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欠條的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進來幫我一下,謝謝

2021-06-06 08:41:59 字數 1493 閱讀 4406

1樓:

如果樓主沒有證據推翻該欠條所載明的事項,那麼,起訴到法院時很可能面臨敗訴的結果。因此,如果你所言屬實,即「書寫欠條時根本沒有資金往來」,可以在以後的交涉中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如:證人證言、談話錄音等,以便推翻該欠條的證據效力。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訴訟的話,證據對你十分不利,還是協商解決吧。

3樓:雷飛平律師

僅憑一張簡單的借條,就向你索要錢財,就是起訴到法院也不會得到支援的。你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像錄音、證人證言等等,以抗辯對方的請求。

4樓:匿名使用者

不給讓她去法院起訴吧。

5樓:法學度人

這個有點結婚定金的性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就你的情形來看~ 女方無權取得這筆錢 如果你能證明這是婚前定金的話~

懂法律的,律師朋友進來幫忙下,謝謝!

6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沒有抄

責任的,給襲你舉個例子:bai1甲不知道乙不勝酒力,而極du力勸酒,zhi乙喝多受傷,甲無刑dao事責任,有部分的民事賠償責任,有過錯。

2甲若明知道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乙喝多受傷,甲有刑事責任。

關於你的父親:完全沒有責任。只需要蒐集下證據證明你父親當時和他們並未喝過量。也可以不蒐集證據,因為對方要告你父親也需要有證據,他們沒有證據就沒有任何問題。

7樓:屠倭

你父親是否承擔責任,必須法律關係中的因果關係。

因果聯絡是說前一行為是版

後一結果的權直接原因。幾點需要注意的1:順序性。

2:直接原因。有些是間接導致,存在因果聯絡,但是不是法律上具有效力的因果聯絡。

3:主要原因。又是一個結果可能是多個原因導致,找出主要原因。

4:前一行為和後一結果之間存在必然聯絡。偶然因素導致發生的結果不是法律上承認的因果聯絡。

從你敘述來看,出事的人和你父親喝酒,與他出事沒有因果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承辦的法官bai怎麼想了du,如果他認為你父親zhi明知請客先生在桑拿dao前已過量飲酒,那版麼作為朋

友在後權來去桑拿時就負有看護的義務的話,那你父親和另一位朋友的不辭而別就有可能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這也就是所謂「先前行為引發的救助義務。」

9樓:深圳的律師

我認為你父親沒有責任。放心好了。

10樓:法律思想者

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責任能力,自己的行為自己承擔。

你父親在本事件中沒有任何過錯,包括故意或者過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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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對方有沒有 出資或投入其他資產,如果有最好一起來核算。如果對方沒有回出資,而又私答自挪用或侵佔合夥財產,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夥協議的約定,都可以將其除名。根據你所述情況,如果對方沒有任何出資,只是掛名,我認為是可以自己 的。需要分析具體情況,是合夥經營還是股份投資?是否有書面協議?等等問題需要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