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三年了,可還是忘不了前妻該怎麼辦

2021-06-28 12:24:48 字數 4651 閱讀 5585

1樓:靈兒

尊重對方才是最好的,若是對方已經結婚就不要再去打擾 若沒有 可以試著聯絡一下 看對方什麼想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她沒嫁,重新追回她,讓她好受到你心裡一直想著她

3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復婚的可能,就努力爭取。沒有可能,就努力忘記,不要讓昨天影響你的今天。

4樓:百騎大慄_樹

如果實在忘不掉的話就回頭找她吧,如果她還是一個人你就好好地爭取吧,如果她已經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就還是默默地祝福吧,有些東西挽不回的時候就狠心放手吧

5樓:求採納小王子

去聯絡她,看還有沒有復婚的可能,如果人家不搭理你或者已經嫁人了,那你不忘也要忘!

6樓:寧寶兒

說明你還是想著她的,在她沒有結婚和她肯原諒你的前提下,追回來

7樓:匿名使用者

世界沒有後悔藥。那現在你的前妻她有沒有男人?如果她現在還沒有男人的話你還可以繼續追她。

8樓:魯步鑲波

人都是念舊的,即使過去10我想你也會想念吧,你可以看看你前妻情況,如果還單身你可以試著約她,和他見面,看看有沒有複合可能,如果沒有那就放下吧,在重新進入下一段婚姻

9樓:璇辰靈

想辦法弄清楚你前妻的想法,都有意就復婚,好好珍惜

10樓:

找一段新的感情。時間久了就淡了。 感情轉移

11樓:月下金狐

如果近期的個人生活還是一個人,那麼可以挽回

12樓:匿名使用者

忘不了就別忘了,追回來

13樓:駿馬

已離了,還會想,當初幹嘛去了?

離婚後忘不了前妻,該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誰有外遇?如果是你bai的話,繼續du

你自私的

zhi生活,現在才知道心疼兒子?當

dao時做的時候版良心去**了?

如果你前妻權有外遇,心疼你兒子也不管你兒子將來知道她媽媽那麼爛會不會產生心理障礙?

別在回憶中毀滅。從新開始新生活。兒子要不要媽媽,不是你想的。你問過你兒子了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忘不了那為什麼不原諒她重新開始你們的新生活啊?每個人都有做錯事的時候啊;只要她認識自己的錯誤以後改正了不就好了嗎?你敢摸著自己良心說你沒有做過對不起你老婆的事嗎?

在想沒有媽媽的孩子多可憐啊

16樓:黃岡珍品

像你這種好男人實在是太少了,你忘不了她是因為你還愛她,你還在想她,可你同時又無法忘記她對你的傷害,如果你真的愛兒子真的還愛她,復婚吧.只要她重新改過,就當那些不快的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

17樓:爛漫夜空

那你就不要離婚啊,既然已經離了還想那麼多幹什麼,你現在好好的對你的兒子就行了。

18樓:貓之領主

再找個新的就忘了她了

19樓:隨馨而至

多用兒子做擋箭牌,拉回前妻的心,畢竟是原裝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抄應與女方協商,如果襲雙方自願恢復夫妻bai

關係的,應當到婚姻du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zhi

根據《中華dao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離婚了,忘不了前妻怎麼辦

21樓:華律網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種離婚時的經濟幫助,其性質完全不同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扶養義務。

離婚後,夫妻間的扶養義務已隨著配偶身份關係的解除而終止,經濟幫助只是從原來的婚姻關係中派生出來的一種責任,而不是夫妻撫養義務的延續。這種離婚時的經濟幫助,也不同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前者是一方對另一方所作的有條件的幫助,後者則是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依法享有的權利。這種幫助是用來解決一方離婚時的生活困難,因而是臨時的而不是長期的,確定數額時要考慮必要和可能兩個方面。

如果已經離婚,那麼從法律角度來說,不施以援手也不會觸犯法律,但是從道德角度來講,如果有能力,還是建議幫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應與女方協商,如果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23樓:冰女未婚夫

主要問題你是 沒發現新的人或物填充自己新的時間

所以你現在比較空虛。

試著找點遊戲玩玩。或者找朋友打打籃球 打打麻將什麼的 都好的。

24樓:約定你

你走出來了嗎?我現在面臨的比你還痛苦,前妻找到男朋友了,聽說她很喜歡她物件,我的痛苦更大

我離婚了。可我卻忘不了前妻,我該怎麼辦?

