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墨夷素欣
根據你的圖示,問題涉及到的相關法律規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證明行人無故意撞車的動機(此案這種情況的機率為0),就可以按照駕駛員全責來認定;當然,行人是否是按照交通訊號燈通行的,沒有說明,當然這一點也最多是減輕駕駛員肇事責任的一部分,駕駛員還是要負主責的。
至於是否下車過人行橫道,只是一個次要因素,最多也只是適當減輕駕駛員的責任,但還要明確一點,駕駛員除了負全責外,就是負主要責任。
2樓:上邪若夢
4個問題.一個一個來...
. 可以看出車輛是在道路中間發生事故,但是你沒有說明碰撞地點.
因此有下面幾種情況.a.兩車頭左右部位相碰.b.計程車車頭撞被騎車中以後部位(包括中).c.騎車撞計程車中以後部位(包括中).
1.責任如何判斷.
如a.情況,依據你所瞭解,及所說.計程車主要,非機動車次要.
b.計程車主要以上.非機動車次要或無責.
c.計程車主要.非機動車次要或.各50%.
至於這裡的變數是因為,你未提供更多的資料,如計程車行車速度等,是否採取了必然規律措施等,這需要現場**來判斷.
2.下車推行,則非機動車過十字路口行為完全合法.不管上面abc三種情況,計程車都佔主要責任.(除非計程車在看到人時候停了車,而非機動車還是被人推著撞了上去,那樣的話要看交警怎麼判了)
3.四車道和2車道沒有什麼差別.因為非機動車過十字路口路口就是按照下車推車按紅綠燈指示通行.
4.同上.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其實就是一個自行車橫過機動車道下車不下車的問題,按照你說的情況四車道和二車道沒有區別,不下車違反了交法70條,下車推行就沒有違章行為,這是判斷有責無責的一個重要因素。
4樓:匿名使用者
計程車違反《實施條例》38條「綠燈亮時,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負事故主要責任
自行車違反《實施條例》70條「駕駛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負事故次要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下車推行,計程車負全責,如果未下車推行,計程車負主要責任。
6樓:戰神
下車推行,就算是行人,行人在人行橫道內擁有絕對路權
交通事故諮詢責任認定,我方過一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左轉,到了路中間欄杆處等待對面有車通行時被撞左後
交警說轉彎讓直行?是指同時到達路口。你停了幾分鐘被碰撞的?你在進入路口時有沒有看到左邊的車,我認為,第一,你是進入路口後被撞,第二對方車速很快示,無紅綠燈的路口要減速確認安全後通過,第三,對方未減速,未採取措施。從這些來看,對方應付主責。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
無紅綠燈的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案例如下
1。鄉道不屬於公路,事故不按道路交通事故定性。一般處理原則是 誰撞誰負責。事故中,摩托車被撞,則小車承擔賠償責任。2。可以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來進行定責,根據無訊號燈路口右側車輛先行的規定,摩托車承擔主要責任。由上所述,可見定責不一。建議根據第一條處理,原因是 鄉道路面狹窄視線不清,路況比較複雜。小車...
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定責
不分支幹路的,同類車相遇,讓右便專無來車屬的先行。十字路口一般通行規則是右手邊路口的車輛先行。交通事故責任由交警部門根據各方過錯出具事故認定書進行認定,如果對事故認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核。如果有保險,並且在保險責任範圍之內的事故,儘量由某一方承當全責,處理方便一些,如果都只有交強險,就最多是半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