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這個情況怎麼能說你公公負主要責任呢!你公公最多負同等責任,你聽交警給你口頭說,那是先把你公公給嚇唬住了,然後他們好做工作,不信 的話你可以等到責任認定書出來,看是不是你公公的主要責任?
我個人覺得這個事故假如你公公當時在中間道上行駛沒有變道的話,後面的機動車追尾撞擊你公公的車,應該說是你公公最多負次要責任,假如你公公在變道的時候被後面的機動車從側面撞擊,那你的公公最多也只負主要責任,這個就看你公公當時怎麼說的,當時的現場是否在同一個車道內。
最後再給你說一個,作為非機動車、行人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般都是照顧行人和非機動車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出現這種事情真的很遺憾啊!!! 聽你的意思好像是說,電瓶車手續合法麼,是否出現在了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很多細節一定要說清楚。
3樓:李良
沒有聽說過非機動車與機動車是這樣劃分責任的,就算是同等責任,也應該是非機動車40%,機動車60%的情況啊。是不是有什麼沒有說清楚的啊
電動車被電動車追尾,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4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的。但是題目中後面的電瓶車搭載兩個人是違法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准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參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准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十二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八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5樓:匿名使用者
一、一般情況下,責任可以這樣劃分:
1、前車正常行使,後車追尾,應是後車駕駛人全責;
2、如果後車正常行使、前車突然剎車或拐彎造成後車追尾:前車駕駛人應負主要責任,後車駕駛人沒能合理注意,應負次要責任。
3、如果前、後車駕駛人都有過錯、且過錯大致相當:兩車駕駛人應負同等責任。
二、但具體責任認定,建議報警由交警做出認定,交警的責任認定更有效力,網友無法檢視現場,根據提問者的描述做出的判斷只能供網友參考。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的話應該是你電動車被別人追尾了,那應該是後車的毛病吧。
7樓:總想接近你
我認為你可以投訴他。
因為 第一,無論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在追尾事故中都是後者負主要責任。
第二,非機動車輛,包括電動車輛,都不允許帶人的。交警是應該處理他的。(太原這兩天嚴查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小妹是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直行,是你小妹的錯,負70%責任是合理的。如果你也是非機動車,是無責的。
9樓:我是巾幗
追尾這種事向來都是後面的那個人負主要責任的,處理這種事要即時。
10樓:阿浩
你可以投訴了,首先摩托車和電動車都不許載這麼多人。這很明顯你的責任更小一些
11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能管到這個小事也算很盡責了,
但這個交警處理問題的頭腦真是過於簡單,
你需要及時書面投訴到交管所,
所幸無人員重傷。你和你小妹都要慶幸才是。
在電動車載人的情況下,機動車追尾,導至我右小腿骨折。責任應該怎麼劃分?因為是下班回家的路上,可以... 30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所說:機動車追尾,機動車輛全責或主責,可以算工傷。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電動車沒有違章 比如在機動車道行使 闖紅燈 這樣的情況下 電動車是全責 電動車載人不算事 如果是下班回家正常花費時間內並且是必經過路段可以算是工傷
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與汽車追尾,責任怎麼劃分?
