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商標註冊
不一定復
,需根據實際
制情況分類討論。有自殺行為卻不阻攔是一種不作為,也可以認定為見死不救,見死不救構成犯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負有實施特定積極行為的法律性質的義務。這種義務要求是法律性質的義務,並且要求其內容是積極行為。這種義務的**主要有:
(1)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義務。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因此,拒不撫養、贍養的行為,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
(2)職務或者業務要求的義務。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相應職責的義務,值勤的消防人員有消除火災的義務等等。
(3)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如合同行為、自願接受行為等可能導致行為人負有實施一定積極行為的義務。
(4)先前行為引起的義務。這是指由於行為人的某種行為使刑法所保護的合法權益處於危險狀態時,行為人負有的排除危險或者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特定積極義務。成年人帶著兒童游泳時,就負有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義務。
2、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
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不作為」犯罪~
知道別人要自殺卻不阻止的話,會不會犯法
3樓:匿名使用者
自殺不算犯法!因為那是別人自己的事,不管目擊者的事!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自殺是自己剝奪自己的生命權。你沒有特定義務去阻止其剝奪自己的生命權的發生。所以你不觸犯法律。。。
還有樓上那個放任的故意去找找刑法學教材吧。要是法學新生就好好看看,要是不懂得話不要耽誤人家。。。
5樓:看招
刑法上講,有一種叫作放任的故意。
知道他人自殺卻不加以阻止,是否犯法?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負法律責任,如果是特殊職業,例如警察的話可能會有一點點處分
7樓:波
應該不會吧,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這恐怕就是見死不救吧。
8樓:仙山樵子
自殺事件的特定知情者,應當具有特定義務,即人道主義義務,至少應當報警吧
9樓:匿名使用者
發簡訊的事。別個很有可能當成玩笑嘛。
看到他人自殺不攔住算犯罪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都是犯罪的話那我就是罪大惡極了
11樓:傻傻的福
有責任,要承擔一點費用
發現有自殺傾向的孩子怎麼辦,感覺孩子有自殺的傾向怎麼辦
帶她去尋找陽光 帶她去到有陽光的地方 鼓勵他接觸一些積極向上的人 買一些感動人生的書 你自己先看 再用那些故事去引導孩子 不要對任何人講我家孩子怎麼怎麼不正常 要對任何人都誇獎自己的孩子這段時間很陽光 比如一些細小的細節 家長做一些引導陪著他去為另一位親人做一次燭光晚餐 等等 尋找一些觸動靈魂的感動...
男友是大男子主義嗎 有暴力傾向嗎
這樣的男友,不知道說什麼好!沒給你個人空間和自己的想法,結婚之前,應該和他好好交流一下。不顧及一下其他人感受,這怎麼可以呢!最後沒辦法,還是換個吧,的確是大男子主義,這也是被慣出來的,暴力傾向肯定是有的,現在是潛在的,早晚會爆發出來,跟這樣的人在一起挺累的,看得出來你挺愛他的,否則一般要是別人是不會...
我是溫州人想開個同學卻不知道有什麼好玩的地方 希望大家能幫我出個主意
江心嶼雁蕩山 南雁蕩山 中雁蕩山 楠溪江泰順烏巖嶺 南麂列島 百丈漈 飛雲湖 泰順廊橋 百島洞頭 瑞安寨寮溪 泰順氡泉 甌海澤雅 濱海 玉蒼山 龍灣瑤溪 瑞安仙岩 溫州樂園等等 一般溫州的娛樂如果是在市區,只能先去吃一頓,吃是非常重要的,現在的天氣可以去吃火鍋,然後可以去k歌,ktv很多,吃完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