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有哪些,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2021-07-08 15:08:47 字數 1967 閱讀 4586

1樓: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2,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4,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2樓:小小

有效:①行為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②雙方意思表示真實。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通謀虛偽表示(雙方虛假行為)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

4,違反公序良俗。

5,惡意竄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可撤銷:1,脅迫 2,欺詐 3,顯示公平 4,重大誤解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依法不能從事的法律行為。

2,無權**人以他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3樓:東奧名師

民事法律行為:

1.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1)單方法律行為,是指根據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無需他方的同意)的法律行為。如委託**的撤銷、債務的免除、無權**的追認、訂立遺囑等。

(2)多方法律行為,是指兩個以上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2.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根據法律行為效果的不同,可以將法律行為分為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

(1)負擔行為是使一方相對於他方承擔一定給付義務的法律行為,其中負有給付義務的主體是債務人。負擔行為中的權利人享有要求履行的請求權,義務人的履行行為是請求權得以實現的重要前提。

(2)處分行為是直接導致權利發生變動的法律行為,並不需要義務人積極履行給付義務。注會

4樓:劉小刀

一種是根據角色分類,一種是根據法律背景分類。

民事訴訟法律關係是法院與當事人及其訴訟參與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相互之間在訴訟中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主要分類有以下2種:

根據角色分類,可分為:審判方與原告方之間的、審判方與被告方之間的、審判方與證人方之間的、審判方與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根據法系(法律背景)分類,可分為:英美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和大陸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還有社會主義法系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等)。因為各法系間的民事審判程式不同,所以也產生了不同的民事訴訟法律關係。

其他分類依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對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作不同的分類,但主要是以上2類。

由於對訴訟程式法的研究是基於不同法系的法律基礎背景,所以對民事訴訟法律關係進行再分類研究,就顯得沒有什麼必要.基於此,在學理和實踐上,一般不對其進行分類研究。

5樓:小囡孩

⑴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共同法律行為⑵身份法律行為、財產法律行為

⑶有因法律行為、無因法律行為

⑷諾成法律行為、實踐法律行為

⑸單務法律行為、雙務法律行為

⑹有償法律行為、無償法律行為

⑺要式法律行為、不要式法律行為

⑻主法律行為、從法律行為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第56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自然人只有具備了民事權利能力,才能參加民事活動。《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獲得參與民事活動的資格,但能不能運用這一資格,還受自然人的理智、認識能力等主觀條件制約。有民事權利能力者,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民事行為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民事法律行為與民事行為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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