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您所說的情況來看,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時候侵犯人身權行為,根據《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
(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四)違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該公務人員行為確實為該法所列明。該案件不適用一般民事賠償案件的型別,令堂的「咬手」行為應是一種反抗行為,對於造成的傷害不需要負責任。公民在遭遇行政公務人員不法侵害時的適當反抗行為可以被理解。
同時,該公務員人主張的所謂禽流感原因而多要的破抗費用應該是屬於不合理要求,並且該要求也不能夠向令堂主張,因就行為本身而言,為公務人員侵權在先。警察這種調解屬於行政調解,您可以不採納。
建議您首先向公務人員領導反映其非法的公務行為,同時,可以前往法院向該單位提出國家賠償(就侵害行為後果不嚴重來說,去法院並不一定是有效的好選擇),當然,對於案件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也就只能給出這樣建議。
2樓:來曉波姐姐
首先,你的母親不需要賠償,是工作人員先動手,你母親是出於正當防衛。
其次,執法工作人員本身就具有違法行為,你可以起訴,他打你母親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
最後,從他的一系列行為中可以看出,他是欺負你們不懂法律,並且他也不懂法,你可以給他講明利害關係,告訴他,如果覺得騙他可以去找律師諮詢
領導找我談話了,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什麼意思!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很明白的說了麼。就是你領導可能想提拔你,但老闆(董事長)否決了。原因就是你在老闆面前沒怎麼表現過,感覺沒有工作激情。然後可能平時說話啥的也沒怎麼注意區分跟領導說話及同事說話的區別
4樓:cbw唷
希望你多去討好老闆,你要給他一些面子,他才好扶你上位啊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直屬領導看重你,向你們boss推薦了你,但是你並沒有得到boss的認可,希望你先認真改掉你身上的小毛病,對工作更加熱情,積極發言,表達自己的想法,讓boss看到你的能力。還是可以得到認可的,加油。
6樓:和藹的黑色上帝
你的努力得到了回報有人想讓你晉升了加油
7樓:童小賤
離職不至於,但是說你不合群!企業裡悶頭幹是很容易在無形當中傷害到別人的利益的,情商一定要高!察言觀色,尤其重要!
懂法律的朋友進來,我想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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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收bai 條的內容,如果是寫押金,從法 du律上講zhi是可以退,你可以向 對方協商,dao說明回理由和難處,要是對方答要求補償他的一點損失,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寫定金,從法律上講對方不肯退,你就得認了,退只能退超過合同租金20 的那部分錢。當然,從人情方面講,如果你善於協商 承諾將來利益,或委託能...
大家好首先介紹一下我自己,男19歲,我想諮詢一下感情問題。事
呵呵,兄弟想多了,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有自己的往事 當然在這份感情上我想你應該多處於一些對她的信任 理解 寬容 老是抓住她的過去不放,這樣就算你們結婚了,你回想起來也會讓自己過不去的那個陰影的 放開點,她既然都答應和你結婚了,人都是你的了,還去計較過去沒什麼必要,這個既是對她的不信任,也同時是對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