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遠巨集
1、要為人正直做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2、不傷害他人不說害他人的基本權利。
3、守護正義,需要勇氣和智慧,面對非正義行為,一方面要敢於鬥爭相信正義必定戰勝**,另一方面要講究策略,尋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見義「智」為。
4、按照正義標準,對人對事,做人做事,違反正義標準的事堅決不做。
我們應怎樣自覺維護正義,做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2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很深奧,其實只要做好自己就好了,大家都做好了就大家都好了,如果遇到事情建議還是找警察。
結合材料,談談我們應該如何做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3樓:時光有張不老顔
答 第一,要為人正直。
第二,把尊重和遵守制度、規則和程式,當作是自己行為的習慣。
第三,不傷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這是正義最起碼的要求,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乃至生命是最嚴重的非正義行為。
什麼是正義行為和非正義行為?正義對我們有哪些要求?如何做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4樓:匿名使用者
何為正義?柏拉圖認為:「各盡其職就是正義」,烏爾比安認為:
「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應有權利的穩定的永恆的意義」,凱爾森認為:「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在這個概念上,學者們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的概念中,正義即公平、公正。
正義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與歸宿。
既然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一種行為、狀態是否正義就涉及到三個要素:人、社會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人是正義反映的主體,也是評價正義的主體;社會的形成歸於人的產生和結合,社會對人的分工、分配起著重要作用,個人得不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歸結於社會的不正義(公平);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如地位、資格、自由等,其多寡優劣主導著人們的評價。
在遠古最原始的社會形成時,有了原始的勞動成果的分配,人們就開始了關於正義的討論。至於何種行為與狀態是正義的,用不同的標準、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其觀察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美國學者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原則,其一,是每個人對於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的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制都應有一種平等權利;其二,是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1)被合理地期望適合於每一個人的利益;而且(2)依存於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羅爾斯還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義觀:「所有社會價值--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和基礎--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對其中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個人的利益。
」將法律的觀念從正義中解脫出來是有困難的。在**和一般人眼裡,正義和法律的概念不斷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純粹法學反對將法和正義相等同,主張將二者當作兩個不同的問題來處理。而我個人更傾向與使二者融合,我並不贊成過分清晰的區別這兩個概念。
法律拋棄正義,便喪失其規範社會關係的作用;同樣,正義脫離法律,就喪失了載體,僅僅只能成為「價值判斷」,沒有實際用途。我非常推崇凱爾森的觀點,即正義作為一種主觀價值判斷也許為法律科學所排斥,但如果將正義理解為「合法性」,那麼法律科學中就應當包括正義概念。
人們評價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義標準(合法性)時,往往是立足於這部法律是否能將社會關係調整得令所有社會成員都滿意,但事實上,能夠滿足每個社會成員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說:每個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間的相互衝突也難以避免,那些合乎正義的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社會秩序能達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和滿意。
還應當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學派提出的絕對正義的概念,自然法學派主張法的二元論,認為法應分為實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實在法之上,存在著完善的,絕對正義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應當知道:這種絕對正義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無窮的認知能力,而世界永遠不可能被完全認識,借用凱爾森的話「正義是一個人的認識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驗,在人們尋求法律幫助時,在法律制裁罪犯時,公平是否得到維護,正義是否得到匡扶,這是法律正義性(合法性)認定的標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義,才能使正義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礎上得到昇華。
5樓:匿名使用者
正道+大義。很主觀,主要用道德的區分。
6樓:柒舞依依
對我來說,只要對得起自己不傷害別人這就是正義
反之則反.一個有正義感的人到生命最後一定不會有什麼遺憾!
7樓:匿名使用者
找粵教版初二政治書,我學過,但忘了。不好意思
我們應該如何去做一個有正義感的人?