14樓:天金龍王
電動車承擔全責
電動車違反了兩條道路交通法規:
1、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2、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追尾。
根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起事故應由您承擔全責。
你違反了兩條道路交通法規:1。助力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2。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追尾。
交警過了半年不出責任認定書,雖然違反事故處理規定,但其實意思就是你別再追究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第(四)款中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因此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故應走非機動車道。
但是很多電動車屬於超標電動車,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理的規定》,電動車技術標準應符合以下4項(主要的):
1.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0公里;
2.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
3.電機額定連續功率不大於240瓦;
4.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車功能。
因此有一項不符合的,就屬於機動車範圍,可以走機動車道,但是必須登記和申領牌照。
17樓:嵋飛色舞
追尾基本上100%是您的責任哦,何況您是非機動車,還開在機動車道。
18樓:匿名使用者
1.正常情況下,交警要在15個工作日內定出責任,2.追尾一般會判後面車的責任,
3.向你這種情況,看能不能判個5/5責任就好了,4.建議儘快找交警瞭解情況,
5.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注意,不要上律師的當)祝你早日**
19樓:bf遊戲王聯盟
果斷,果斷!!!走法律,這要看對方為什麼會急剎車,給你個法子,找103.8的欄目組,讓他們幫你解決,彆著急,找「有理走天下」
汽車停在路邊,有電動車自己撞在車上,怎樣判定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停路邊被電動車撞了進行責任判定主要看你停車的地方對不對,你如果是違停,你負主要責任,他負次要責任;有停車位的,他負全部責任。
汽車停路邊被電動車撞要進行責任判定,首先要交警決定下是誰的責任,如果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如果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如果是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應當按照下列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
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80%至90%;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至70%;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30%至40%;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20%至30%。
屬於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的或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由機動車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真是個問題,有次開車過來路口有段距離了,打了四閃靠邊停了下,後邊啪一聲,下車一看,電動車撞後腚上了,這電動車不但不提給我修車,反倒開口跟我要錢,我都懷疑碰瓷了,後來報了警,最後賠了那電動車一千,這結果想想就呵呵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電動車在雨天,因為喝酒之後撞到你的車上,他肯定要負更多的責任,至於汽車一方是否有責任,就要看你停的位置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你聽的是正規的停車位,那你什麼責任也不用服務,相反的,你是違規停在路邊的話,那也需要付一定的責任
23樓:願久笑
要看情況,建議報警請**來鑑定。
如果沒亂停,應該不要負責。應當報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來確定責任。
一、停車路邊劃分有停車位,屬於合法停車的,騎車人的責任;
二、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屬於緊急停車,且在車後方設定有警示標誌的,騎車人撞上,還是騎車人的全責;
三、路邊沒有劃分停車位,汽車屬於違章停車,且沒有設定警示標誌的,違停車輛將承擔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責任,騎車人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責任。
24樓:匿名使用者
下雨夜天路邊汽車停在不能停車路邊。電動車後面追尾保險槓撞凹陷 電動車前頭撞粉碎。這個賠償怎麼賠償?
雙方人沒事。這個責任由誰
25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停在路邊有電動車自己撞在車上怎麼判定責任?那你得看汽車停在路邊有沒有停車位,是否停在停車位裡?如果是飛機東東車道不可以停車,這樣的責任是汽車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開車過了十字路口,就靠邊停車下人,剛停下右邊的電瓶車就撞上來了,這是誰的責任
27樓:神仙一樣的阿杜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2.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3.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4.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基本流程: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的規定,事故發生後,基本的處理流程如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無人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打122,報告交警。
車輛有保險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召集當事人到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在收到認定書後10日內各方一致書面申請公安調解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調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機關申請調解、逾期申請、對事故認定、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 訴訟途徑解決
1、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後,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的。
3、法院立案後,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可能構成需要傷殘鑑定的,向法院提交鑑定申請。
5、鑑定結果出來後,或者**基本結束後,法庭**審理,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昨天騎電瓶車還帶著人從機動車道進非機動車道與對面一逆行電瓶車撞到了,交警現在判我責任五五這合理嗎
合理,先談談你的吧 電瓶車不允許載人行駛,所以你已經違規了這一方面的規定,按照交通法內的規定 電瓶車載人出事故,由電動車的駕駛員負責一定責任。此類事故如下 你的電瓶車載人行駛,由於電瓶車乃非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不允許在機動車道上行駛,雖然先由機動車道轉入非機動車道,這點你已經違規了兩項。對方在非機動...
電瓶車正常行駛被對面逆行強行超車的機動車撞了誰的責任怎麼賠償
對方在一道半,車道路段,可以超車路段,直接逆向超車時速不低於100時速,因對方撞住我剎車痕跡是5米3,因沒有鑑定估計車速,把我撞出去15米3,電動車撞出去17米5,撞到我正常行駛的電動車,我為了避讓,我距離中間黃線近20公分左右,撞住地方位小車右側保險槓角,交警隊責任劃分,說我為按道路右測通行,讓我...
急求摩托車在非機動車道被與逆行電瓶車相撞
1 如bai果情況真是你說的那樣,du那絕不是zhi你全責,電動車dao逆行而且變道行駛,照劃分應專該電動車的責屬任多一些,交警如果勘查了現場,拍了 應該很容易劃分的。2 你是機動車,有交強險,對方電瓶車應該沒有。所以劃你責任比例高一點沒關係,反正交強險出,你這不算多,沒超過一萬元,交強險可以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