼?有的朋友人家你不管他要,他都主動的來還錢,並且還能給你一部分利息,這樣的人才可以借他錢,你的這個朋友怎麼這樣辦事呢?不但不還錢,還說你事前如命,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都是用血汗換來的錢,這樣的錢以後堅決不要借他了
9樓:
像這種人就是忘恩負義在他需要幫忙的時候你幫了他到頭來錢不還就算了還說什麼視錢如命的話,這種人不講信用而且臉皮有夠厚的欠了別人的不心虛就算了,到後面要債的時候弄得像你欠他的一樣,真不知道他欠錢怎麼會欠得這麼心安理得,真是不要臉的人,像這種人就應該斷絕來往,不過錢必須要他還。
10樓:分享感恩快樂
若你不是很著急用錢,再加上他困難,緩一段時間給也是可以的。可能他是真的有困難,既然把錢借出去了,不能因為還錢咱又把人給得罪了。
11樓:
信用也是一種無形資產,這種資產也是可以**化,替你掙錢的,不過你的朋友看起來不怎麼看著這種資產。如果借給他的不是很多,那就用這筆借的錢當認識這個人了。如果朋友真的有困難,那你視情況而定吧
12樓:技術的關懷
這樣的朋友不要也罷 實在是有困難可以借給你這是人情,你借了又不還 要你有什麼用
13樓:何冷
這樣的人,不值得當朋友,建議你趁早遠離這樣的人。
14樓:暫時離開
借錢容易。還錢難。通過這個事看清你朋友嘛
15樓:匿名使用者
借錢的時候 你就要知道 要債可不容易
婆婆婚前財產,婆婆去世,公公再婚,後繼母沒財產,公公去世有她份嗎
1.父親在與繼母結婚前購置的房產屬於父親的婚前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8條之規定,應屬於個人財產,除非父親和繼母之間有書面約定該房產的歸屬。2.父親的個人財產在其去世後稱為父親的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那麼適用法定繼承,且本案中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等額繼承 3.根據我...
我公公和婆婆婚後房產有3處,無貸款。因為婆婆去世,現在房產證上面都只是公公的名字。現在公公再婚並註冊
首先我要知道你婆婆去世多久,其次還要確定二媽的子女年齡,與公公之間的贍養或撫養關係,才能回答你 你公婆婚後財產,如果你婆婆去世了應該進行繼承。一半是你公公的財產,一半是你婆婆的遺產,沒有遺囑 法定繼承下父母 配偶 子女共同繼承。這樣你公公即使再婚,這部分遺產方面也沒有糾紛 如果你公公再婚之後先於後媽...
婚後買房子,公公婆婆出了一半,婆婆要求房產證上寫老公和公公的名字
既然他們怕你們以後不養他們,怕你以後把錢帶走了那你也可以說,怕房本辦他們名下了,以內後對你不好,逼容著你離婚啊,同樣的藉口,是不是應該也加你的名字啊?那照這樣,寫你公公和你的名字得了,不用寫你老公的了,他們這是無理要求,最公正的辦法是 1,寫你們夫妻兩人的名字,註明各自份額,實在不行還可以用你們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