8樓:泰夏恭雀
第一,要為人正直。為人正直是做人最基本的品德,是有正義感的基礎。
第二,把尊重和遵守制度、規則和程式,當作是自己行為的習慣。我們青少年要從小樹立以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為榮的意識,養成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的良好習慣,以實際行動維護正義。
第三,不傷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這是正義最起碼的要求,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乃至生命是最嚴重的非正義行為。在一個法律社會裡,每個人都負有不傷害他人人身的義務,每個人都具有基於正義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每個人的財產權利、名譽權利、隱私權利,都應當得到同等的尊重與保障。
每個人的自由都是在自己的權利範圍之內的,他人的權利是我們自由的邊界。正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發展,推動社會進步。
第四,要鄙視非正義行為,當遇到非正義行為發生時,對實施非正義行為的人要進行積極的勸說和制止,必要時以自己的勇敢和機智同非正義行為作鬥爭。
要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穩、愛憎分明、正氣凜然、正大光明、無私無畏。如果遇到非正義的事情發生,要採取起正當方式,奮起抗爭,見義勇為,匡扶正義,及時對受害者給予聲援和救助。未成年人要有見義勇為的精神,又要做到見義巧為,要儘量在不傷害自己的前提下,維護正義。
我們不僅要為自己、為他人的正義去努力,更要為集體的正義去奔波,為國家的正義去奮鬥。
開放文明的社會,需要正義;經濟日益繁榮的社會,需要正義;建立和諧人文的社會,更需要正義。讓我們在每一個人的心中根植正義,生長正義,壯大正義;讓我們一齊呼喚正義,亮出正義,堅持正義。
我們中學生應如何做好一個有正義感的人呢? 30
9樓:匿名使用者
1.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2. 損己利人不可取,損人利己更不行,利人利己才是王道。
3. 惡念可以有,但不能有惡為。
4. 善於自省,自檢。
5. 思想要與時俱進,不要用老眼光看人看世界。
6. 免於懷疑,勇於原諒。
7. 樂於助人,但不盲目助人。
8. 與**抗爭,但不與為惡之人抗爭。(這個比較難理解)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要為人正直。為人正直是做人最基本的品德,是有正義感的基礎。
第二,把尊重和遵守制度、規則和程式,當作是自己行為的習慣。我們青少年要從小樹立以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為榮的意識,養成自覺遵守各項社會制度和規則的良好習慣,以實際行動維護正義。
第三,不傷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這是正義最起碼的要求,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乃至生命是最嚴重的非正義行為。在一個法律社會裡,每個人都負有不傷害他人人身的義務,每個人都具有基於正義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權利。每個人的財產權利、名譽權利、隱私權利,都應當得到同等的尊重與保障。
每個人的自由都是在自己的權利範圍之內的,他人的權利是我們自由的邊界。正義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發展,推動社會進步。
第四,要鄙視非正義行為,當遇到非正義行為發生時,對實施非正義行為的人要進行積極的勸說和制止,必要時以自己的勇敢和機智同非正義行為作鬥爭。
11樓:漂漂欲仙
多幫助人,讓他們覺得你很有正義感
12樓:藍武至尊
翻政治課本!!!!!一共四條你懂得
13樓:侯雙雙
看政治書啊,你能做到它上面寫的肯定就是有正義感了
人應樹立怎樣正確的人生觀,如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宋丹丹在小品裡早就提到過 挖社會主義牆角,薅社會主義羊毛 如何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1 學會用正確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問題,善於把握歷史和時代的發展方向,善於把握社會生活的主流和支流 現象和本質,把正確的觀念認知 自覺的道德養成 積極的行為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才能保持積極向上的好心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2 ...
我們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如對待富貴,我們應做的孔子所說的什麼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意思是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得的榮華富貴,對我來說只是天際的一片浮雲,毫無意義。孔子認為富貴如不以道義得之,則沒有價值。我們要有正確的價值觀,就必須行中庸之道。因為中庸之道是天下一切之大本。所有的三觀都要依照中庸之道去行事這樣正確。可是中庸之道確實是很難,因為做到中庸之道真的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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