25樓:知道你就說

你知道為什麼離婚嗎?不找到離婚的原因就同意和她離婚,你不是太糊塗了嗎?可是既版然她已鐵了心和你離了婚權,你就試著先和她做個普通朋友,也許有天她驀然回首時,發現還是你最好,你們還有可能和好.

但如果她去意已決,就隨緣吧,天涯何處無芳草?

26樓:手機使用者

離了就離了,不要離離合合遊戲一樣,你的情緒快則3個月,慢則2年才可以恢復,時間長短而已。

27樓:文文

人都是這

bai樣的,假如是du

你提出離婚的,我想你也zhi不會那麼想她dao了,放棄吧,既然已經離內婚了,就開始你的新容生活吧,我想這樣做是很難,但是必須這樣,她已經不愛你了,心不在你身上了,再留戀只能傷害你自己。我是親身體驗,我和你一樣,現在非常想念我老公,可是他心不在我身上了,我到現在還沒走出陰影呢,需要時間啊,時間是最好的良藥。祝你能有新的生活。

2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彼此那麼深愛對方,當初為什麼要分手呀,如果心裡真的放不下她,那就去找她復婚

29樓:匿名使用者

你喜歡她嗎,喜歡為什麼當初要放呢?,一輩子好不容易才能找到一個自己愛的人,你真的好笨哦,為什麼要放她呢?

30樓:匿名使用者

追回來啊 誰說結婚再離婚就不能和好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重新開始,再去追她,爭取復婚啊!

32樓:瑟落緣

沒有孩子是主要原因嗎?時間,還有工作

33樓:匿名使用者

追 繼續追她 再把她追回來

34樓:

那你們為什麼要離婚呢?

再把她找回來吧!

我都離婚了,還是忘不了前妻,我該怎麼辦

35樓:紅褲衩

當你在接觸到別的女人的時候,你會慢慢釋懷,慢慢沉下去

離婚後,為什麼忘不了前妻,心裡老是想著她?

36樓:smile無心公子

忘不了只是你習慣了身邊一直有她。比如說餓了,就會順口說老婆我餓了,但是看看身旁早已空空如也。只有時間能慢慢撫平你內心的想念,想開點吧哥們。

3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與她感情太深了吧

分手三年了,我還是忘不了她,想和她再續前緣,重新開始,我很迷茫到底該怎麼辦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三年多那麼久,你想沒想過對方可能已經結婚生子了?如果真的想重新開始,起碼要了解一下對方的情況,如果對方還是單身,你可以試試看重新接觸對方,不過能不能有發展還是要看將來,一開始不要抱太重的得失心。如果對方已經有了男朋友或者有了家庭孩子,那麼你也就趁早放下吧。人生何處不相逢,沒有遇到...

我和女友分手月了,可還是忘不了放不下,我該怎麼辦

不管怎樣 只要放不下就去挽回 去好好說話 回憶甜蜜 哀求複合 想她的壞轉移注意力多注意別的美女 要麼回頭找她 要麼交給時間 有回頭的可能就繼續追 相親去。再找一個女友。忘不了就回去找他被,別讓以後的自己後悔 慢慢忘記,以後可能就不會了 不是無法忘記,是時時想起!唉!可憐的孩子 想清楚自己想要的,再去...

三年了,女朋友還是忘不了前任,雖然說不可能在一起,但是隻要他電話或者聊天,女朋友都能興奮半天

那他忘不了前任你還和她是男女朋友嗎?這種情況就算你再好,她也還是想著前任的,所以你最好不要再 想著她了 如果真的喜歡她,那你就是有用誠心和耐心走進她的內心。好好的就行,哪能呢麼容易就忘了,跟你承諾了不可能了都 在追的女生一直忘不了前男友,她們一直聯絡,雖然說以後她們不可能在一起,但她說忘不了前任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