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久落江邊
配偶算直系親屬 的,不算 直系血親。
直系親屬和直系血親還有近親屬,是三個不同的概念。 一般人們所說的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直系親屬和近親屬包括中國人和外國人。
直系血親的定義是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不論父系或母系,子系或女系都是直系血親。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封建社會只承認父系(男系)血緣關係,稱為“宗親”;母系(女系)血緣關係則成為“外親”。現在不論父系或母系的血緣關係均被視為血親。 法律關於“近親屬”是有規定的:
一.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二、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係的親屬。
法律沒有關於直系親屬的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這問的,你以後會不會有孩子,你孩子跟你沒血緣關係嗎?誰給你生孩子老婆唄,況且誰陪你走的時間最長除了父母貌似就是老婆了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配偶會陪你走過一生,會共同...恩...製造一個或多個子女,由子女而將配偶聯絡起來。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直系血親
屬於姻親
爺爺奶奶、父親母親、子這個屬於血親
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它和你是同父異母
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她/他是你子女的父/母
結婚登記中"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怎樣,去**辦理?
7樓:吾本漁樵
這種“簽字宣告”沒有任何意義,因為:
“本人無配偶”,有配偶又登記結婚是犯罪,用不著宣告。
“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如果存在直系血親關係不僅違法,更是野獸行徑。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會導致婚姻無效,無需簽字宣告。
8樓:李家思
一般是在結婚登記處自己填寫!
血緣關係要幾代才可以結婚,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可以結婚嗎?
直系和旁系血親三代以內含三代不能結婚,否則因基因類似的太多,後代容易患遺傳病!直系親屬三代以內,含3代都不能結婚。只要有血緣關係都不可以結婚.你奶奶的父親跟她祖爺爺是親兄弟,那你奶奶的爺爺奶奶為第一代,你奶奶的父親為第二代,你奶奶為第三代,你父親為 你跟她是第五代旁系血親關係。可以結婚,一點問題都沒...
我姨夫的侄女還跟我有沒有血緣關係
對於姨夫來說,他的子女,因為你姨的關係跟你還有血緣關係。但你姨夫本人,就跟你沒有血緣關係了。他的侄女跟你就更沒有任何血緣關係了。應該沒有,除非他的侄女的父母和你有血緣關係 我喊姨父是什麼血緣關係?就是你媽媽的親姐姐或者親妹妹的老公,就是你的姨夫。沒血緣關係,是親戚關係。望採納 你媽媽的姐妹,你喊姨媽...
我不能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結婚嗎
在農村的話,這樣式大忌吧,如果你接了的話,人家會在背後嘲笑你們家的。雖然說這是愛情,但是別人的思想是你控制不了的 兩個人相愛真的不能在一起嗎?我與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結婚,不會受法律的約束吧?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擬製血親不能結婚,但是應該還是會受到很大的阻礙,不過對於這種情況還是有辦法解決的,一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