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伊頓商務
公證處公證收費標準
1、全國各省公證處的公證費用不同,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2、除公證費以外,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3、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4、副本費根據您所需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費。
2樓:利證
申辦遺囑公證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2)遺囑擬處分的財產所有權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憑證等);
(3)遺囑書(草本);
(4)立遺囑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和相關的婚姻證明(如戶口簿、結婚證等);
(5)公證員認為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遺囑公證時,立遺囑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或預約,因故不便親自前來預約的,可委託他人代為預約,受託人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
注意事項:
(1)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表達自己的意願,無脅迫或欺騙等情況。
(2)遺囑所處分的財產,應為立遺囑人個人所有。
(3)立遺囑人可以委託公證員根據其意思表示代為起草遺囑。
(4)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徵得執行人的同意,並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5)立遺囑人原已立有遺囑公證、現需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供原遺囑公證書。為方便當事人,建議到原公證處辦理。
(6)申辦遺囑公證不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7)立遺囑人不會簽名或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或捺指紋;立遺囑人有特殊困難的,可以要求公證員上門辦理公證。
(8)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9)若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系受遺贈人,受遺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後的2個月內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接受遺贈公證或接受遺贈宣告公證。
遺囑公證費200-300元。很多公證處有走進社群活動,免費為70週歲以上的老人辦理遺囑公證服務,具體的可以諮詢下當地的公證處。
公證處收費標準
3樓:加百列
各省份稍有不同,山東省公證處規定的標準如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準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係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係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標準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宣告、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宣告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準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影、拍照和燒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準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係(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係)、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文字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鑑)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準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4樓:餘薯片
各地公證處收費標準不一,現以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為例:
一、財產合同
合同標的額5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1.5‰;
500萬元至200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5‰。
二、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登記、提存
(一)申請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準收取。當事人申請辦理財產合同公證的同時申請賦予財產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申請公證登記、申請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費。
(二)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的,按照執行證書載明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涉及身份關係的協議
(一)涉及身份關係的協議,如收養協議、撫養協議、婚姻財產協議(婚前、婚內、離婚分割)、繼承之後的財產分割協議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按照第七條「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標準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四、委託、宣告、保證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當事人為法人的,每件500元。
用於融資的宣告書或者保證書公證按照第一條「財產合同」標準收取。
五、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影、拍照和燒錄光碟的費用。
六、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七、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準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八、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學歷、學位、經歷、職務(職稱)、資格、無(有)犯罪記錄、婚姻狀況、親屬關係(不含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係)、選票、指紋、查無檔案記載、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文字相符等,每件(號)150元。
(二)自然人的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等,每件(號)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章程、決議、財產權屬(財產憑證)、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書上的簽名(印鑑)等,每件(號)500元。
(四)事實收養、撫養事實、認領親子,每件1000元。
九、現場監督
現場監督可以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取費用,也可以計時收取。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及財產數額收費的,2000萬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計時收費的,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計費時間自公證人員進入現場開始工作計算。
十、保全證據
(一)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保全證據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保全證據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郵寄送達證據的,按照上述標準減半收取。
保全證據的時間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件收費,超過8小時的,按照第三件收費,以此類推。保全證據公證的時間包括公證人員由公證機構到保全地點的在途時間。
十一、副本費
每份20元。
以上收費標準自2023年9月 1 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5樓:佟小小文化人
【公證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體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智慧財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8、證明經濟合同: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1)50萬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收2.5 ‰;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收2‰ ;
(4)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收1.5‰
(5)2000萬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0.5‰
(7)1億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經濟合同 (1)2萬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萬元至5萬元部分收8‰;
(3)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收6‰;
(4)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收5‰;
(5)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收4‰;
(6) 10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收3‰;
(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收2‰
(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收1‰;
(9)400萬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證明民事協議 200,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
11 證明收養關係:生父母共同送養 500
生父母單方送養; 800
其他監護人送養 1000
12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證 0.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14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3 ‰
15 遺囑 200
16 確認遺囑效力 300
17 證明對財產(含遺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0.2%,最低200
18 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涉及人身權益的
(2)涉及人身權益以外其他關係的 100
無標的額的,200
有標的額的,0.1%,最低200
19 證明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助學金、撫卹金、救濟金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 20
20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諮詢
(1)保管文書(含遺囑) 每件每年50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公證 200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80
(4)代擬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50
(5)代擬經濟合同 雙方協商收費
(6)解答法律諮詢 雙方協商收費
21 證明**、抽籤、開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
(2)營利性的 500按標的額的0.1%,最低500
22 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 招投標公證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 證明**、債券發行上市法律事務 按發行上市總額的0.5‰,最高不超過50000元
25 證明簽名、印章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件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 民事類50
經濟類300
26 證明財產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組織每宗500
27 解除收養關係 200
28 證明勞務合同、聘用合同 80
29 證明出國留學協議 200
30 證明出口商品註冊商標 500
31 承擔公證顧問事務 雙方協商收費
32 查詢公證檔案資料 20
33 公證書翻譯(英文)費 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費
34 副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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