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如果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你們屬於同居關係,你們可以通過法院解除這種同居關係!她這麼胡攪蠻纏,還是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比較好!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女人,已沒有留戀的價值了,死心吧。要是她再向你要錢,先報案,然後由法院處理。
3樓:天津市劉律師
起訴解決子女撫養與債務分割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以真誠心感化你的岳父母。
你要知道你的妻子和孩子都是無辜的,且跟著你同甘共苦一路8年走來很不容易。你要好好珍惜和維護這段感情和婚姻,絕對不應當輕易放棄,這樣你傷害的人可就太多太多了。
你以真誠心和耐心去感化你的岳父母。絕對不要抱怨和指責。他們把女兒培養大也很不容易,和你談的各種條件無非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夠幸福和可靠。
他們的做法雖然你不認同,但你既然是女婿,應當心量大去包容、不必去計較和爭執。做父母的,沒有不疼愛自己的兒女的,你以真誠心持久地感化,他們一定會回頭的。所以請你一定要積極地去感化兩位老人,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女朋友一起8年沒有結婚證,孩子6歲,現在因女方父母以苛刻條件讓我做他們把女兒培養大也很不容易,和你談的各種條件無非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
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們沒領證,所以她更本就沒有理由這樣做,你也可你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實在不行就打110.而且我覺得如果兩個人都想分手就很好解決,也不會是現在這樣,不管她以什麼方式纏著你,就算錢的問題解決了,她還會找別的問題纏著你。我覺得她並不想離開你,只不過處理方式不得當,兩人吵架才會越來越凶。
她如果真的死心離開你,擺脫你我想就算她什麼也不要離開你也會覺得是解脫,如果你在生活中對她不好,甚至到找你錢,她也絕不會纏著你,會很快離開你。而且你們孩子都一歲多了。年齡都不小了。
能過就不要分開。你現在也在氣頭上,能讓你快速解決問題的就是冷靜和時間。俗話說清靜生智慧。
人在生氣衝動時候想的方法都是錯誤的,會越做越錯。最好就是兩個人先分開一段時間,都互相自己反思反思。如果她要是還想和你過的話,畢竟拿了你的錢,她還是會回來的。
如果兩個月、或三個月她還沒回來。就要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小錢就不計較,上萬元的話把錢要回。如果在此期間她還是反反覆覆糾纏你就打110報警
和老公過十二年了沒領結婚證!有一個孩子孩子落在他的戶口上了,現在過不下去了!請問我們可不可以直接分
7樓:午夜風雲湧
沒領證在法律上?算夫妻
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分開你們這婚姻一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
9樓:愛讀書的學人
你如果願意走,可以偷偷走
10樓:極限不只是最強
是可以直接分開的,看你本人意願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要孩子,可以直接分開
12樓:東方大梅
直接走吧!別在溫柔了
13樓:旗長鈺
你什麼也不是,你真傻啊,二十年啦,你得到什麼啦!
我跟我老婆有一個孩子,但我們還沒有領結婚證,現在我跟她實在過不下去,很多種原因,每天除了吵架就是打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結婚就不存在離婚。未婚生子在法律上雙方都是違法。所以你想擺脫這個女人只有一個辦法,帶著小孩遠走高飛,斷絕聯絡1年左右。
這個女人就沒轍了。但前提是你要能狠得下心這樣做。採納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結婚證你兩就不算夫妻。
16樓:清雪
就沒有結婚哪來的離婚?
我女朋友跟我在一起生活3年有一個孩子現在他把孩子給我帶走了,我們沒有結婚證我能把孩子要回來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點麻煩bai了。根據新的婚姻du法你是有權利zhi的。
但是要看孩子現在有dao多大,你和女方專的經濟能屬力,家庭給予孩子的資源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孩子很小的話,在雙方能力基本相同,甚至是女方還差一點的情況下,女方是要暫優勢的。
不過孩子的監護權是可以變更的。比如10歲前跟她,10歲後雙方能力發生變化,或者孩子要求的話還可以變更為你的。
你還是考慮一下,你們的情況特殊。不能和好了嗎?再努力一下,祝你成功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話 只有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判斷誰更有撫養條件 以此為根據判別撫養權!
19樓:妖年千
從法律 的角度你是要不回來的!
你們沒有真正的婚姻關係,法律是不予受理的!
主要還是看你們之間的感情和語言溝通了!
凡事不要太激進,不要給孩子造成陰影!
20樓:楊標
去當地公安局諮詢一下
結婚十年沒領結婚證,有了孩子後怎麼離婚
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不代表沒有愛情,孩子是愛情的結晶,為了無辜的孩子,請雙方忍讓一下,不要離婚,想想今後給孩子的傷害多麼大。沒領結婚證就不需要辦離婚了,你們的孩子也是非婚生子女,你倆都有撫養權。若在1994年以前你倆同居,按事實婚姻對待,也就是說按夫妻關係對待,離婚程式到法院諮詢。作事實婚姻處理,你可以...
沒有結婚證男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沒領結婚證想離婚孩子歸誰
如男女雙方未就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一致,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由父親或母親撫養。根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法 民 發 1989 38號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應首先向雙方當事...
沒結婚證,有孩子是事實,女方現已結婚,起訴女方重婚罪可行嗎
有可能觸犯重婚罪。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條 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