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結婚,父母的年齡合數雙。兒女的年齡達到法定年齡一一國家法律,與地方習俗無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男51 女47 兒女不結婚
父母五十一四十七不能結婚的禁忌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說法沒聽說過。我老頭子今年50有2,我兒子就是去年結的婚,也就是說,正好是我的51歲,我們全家現在都挺好的,我的小孫女出生快一個月了,我們正樂融融著呢。因此,我想提醒你的是,對一些根本就沒道理或不著邊際的所謂說法,根本就不必相信。
至於父母找理由阻攔,你們只能採取一些迂迴策略,儘量委婉地做工作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事情還是注意點好。。比如我們那邊在結婚婚禮上有些東西如果沒被注意。婚姻就會不幸。。。我身邊也發生過。。所以我比較相信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5147,取諧音,不吉利。
兒女結婚忌諱父母什麼年齡,父母親什麼年齡兒女不能結婚
6樓:匿名使用者
在傳統習慣中,父母生辰不應與結婚吉日相同,其實只是指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在該月份內結婚卻絕對適宜。
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
三、初七、十
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結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重慶看水碗
贛榆縣結婚有什麼習俗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贛榆女人很強悍啊 你娃小心點啊 我就是那裡的人哦
你要學會保護自己啊 我在那邊都沒有找到女朋友 啊好摻啊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特別的風俗,嫁妝什麼的都需要,人也很熱情。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我想說贛榆的女人並不是那樣的,只是你遇到的「強悍」而已。不要以篇概全!!
10樓:請你回答我
都是大眾化風俗,很簡單,而且在結婚的時候專門有人會告訴你該怎麼做!
再婚家庭,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不能結婚嗎?
11樓:偽wower帝
沒有,這完全就是道德綁架,沒有血緣關係,都是半路夫妻,雙方子女相愛就不允許?要是有這個奇葩的法律那才叫奇怪!難道不認識的2家人,父母結婚了,雙方子女互相有好感就不能結婚,那麼如果父母再次離婚,這對子女是否可以結婚?
本來就不是一家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是一張紙決定組成了一個家庭而已。那麼離婚就應該可以結婚了吧!因為沒結婚時是2家人,所以其子女可以結婚。
又因為父母結婚導致所以子女不能結婚,兩家人變成1家人。故原本就是2家人,所以父母再次離婚,雙方子女就可以結婚,那麼雙方子女結婚後。雙方子女的父母復婚難道法律會不允許?
無非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怕別人說三道四,完全沒必要這樣理會他人的看法,因為這根本就不是道德倫理問題。再說一遍本身這2家人就沒有血緣關係。
12樓:xiao彭
規定只要沒有血緣關係,不是近親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結婚的,不過鑑於同一個屋簷下相處的,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會讓父母比較尷尬,其他親戚會說話,在住的地方影響不太好。
所以不提倡這樣婚姻。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中學課本里是這樣說的: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以內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不適合結婚的人,不適宜結婚。我這兩天也在看家的n次方,也在琢麼這個問題,也許真是像1樓說的,不是不能,是不提倡……
14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23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15樓:老後生
沒有血緣關係,可以結婚。而且,財產不會外流,好事!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是不提倡。
17樓:貧道乃儒家沙彌
再婚夫妻的子女形成了擬製血親,在法律層面不允許結婚
18樓:天天1看
能結婚的,因為她們沒有血緣關係的,
19樓:濮陽興林
沒有血緣關係,按婚姻法,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結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家庭子女結婚應該可以結婚只要是沒有血緣關係。
男方辦婚禮女方父母不能來,有沒有這樣的風俗?
21樓:涼宮de憂鬱
我們老家就是這樣的習俗,老家湖北**的。男方辦婚禮,女方父母不出現,女方的親戚,例如姑姑,姨,嫂子,嬸嬸可以去送親。
女方家裡也會待客辦酒席,也是比較隆重,時間一般是男方辦酒席的前一天。
不過現在思想越來越開放了,很多男女在酒店辦婚禮,雙方父母都參加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聽說過!我從小到大沒有聽說過女方父母不能來的習俗呢?
23樓:開開把門
我們那也有這樣的風俗,不過現在好多了,我媽上要結婚了,父母都參加
24樓:佘宜介彥露
有啊,重慶這邊就很多,跟你說的差不多,不過女方父母要堅持去,那也不會有什麼,不會像你說的那樣,因為也有很多特殊情況。去送的那些長輩和親戚,叫做送親客。
25樓:酆軒真耘豪
我結婚了,我老婆她父母就沒送!我們那邊也沒這風俗!
重組家庭父母雙方各自的子女可以結婚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符合結婚條件,有感情的可以結婚。雖然父母是重組的家庭,是夫妻關係,但是2113,雙方的子女並沒有血緣關係,符合結婚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5261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4102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16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重組自帶子女的可以結婚但是如果是之後生的不能結婚!因為之後生的有血緣關係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是這樣,沒有血緣,法律上可以,但是倫理上,出問題了,因為他和她是姐弟或者兄妹,中國人非常講究這些,如果是農村尊教習俗問題很嚴重,鄰里會把其視為一種不祥吧,看你們的身邊人怎麼評價了,同意最好,反對但不顧會惹閒話的,對將來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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