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傷殘鑑定等級不服可以申請復鑑,對工傷鑑定有時間限
制外(15日內),其它鑑定沒有時間限制,但應服從於訴訟時效限制。
《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證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鑑定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證據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傷殘等級計算方法:
b.1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是按傷者的傷殘賠償計算方法加以計算。
b.2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賠償指數等,有下式:
式中:c――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元;
ct――傷殘賠償總額,元;
c1――賠償責任係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
ih ――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3、傷殘賠償指數
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傷殘者應當得到傷殘賠償的比例。b.2中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按本標準3.6條規定,以傷殘者的傷殘程度比例作為傷殘者的傷殘賠償比例。
已認定工傷,需要做傷殘等級鑑定嗎
2樓:農村土地流轉
認定工傷後不一定要做傷殘鑑定
如果認定為工傷後,經過醫療**後,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 ,則可以不用做鑑定,前提是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則最終還是需要經過傷殘鑑定的環節,出具是否構成傷殘等級的證明檔案才算數。
什麼是行政複議,什麼叫行政複議
或者行政機關與公民 組織之間發生糾紛和爭議,即行政爭議時,作為行政爭議一方的行政機關依法設定解決爭議的組織和途徑,直接解決行政爭議。這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制度,在我國稱為行政複議。根據 行政複議法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一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 罰款 ...
水行政執法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可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特別是有公共利益性質的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決定 包括行政處罰決定 不服,在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行政決定,是行政法的原則之一。這是因為,行政決定是行政機關為維護公共利益而代表國家作出的,一經作出,就推定合法 有效,具有確定力 拘束力和執行力,當事人必須服從和履行...
行政複議需要到什麼部門履行什麼程式
三分鐘帶你瞭解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問題 2019年起全國進行了行政複議司法化改革,由原先的地方 法制辦轉為地方司法局行政複議辦。很多情況啊,物件是省級 的話就只可以到省級 申請,也可以到 申請最終裁決。地方各級 的話是上一級 縣級以上工作部門可以到工作部門的上級主管部門如物件是縣工商局則上級主管部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